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的
今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工作落实年”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针对环保工作实际,靠实责任,细化措施,着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序落实。
一、安排部署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各项工作。年初,制定了市局机关学习安排意见,在自学的基础上,定期采取局党组中心组、局机关职工、各党支部集体学习的办法,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环保厅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等,围绕省市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确定了35项重点工作,制定了任务落实推进表,层层分解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提出了具体要求。2月28日,提请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工业交通环保工作会议,市环保局召开了全市环保局长座谈会暨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今年环境保护和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全市环保工作要点及15个单项工作计划,市政府与各县(区)、相关部门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我局与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内部目标责任书,全面启动了环保工作。
二、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重大项目环保协调服务。围绕建设石油石化、煤炭生产转化两个千亿级产业链,用足用好环保政策,争取国家省上支持,积极主动做好油、煤、气、电等“3341”重大项目、“一区四园”入园项目、环保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环保服务,提前介入、尽早谋划、上下衔接、加强沟通、全程跟进,全方位、全天候服务。截至目前,市级审批建设项目7个,县(区)审批49个,核准石油开发井场307个, 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二是污染减排。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庆阳市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市环保局印发了《庆阳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安排今年实施6类53个减排项目,将省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和重点任务逐级进行了分解。积极争取省环保厅以奖代补环保专项资金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2个有机肥生产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建设,上报了申请文件,指派专人参加了201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污染减排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3月下旬,局领导分别带队,督查了8县(区)一季度减排项目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召集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反馈了督查结果,针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予以整改。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全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重点项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提请市政府4月15日组织召开了西峰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印发了实施方案,对西峰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查明了造成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原因(小燃煤锅炉超标排放、道路施工扬尘、由施工引起交通不畅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及监测新标准的实施等),锁定了造成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是水污染防治。制定了《2015年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关于加快推进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庆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工作时限,对各相关县(区)加快完成纳入国家《规划》的15个治理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开展了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对马莲河流域水质情况及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对马莲河流域从源头至下游各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各断面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汇总分析了造成全市马莲河2个断面水质超标的原因(六价铬超标是环境地质因素造成的;化学需氧量超标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排放、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相继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环境监管的紧急通知》和《全市沙漠周边区域涉水排放企业紧急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区域开展了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了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责令各县(区)政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对环县北部所有乡镇和涉水企业进行了集中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草稿)》,待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
五是环保大检查。针对省政府环保大检查五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了全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会议和各部门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要求,靠实了责任,有力地推动了问题整改。专项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20多人次,查出违法案件4起,通报了11起新法实施前后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印发了《2015年全市危险废物督查工作考核方案》和《201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专项检查和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配合省环保厅对采油七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责令采油七厂限期落实整改。开展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批先试、久试不验”等突出问题,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环评补办任务。省级督办的196个未批先建项目中庆阳12个,除华池县林镇乡东华池香紫苏加工项目因选址位于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不予受理外,其余11个建设项目已取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2014年9月省政府抄告通知下发后我市又新查出未批先建项目8个,目前已办理环评手续3个,正在办理3个,责令停产2个,对4个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2014年至目前市级共审批建设项目64个,在检查中未发现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的问题。推进工业园区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全市17个工业园区除未实施的宁县县城工业园区外,其余16个工业园区已履行了规划环评审查核批手续,园区入住的99户企业中,新入驻企业均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原有的未批先建企业正在办理环评手续,西峰和长庆桥两个省级工业园区入驻项目均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环评执行率达到了100%。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定了2015年工作要点,加强《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推进许可证管理,全面执行放射源转入、转出审批备案,加强放射源特别是移动放射源的日常管控。开展了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相关行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辐射安全,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实施的2014年4个村的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全面启动,计划6月底完成并验收。落实《庆阳市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后续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后续管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编制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类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的环境监管。按季度检查辖区内破坏自然保护区环境和保护对象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上报季度报告。组织编制完成了《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4-2020年)》。推进国家级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认真落实生态市建设年度计划,深化生态市创建,截至目前已命名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乡镇96个、生态村64个,市级生态乡镇101个、生态村618个,生态市创建考核的24项指标已有10项达到创建标准。全面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按照市政府制定印发的创模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工作措施,截至目前创建考核的26项指标已有18 项指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力争到2016年完成创建任务,2017年获得命名。
七是刘伟平省长环保批示精神落实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刘伟平省长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指示精神有关任务的通知》(庆政办发〔2014〕174号),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县(区)抓紧落实,任务共4个方面16项工作,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的2项,启动实施整改的12项,未整改的2项。
八是建立有效推动机制。制定了局领导班子联系县(区)工作办法,划片包干,靠实责任,促进工作落实。成立了重点工作内部督查组,制定了督查办法,针对35个具体重点工作,采用通报、约谈、实地督查等形式,全程跟进,及时了解情况,提出推进要求,印发《督查通报》,建立工作进度台账,适时召开督办交办会或通报推进会,落实完成销号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三、存在问题
今年全市环保重点工作起步良好、进展顺利,但还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总体缓慢,部分县城、乡镇重点减排项目特别是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由于资金缺口大,实施难度大,项目进度慢。庆阳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项目、西峰东区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未启动建设;华池县污水管网收集工程进展缓慢;镇原县污水处理厂未能按照原施工计划建设,整体进度缓慢,4月底前未能建成投运;合水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仍不正常,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超标;正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损坏,整改进度缓慢,尾水超标严重,且进水量少。二是污染减排潜力小任务重。随着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增长较快,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增加,减排潜力在减小,在消化增量的同时,要持续削减存量,任务十分艰巨。三是主要河流马莲河水质尽管有所改善,但排名仍在全省末位,达到功能区标准的任务非常艰巨。四是环境监管力量薄弱,执法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