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02-20
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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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现有一宗土地位于广西博白县旺茂镇康宁村陂头程宏坤
家门口晒场边沿至竹林处,该地面积共约 平方米,为使该
地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便于生产生活,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
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宗地的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生长的竹木以人民币
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有处分权,无权属纠纷。
三、乙方以现金方式在2011年2月7日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
给甲方,自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付清土地价款之日起乙方即拥有
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乙方对该宗土
地的使用。
四、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甲方违反本协议
导致该土地不能过户,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
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给甲方的,乙方应支付给
甲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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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名并捺指印):
乙方(签名并捺指印):
见证人(签名并捺指印):
年2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