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方略内容
南方电网公司大政方略具体内容
一、宗旨:对中央负责、为五省区服务。
二、战略总体目标:打造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国内领先、国际著名企业。
三、工作方针:更加注重依靠科技进步;更加注重树立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社会效益;更加注重管理出实力;更加注重深化改革;更加注重人的发展。
四、一号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的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伊始,供电形势趋紧,西电东送和迎峰度夏任务繁重,电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必须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责任重于泰山。要把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作为公司的生命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千方百计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保证可靠供电,满足南方五省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
(二)各级领导要迅速到岗到位,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以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出现安全责任真空。严格执行电力生产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三)认真落实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的具体措施,继续严格执行电力生产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两票三制”,狠纠管理性违章,坚决防止人为责任事故。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也要“三不放过”,把防范事故关口前移。
(四)严格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强调电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调度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指挥,在电网调度台上绝不允许“讨价还价”,对违反调度纪律者要严肃处理。各并网企业必须服从电网统一调度。
(五)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保证电网留有足够的事故备用容量。抓紧签订与各并网企业的《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经济合同》,明确电网和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六)依照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做好计划用电和错峰用电工作,要求并网发电企业严格执行发电计划和检修计划,保证机组出力;燃油电厂备有足够的事故发电用油,保证在电网事故情况下调得出来,顶得上去。要科学调度水电厂出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水电的调峰能力。杜绝发生系统频率崩溃。
(七)各级调度要加强对无功的调度和管理,严格考核。高度重视南方电网中部和受端缺少足够电压支撑的问题,有
效地利用无功补偿设备,不允许电压越限运行。杜绝发生系统电压崩溃。
(八)高度重视系统低频振荡问题。调度要对各种工况下的系统运行方式,进行稳定计算校核,制定相关的运行规定。电网与各并网企业都要严格按照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配置和改造继电保护装置及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做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工作。
(九)要同舟共济,团结治网。电网和各并网企业要建立和巩固相互依赖,相互支持,互利互惠的利益共同体,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为南方五省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五、二号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强化依法经营确保经济活动合规合法的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强化依法经营,保障公司系统各项经济活动合规合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把依法经营作为保证公司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按照公司对中央负责,为五省(区)服务的宗旨,各单位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产业、环保等各项政策,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第三条 认真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经
营、管理和监督。子公司作为一级企业法人,享有相应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履行相应职责。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资产经营责任制和保值增值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完善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健全预算(资金)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重大投(融)资、资本运营活动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严格按程序办理。对违反法规法律、国家政策的决策,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经纪律,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和核算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不得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不得人为调节线损、电量和用电结构,不得瞒报、截留、侵占、转移、挪用收入,不得逃税偷税。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成本控制,不得虚增和挤占成本费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的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财务人员要按《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职责到位,敢于把关,善于把关,为领导当好参谋。
第六条 认真贯彻《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和国家电价管理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市场运
营机制,规范管理电力交易,真实披露市场信息,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严格执行有权限的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价格。
第七条 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五制”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遵循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外经贸、劳务合作、工程承包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管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各项工作,完善公司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维护公司和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劳动标准,严禁违规违纪发放工资外收入。
第九条 增强依法监督意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国资委(监事会)、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国家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行业监管和公众监督。
六、五个概念:一是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二是建设一个讲原则、重感情、团结和谐和领导班子;三是弘扬先进性建设的三个五;四是想尽办法去完成每一项任务;五是人人快乐工作。三个五的具体内容是:一是五个与众不同:精
神状态与众不同;工作理念与众不同;工作姿态与众不同;道德品质与众不同;意志风格与众不同。二是五个模范:学习创新、自强不息的模范;上下同欲、政令畅通的模范;忠诚能干、守土有责的模范;干净干事、遵纪守法的模范;顾全大局、团结和谐的模范。三是五个不能:本职工作不能在我手里出差错;领导交办的事情不能在我这里延误;办理的文件不能在我这里积压;基层来办事的同志不能在我这里受冷落;公司的形象不能因我受到损害。
七、其他对公司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内容:
(一)电网建设目标: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
(二)200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完善、规范、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
(三)四好班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