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友联公司制度
01-08
合肥友联电脑公司规章制度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良性发展,增强公司的社会竞争力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具体实施细则:
一、每天上班时间为早上9:00分至18:00
二、员工超过到岗时间未到岗,视为迟到,迟到每次罚款10元。
三、超过 30分钟未到且没有正当事由的视为旷工。旷工第一次扣40
元,二次扣80元旷工。
四、病假、事假须提前一个小时之前请假,获批后方可休假,他人转
告无效。未经许可仍坚持休假,视为旷工
五、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工作牌,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六、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七、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其一切公物应尽善保管,不得私自携出或
出租、出借。
八、保守公司业务秘密,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
司以外的职业,不向竞争对手泄露公司经营计划。
九、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从公司过账,私拿利润。对于公司所办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客户挪借物。
十、如果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同意后方可离职,否则扣除全
部工资.
十一、以上几点一经发现扣除全部工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公司不向员工先行借发公资,除非经理自己借给同事。
解释权和补充权归属合肥友联电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