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状wang
厦门杏村鳗业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2011年8月20
日
为了强化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及认真实施国家颁布的《建筑安全工程技术规程》和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安全企业施工和规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做到责任制明确到项目负责人,并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守责”。特签订厦门杏村鳗业有限公司厂房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条款如下:望认真遵守、诚实执行。
一、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工伤事故,实现安全年;
2、 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3、 杜绝重大火灾、中毒、爆炸事故;
4、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力争创优质工地。
二、 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1、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受本企业经理的委托,必须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认真做好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特种工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和特种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取得了岗位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并对安全生产所须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 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关切实施工作;
7、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8、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明确各生产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处处、事事、时时对安全有人负责;
9、 定时不定时组织人员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对发生因工伤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如实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查处。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各项防护措施经费的落实,施工单位必须向项目部提取工程总造价4.7%作为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用,并从提取的安全措施费中提取10%—15%作为安全生产奖金。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本责任状自本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双方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