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精品
xx 现代农业园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20xx 年修订)
为了进一步规范园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公开、公正和规范、有序建设,按照区委、区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遵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精神,根据园区开发建设和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区府《关于加强xx 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园区各部门、村、居委、园区直属单位、园区控股企业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单位使用园区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1、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给排水、土石方、桩基、绿化等工程的建设和维修。
2、公共事业项目:学校、医院、行政办公楼、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改建、扩建、维修及装饰工程。
3、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农桥、排灌、驳岸、河道管理维护、堤防、土地平整等工程。
4、其他需纳入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组织领导
园区成立xx 现代农业园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负总责。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有规划建设、财政(财务)、监察、审计、安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园区的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四、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报批管理
1、各单位根据园区开发建设的需要,将建设工程列入年度建设预算计划。未列入预算计划而确需实施的建设项目须追加调整年度建设预算计划。
2、建设项目(包括采购合同)由项目责任部门提出工程项目的
名称、地址、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拟实行招投标的方式、实施时间、投标单位所需的条件等基本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园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园区党政班子集体讨论作出是否实施的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3、项目一旦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依会议纪要按相关规定做好立项报批工作。3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报区发改委立项。
(二)项目招投标管理
1、招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
2、招标方式
(1)公开招投标: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上以及按有关规定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和经领导小组确认需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使用市、区政府性资金的建设工程由区招标办负责监督管理,专业工程有行业规定按相关规定实施,其余项目有园区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理、区招标办办理直接发包备案。
(2)邀请招投标: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