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雇佣协议
01-03
车辆雇用协议
用 车 单 位:应县盛福瓷业有限公司(甲方)
车辆所有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车 牌 号: 车 型:
根据甲方接送员工的需求,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汽车雇用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车辆必须具备完整的车辆相关手续,如: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车辆保险、证照年检、维护保养等各项手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手续进行核查、备案。
2.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正当合理的车辆接/送安排。
3.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违约行为做出相应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按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费用和保险;否则,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协议履行期间,车辆雇用价为 元/月。
3.在接送途中所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及附带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以公司的接送任务为先,积极配合车辆调度者的安排。
三、其他协议项
1.若乙方各项手续年检、违规处理不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到甲方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章:应县盛福瓷业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
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