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1-11-07 09:55:54 来源:双桥乡
各行政村: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衢江区关于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区纪发[201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区纪发[2011]7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我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和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健全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着力解决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服务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构建我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二、目标要求推进“两项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监督服务规范有序。全面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衢江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区委办发[2010]1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区纪发[2011]7号),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监督服务的内容和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依法依规监督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 2、村级权力公开透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走上配套、协调、健康发展的道路,全面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六个有”(有公章、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帐、有报酬保障),村级事务监督管理规范有序,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 3、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全面落实“十个一”( 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要求,进一步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全程代理便民服务,真正做到“村民不出村,便能办成事”。 4、群众利益有效维护。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村党员干部依法按章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三、主要内容(一)切实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 1、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力量。抓住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中换届之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开展换届选举,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群众信任度高、熟悉财务、热心农村公共事业的村民选进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附1:双桥乡各村村监会组成人员名单) 2、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衢江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细化监督内容,制定监督目录,规范监督流程,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工作报告、工作台帐、业绩考评、申诉救助、经费保障等配套制度;完善决策参与、工作审核、群众沟通、意见提出、廉情反馈等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积极探索和推行程序式监督、参与式监督、审核监督、评议式监督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 3、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水平。紧紧围绕农村工作实际和形势发展要求、村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村级民主决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重大项目,特别是中央、省、市强农惠农等政策措施的监督,及时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开展 “群众满意村务监督委员会”争创活动,通过典型引路,样板示范,整体提升工作水平。 4、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认真落实《关于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指导意见》(区委办发[2010]118号),和《关于下发双桥乡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双委[2010]57号)、《关于双桥乡规范村级非生产开支管理四级警示制度的通知》(双委[2010]58号),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决策、管理、公开等各个环节,加强对财务支出事项的定期审查,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抓好《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通过加强监督,提前基本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二)切实抓好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1、规范机构名称,明确工作职责。原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统一更名为“×××村便民服务中心”。中心主任一般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村报账员担任代办员,结合实际可吸收其他村干部协办,便民服务工作要向下延伸,自然村应设便民服务联络员。主要职责是:接受群众委托,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陪办服务;接受乡委托,代乡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或办理有关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主动沟通民情,掌握群众需办、急办事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完善场所设施,方便群众办事。村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地点一般设在村委集中办公场所内,或是在其他群众熟悉、办事方便的固定场所。并在大门口醒目位置对外挂“XX村便民服务中心”牌子。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服务事项和服务规范等要上墙公开,相关办公设施要落实,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3、扩大便民项目,增强服务功能。村便民服务中心除即办事项外,主要为群众提供8类事项的代办服务。即民政服务事项、计划生育服务事项、劳动保障服务事项、惠农政策服务事项、农林水服务事项、国土、建设服务事项、广电服务事项、其它综合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4、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凡属村便民服务中心可以直接办理的服务事项,或是协助群众办理及咨询服务类事项,应即时办结或承诺时间办结,并做好办理情况登记。具体程序:(1)委托。办事群众向村便民服务中心自愿提交委托书(可口头委托,由代办员做好记录),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不属可委托的事项,应告知到相关部门办理。(2)受理。对委托材料齐全的,应向委托人出具受理单,告知办结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规费和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对委托材料不全的,告知需补交的材料,补齐材料后再重新受理。(3)承办。经受理登记后,确定全程代办员,并向全程代办员出具承办单,明确办理期限和承办责任。全程代办员据此开展全程代办服务,并代收和上缴各项应缴税费。(4)回交。办理完毕后,将有关批件及证照送交委托人,同时做好各项费用结算。群众需要办理可委托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按自愿原则,村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全程代办。 5、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服务质量。坚持干部轮值制度,确保村便民服务中心每天或定时有专(兼)职代办员在岗工作,及时受理群众委托事项;确定每个礼拜二为村干部集中办公日,其余时间各村要制定好值班表,并张贴在醒目处。落实优质服务制度,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搭车收费”,按照“立即办、承诺办、报送办”的要求做好服务;完善台帐登记制度,每件受理代办事项要及时、如实登记。四、实施步骤全区推进“两项工作”,从2011年3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1年3月至4月)。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推进“两项工作”建设的实施方案,抓好动员部署、典型示范和工作指导。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1年5月至10月)。以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村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组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1年11月至12月)。各村对照乡推进“两项工作”验收标准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总结,迎接区推进“两项工作”建设领导小组的考评。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两项工作”,是今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乡党委将把“两项工作”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利用黑板报、公开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推进“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两项工作,积极参与并支持两项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民主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进一步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2、落实工作责任。乡成立推进“两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3),负责推进“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在履行职责、待遇保障等方面,积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正常开展工作,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抓好“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主要任务,着力抓好落实,实现力量下沉、重心下移。 3、加强督促指导。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制定考评办法和验收标准,抓好申报验收工作。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程办理事项登记表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月度报表,每月月底之前上报(月报内容详见附件4、5)。乡要公布上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挖掘特色做法,通过组织交流、借鉴、学习、观摩等形式,总结提炼先进经验,上升为制度性、规范性成果,不断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