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
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 AQ 4102—2008
登记单位名称:
产品类别: 计量单位:
供货单位信息登记表 AQ 4102—2008
登记单位名称:
购买单位信息登记表 AQ 4102—2008
登记单位名称:
产品信息登记表 AQ 41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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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8 产品代码 4.2.8.1 编码要求
实行流向登记的产品,应按产品类别、规格、型号编制规范性代码,并进行登记和管理。 已经编制代码的产品,交付给其他单位,接受单位不需重新编制代码,仍用原代码进行登 记管理;代码编制单位应将代码内容提交给接受单位。
4.2.8.2 代码格式 产品代码使用9 位数字代码规则编制,格式如下:
X1X2X3-X4X5X6-X7X8X9 X1X2X3 为产品类别代码,应按表4.2.8.2 的要求统一编制;
X4X5X6 宜为主要规格代码,X7X8X9 宜为型号、次要规格或花色差异分类代码,由登记单位自行确定。烟火药、黑火药、氯酸钾仅需按表4.2.8.2 的要求编制3 位代码 表4.2.8.2 产品类别代码表 代码 产品类别 代码产品类别 001 喷花类 011 礼花弹类 002 旋转类 012 架子烟花 003 升空类 013 爆竹类 004 旋转升空类 014 组合烟花 005 吐珠类 015 引火线 006 线香类 016 黑火药 007 烟雾类 017 烟火药 008 造型玩具类 018 氯酸钾 009 摩擦类 010 小礼花类
4.3 登记要求和方法 4.3.1 登记要求 4.3.1.1 对应关系 表1 的第3、4 栏分别与表3 的第2、3 栏对应;表1 的第5、6 栏分别与表2-1 或2-2 的第2、3 栏对应。 4.3.1.2 数量平衡 登记单位在某一检查时期内,产品的来源、去向和库存应平衡。即:检查期期初库存+来源量=检查期期末库存量+去向量+合理损耗量。 4.3.2 登记方法 流向登记宜使用计算机记录和数据处理。 4.4 管理要求 4.4.1 合法、合理性要求
登记单位应按规定的表式建立登记台帐,认真登记并有效管理烟花爆竹和氯酸钾流向。登记单位的烟花爆竹和氯酸钾的来源和去向须合法、合理。登记单位应及时核对产品来源和去向,不合法的须立即终止执行。4.4.2 流向、实物与记录一致性要求 登记单位流入、流出和库存的烟花爆竹和氯酸钾应与登记记录的内容一致。登记单位应定期核查库存实物与登记记录是否相符,发现不相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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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4.4.3 登记记录存留登记单位的流向登记记录应保存2 年备查。4.5 产品标识编号 条件具备的企业或地区,可对烟花爆竹包装箱及产品进行标识并编号。其产品标签、登记 标签、登记管理流程、管理系统等,应符合附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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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规范性附录)产品标识编号登记管理要求对烟花爆竹产品和包装箱进行标识并编号的,应符合本附录要求。
A.1 流程 标识编号、登记管理流程如图A.1 所示。
A.2 标识
登记单位得到的烟花爆竹,应在包装箱上粘贴登记标签;包装箱内产品需要标识并编号的, 应在产品上粘贴产品标签。已经按本附录标识的烟花爆竹,不需再次标识。 A.2.1 标签 A.2.1.1 登记标签 a)登记标签外形如图A.2.1.1 所示。
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箱含量)(产品类别、产品级别)(制造商)(续制造商) (编号明码12 位数字)AQ XXXX-2007 图 A.2.1.1 登记标签
商标可根据烟花爆竹生产单位或出品人的要求印制,也可不印制商标。 b)相关要求 宽54±1mm,高86±1mm,0.1mm≤厚≤1mm(包括芯片所在位置);应做易撕毁的预切(横竖贯通整个标签或边缘“米”字型),一旦附着后被撕下应不具完整性,且不能被有效读写,严禁重复使用;经过统一初始化处理,芯片中记录内容,应予加密认证存储;工作频率为13.56MHz±7kHz 的专用芯片; 芯片全球唯一UID,本应用系统下唯一编号;可用的数据容量≥4kbit;标签与读写器之间的感应距离≥30mm。A.2.1.2 产品标签 a)产品标签外形如图A.2.1.2 所示。图 A.2.1.2 产品标签(编号明码12 位-QR 码编号4 位)读取的产品信息,可以通过网络确认是否正确,并能回复销售单位名称。 QR 码图形 商标 (在此边框 范围内任何 图形皆可,实 际无边框) QR 码图形 AQ 4102—2008 b)相关要求 宽54±1mm,高40±1mm,QR 码图形不大于20x20mm;
同一登记标签下的产品唯一编号;应做易撕毁的预切(横竖贯通整个标签或边缘“米”字型),一旦附着后被撕下应不具完整性,且不能被有效读写,严禁重复使用。 A.2.2 粘贴要求
产品标签靠近产品标识粘贴,登记标签粘贴在包装箱的表面;包装箱中产品标签的编号应与包装箱表面登记标签的编号相同。 A.3 登记要求 使用计算机登记管理,并与管理中心进行核对。 A.4 管理要求 来源、去向以及对方的资格,应与管理中心核对确认。 A.5 系统要求
A.5.1 系统结构 系统结构如图A.5.1 所示: 第一层 管理中心 系统
第二层 登记标签 初始化系统 SAM 卡 发行系统 呼叫应答 系统 第三层 登记单位 应用系统 流向登记 管理终端
第四层 登记标签 读写设备 标签 打印机 监督检查 读写设备 公众识读 读写设备
第五层 登记标签 产品标签 图A.5.1 系统结构 A.5.2 管理中心系统 接收、存储、交换和处理流向登记管理的数据,控制流向登记管理业务流程,管理登记标签初始化、SAM 卡发行、呼叫应答系统,维持流向登记管理体系安全运行,提供监督管理平台。 A.5.3 登记单位应用系统
控制本单位登记标签读写设备和标签打印机操作,处理相关流向登记内容,管理烟花爆竹 接收和给付,接收、存储和监控本单位内部登记标签状态信息,查询进出本单位的烟花爆竹情 况,发送和接收与管理中心交换的流向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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