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学研究中学科交叉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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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学研究中学科交叉的可行性
作者:陈小鲁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5年第06期
摘 要:二十世纪以来人类科学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各个学科的区分由模糊含混到清晰独立,技术的不断推进又反作用于社会发展。时至今日跨学科的交流与合作又逐渐成为当下推动社会进步的潮流,法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且内涵丰富的学科,如何在当前学科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的大环境中找准位置,适应发展潮流正是需要我们进行论证、研究的。
关键词:学科交叉;法学理论;法律实践
引言
学科相互交叉、相互融合是近年来学术界非常热门的话题,这种打破学科壁障,实现学科间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以达到创新型、跨越式发展的思路,正不断影响着当前社会的科学发展。不同于工业革命之前学科关系混乱不明的状态,学科交叉融合并不是指学科之间相互吞噬,最终将各门学科回复到没有区别的混沌中去,而是指形成学科之间相互独立但彼此牵连的共生系统。这个趋势已有成功先例。如我们所熟知的将经典学科交叉结合而产生的分子生物学和量子力学,也有新兴的心理学研究与脑科学研究。
一、法学研究中学科交叉的理论基础
我们的时代正处于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前端,而人类受益于第二次工业革命所带来巨大成果,如人均寿命提高,化石燃料开发以及现代社会的种种便利已经成为人类未来的巨大挑战,科学仍在进步但速度明显趋于平缓,传统科学在经过两百年的爆炸式发展后的瓶颈如期而至,如果没有新的突破那么在这个瓶颈期内,我们显然无法解决人口爆炸、化石资源消耗、食品匮乏这些致命的问题。可以说正是人类社会技术的发展促成了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
在当今社会,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能否与其他学科进行交叉融合,又将以怎样的方式与其他学科进行交叉,而这种交叉融合能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我们必然要对法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1.法学的相对独立性
法学作为一门古老的学科,其渊源可追溯至公元3世纪之前的古罗马共和国,其研究内容同国家治理与政权巩固密切相关,曾被认为是政治的工具或者延伸。同时道德作为人群内心自律而产生的行为约束,因其行为模式与法律有一定相似性,也常常令人对两者的关系有所误解。尽管政治与法律,法律与道德天然便具有紧密的联系,但他们之间显著而微妙的区别,让我们清醒的意识到再将政治与法律或者道德与法律不分青红皂白的混为一谈,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学是不依附于其他学科而独立存在的一门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