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禹镇中心小学保安服务承诺书
高禹镇中心小学保安服务承诺书
甲方:高禹镇中心小学
乙方:潘复生、王有根、章正荣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调制定如下服务承诺。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组织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乙方责任: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文明执法。
2、学生家长及亲属来校找人必须先填写来客登记表(督促填好各项内容并检查有效证件),下课时间方可进入(对仪表不端及形迹可疑人员不轻意放入校园)。非出入时间,学生须有班主任签字的外出请假单方可放行。
3、对校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偶发事件,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到场用正确的方法制止、处理并及时汇报学校。
4、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尤其夜间巡逻时间)及职务之便,做出违反校纪校规、违法乱纪的事件。
5、严禁外来人员进校滋事,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学校大门及教室、有关公用室在校规定时间后随即关门上锁,对不能及时离校学生、家长及来客应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出处理。
7、未经同意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指导经同意进入学校的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学活动,及时清理校门附近摆摊设点及堆放杂物。
8、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9、从校内拿走较大物件及教学用具等,必须出具学校证明,门卫方可放行,不合手续的,门卫有权扣留。
10、收发文件、报刊、杂志,分类摆放好,并写好名单,对汇来邮资要登记好,发出要签字。
11、门卫在管理上发生紧急或难于处理的事情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12、在发生火警等突发事情时,传达室人员应保证大门畅通,并及时报119或110。
13、门卫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值班工作,要做好校园的巡逻工作,保持警觉性,每天夜间至少巡逻3次(教学楼、寝室楼、办公楼、学校过道等),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值班老师反映。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在上述安全管理工作中,如果签约责任人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有失职、渎职情况或应当履行职责而没有履行,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高禹镇中心小学 法定代表人:袁恩忠
责任人签字: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