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奖罚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奖罚制度
利津县凯旋化工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奖罚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零理念,切实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奖惩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公司要根据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奖罚实施办法,保证措施。
第二条 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运用经济、行政手段,体现重奖重罚。
第三条 安全奖惩的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奖励要按贡献大小,不搞平均主义。
第四条 员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单位按其贡献大小,按《凯旋化工安全管理奖罚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生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上报,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重大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在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其它突出贡献的;
7、对实现安全生产,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凯旋化工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经济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不及时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危害的;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7、对制止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8、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或隐瞒事故真相,对责任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9、三违“人员”。
10、检查隐患符合《凯旋化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罚款条件的。
第六条 安监部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做到奖罚分明,及时兑现,充分发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