优秀三好学生.班干部评选方法
太石小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
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
一、 三好学生:
(一)、品德高尚,习惯良好
1) 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
2) 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言行文明、与人为善;
3) 热爱班集体,有强烈的班级荣誉感,并能为班级做贡献;
4) 自律意识强,遵守级部、班级常规要求;
(二)、成绩优良,特长突出
1) 成绩优良:学科素养成绩好,按时保质完成各科教师布置作业,考试成绩优秀,各学科总评为“三星级小名士”以上;
2) 特长突出:特长超市学习认真刻苦,所学特长有较大进步,学期测评获得B 等以上;
(三)、热爱运动,身体健康
1) 认真做好 “两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积极锻炼身体;
2) 认真上好体育课,无逃课、旷课现象;
3) 各项体质状况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
4) 视力水平稳定,学期末视力不能低于学期初健康档案度数;
5) 有一项体育方面的爱好、特长,成绩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原则上应具备以上三好学生条件;
2、担任班委、组长等职务,能热心为班集体工作 为同学服务;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好评。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1) 严重违纪行为一次者;
2) 不服从学校管理,顶撞老师,不听从指挥者;
3) 学习成绩一科不合格者;
4) 受学校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评选名额】三好学生依据评选条件,不限名额;
【评选过程】
1、由班主任老师审查学生学科素养状况,全部学科必须达到良好或合格以上。
2、有特长爱好,并得到特长辅导老师推荐;
3、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良好或良好以上标准,视力水平稳定;可作为三好学生候选人。
4、民主推荐超过半数;
5、班主任写出品德鉴定,《三好学生推荐表》及考试成绩于安排时间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注意事项】
1.班主任在评选之前,要根据条件对全体同学逐一考评,定出候选人名单,然后再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评出本班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
2.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他两好,对其他两好降低标准。
3.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地按标准进行,既不过严过苛,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特别是要防止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切实保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质量。
康县太石小学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