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土地例行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要点》安排,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定于4月至5月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专项督察,对我市2015年区域范围内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土地执法、登记发证和抵押融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建设工程监管、集体土地流转等情况开展例行督察。为配合做好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对我市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理清责任分工,圆满完成例行督察工作任务,结合临桂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桂林市临桂区配合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孙荣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汪惠文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唐前勇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江文欣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沛珍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成 员:黄振丰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蒋梦婷 临桂区区国土资源局规划利用股股长
王庆丰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审批办主任
阳小荣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
管理中心主任
邱 扬 临桂区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李明艳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旅改办主任
陶丽艳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股股长
李玉娥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
阳晓明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黎 凯 临桂区国土资源局测绘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保障组、业务指导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组和旅改工作组。
二、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按照“谁提供、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级责任分工负责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
江文欣副局长任综合保障组组长,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对内对外组织协调;负责督察工作政府请示、督察工作方案制订,起草局领导汇报及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总结等文秘工作;负责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组对接和食住行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请示区政府,通知区各相关部门按时汇总提交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凡涉及各业务股室的,由哪个业务股室负责提供,办公室汇总整理。如涉及单个业务股室的材料,直接由该业务股室负责,报办公室上报。
唐前勇副局长、朱沛珍党组任业务指导组组长,由规划利用股牵头负责土地例行督察相关表格和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以及本地区基本情况、自查数据表格、自查报告汇总报综合保障组上报。按照《例行督察责任分工表》要求,负责填报《例行督察自查表格》、撰写对应内容的自查报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对应业务股室汇总;各业务股室填报、汇总《例行督察自查表格》,撰写对应内容的自查报告→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业务指导组组织材料集中会审形成自查报告初稿,唐前勇副局长、朱沛珍党组审核、签字→综合保障组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总结)→综合保障组组长江文欣副局长审核、签字→领导小组组长刘孙荣局长签发。
唐前勇副局长任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组组长,由耕保股牵头负责全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相关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
朱沛珍党组任旅改工作组组长,由旅改办牵头负责梳理收集我区旅游改革用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资料。
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明确一名人员担任业务工作联络员,负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期间的业务办理和督察组进驻期间的业务对接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第一阶段提交资料 提交时限:3月10日前。
任务要求:1.各业务股室按照工作程序,将相关资料分别整理好报办公室汇总。2.各业务股室按照工作程序,负责对各对应业务材料汇总初审后报电子版给规划利用股汇总。
1.法规股负责收集、汇总以下资料
收集市级及我区出台的现行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送业务指导组(局规划利用股)汇总;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局办公室)汇总。
2.规划利用股负责收集、汇总以下资料
(1)收集市级及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土地供应、地价会审、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局办公室)汇总。
(2)根据工信局汇总提交的全区范围内各类工业园、工业集中区规划红线范围和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局办公室)汇总。
(3)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所有审批临时用地范围,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局办公室)汇总。
3.耕保股负责收集、汇总以下资料
(1)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所有审批设施农用地用地。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局办公室)汇总。
(2)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包括文本和电子数据库。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局办公室)汇总。
(3)区2015年度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红线图。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局办公室)汇总。
4.审批办负责收集、汇总以下资料
提供2015年度区土地供应会审会议纪要、工作总结。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局办公室)汇总。
(二)第二阶段 提交时限:督察组进驻时。
任务要求:局各业务股室负责对对应口业务材料汇总初审后报规划利用股汇总。
1.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以下资料
(1)未处置闲置土地清单。
(2)土地执法案件卷宗资料。
2.规划利用股负责以下资料
(1)2014-2015年度审批临时用地档案。
(2)近五年批而未供土地。
(3)基准地价资料。
(4)2015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涉及档案卷宗。
(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以来已批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
(6)土地抵押融资档案资料,不包含个人及私营企业办理土地抵押部分。(储备交易中心和审批办提供)
3.耕保股负责以下资料
(1)耕地、基本农田下达任务量与现状保有量对照表。
(2)2014-2015年度审批设施农用地档案。
(3)2014、2015年度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竣工类征地补偿相关档案资料。
(4)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档案资料。
4.地籍股负责以下资料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文本。
5.旅改办负责以下资料
梳理收集我区旅游改革用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资料。
6.审批办负责以下资料
(1)2015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审)批卷宗。
(2)标准厂房建设及使用情况。
(3)土地划拨、出让、补办出让档案资料。
(4)土地登记档案资料(不包含普通商品住宅分割发证部分)。
7.办公室负责协调区政府办通知各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1)自查表格涉及的开发区工业园、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文件、机构设置情况、土地管理体制、规划档案材料。
(2)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档案资料;2013-2015年度审批建设项目容积率调整档案资料。
(4)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清单及档案资料;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档案资料。
(5)农业、水产畜牧、林业等部门提供全区集体土地流转方面的材料。包括已流转的农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各占区域内总农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农业产业化的总体发展情况、产业类型、经济产出、主要特点;地方政府对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扶持政策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落实专人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要加强工作协调。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督导,加紧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对接、自查、档案资料准备与交接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要认真开展自查和核实举证工作。搞好检查前的各项自查自检工作和各种材料表格的填报工作,列出目录清单按时移交。对督察组下发的疑似问题清单要不折不扣按检查组的要求和时限抓好问题的核实举证和纠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