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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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的法理分析
作者:杨娅敏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3期
摘 要 2012年兴起的网络词汇“中国式过马路”是对国内行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概括,当全民围绕国人素质问题展开一场口诛笔伐的论战时,也需要从法律制度的层面进行一番检讨。“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背后,存在多重法律价值与利益的冲突。本文将对“中国式过马路”中存在的法律价值及利益冲突进行分析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探求解决冲突的方法。 关键词 中国式过马路 价值冲突 利益冲突
作者简介:杨娅敏,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法学专业教师,研究方向:经济法,社会法。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27-02
一、引言:从“中国式过马路”说起
“中国式过马路”是2012年在网络上兴起的一个词汇,它被用来形容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的现象。“中国式过马路”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作为道路通行的两类主要主体——行人和机动车之间的不同利益诉求。正是不同的利益诉求,造成了道路交通法律的价值冲突以及路权主体之间的法律利益冲突。冲突如何发生?冲突又该如何解决?这一切只能从现行交通法律制度中寻找答案。
二、“中国式过马路”的法律价值冲突
(一)法律价值冲突的界定
《牛津法律大辞典》对“价值”的定义是,“价值(Values ),可能对立法、政策适用和司法判决等行为产生影响的超法律因素。它们是一些观念或普遍原则,体现对事物之价值、可追求的理想性等进行的判断……它们可以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有力地影响人们的判断。这些价值因素包括:国家安全,公民的自由,共同的或者公共的利益,财产权利的坚持,法律面前的平等、公平,道德标准的维护等”。法律价值作为价值范畴中的一类,它同样是一种观念的判断,并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法律价值多元化的一个结果就是多元的价值之间可能产生内在的冲突与矛盾。比如法律追求的自由与秩序之间就会形成矛盾,自由更偏向个人权利,秩序则更强调对权利及行为的限制。自由强调的是主体个性的发挥,而秩序强调的是有序状态的建立和维持。又比如公平与效率,它也是一对可能存在矛盾的范畴。注重公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效率。在进行社会财富分配的时候,通常要强调平均分配,要对弱者倾斜保护,但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影响效率。如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