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聘用协议
玉田职教中心外聘兼职教师协议书
根据学校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现需聘用 同志(乙方)在玉田职教中心(甲方) 专业(部)担任 (专业或学科)教学工作。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聘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待遇
按照《玉田职教中心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执行。薪金标准按每天80元(含保险等劳保福利);辅导晚自习另行计算,补贴标准与校内专任教师补贴标准一样;不享受校内其他教师全勤奖、超课时量补贴等补贴。
三、职责
1. 乙方须遵守乙方应当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学习知识和训练技能,提高岗位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保证学生安全、有序地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3. 乙方在聘任期间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参与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指导和帮带青年教师成长。
4.甲方发现乙方有不履行职责行为,可减发其相应劳动报酬或提前解聘。
5.乙方在聘期内应当做到爱岗敬业,不得擅自辞职、离职,若确因不可抗力事件中断协议,乙方应在事故出现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四、考核
1.甲方每学期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专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学期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专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协议。
五、禁止兼职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六、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5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七、其它
1. 乙方向甲方提供能证明自身身份、学历、职业资格、所获荣誉等方面的证书资料。
2.在协议期间,甲方或乙方单方无故毁约,应支付或扣发一个月课时津贴。
3. 在协议期间,乙方享受甲方最低100元意外保险,保险赔付之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予承担。
4. 学校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有关规定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5.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