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分级诊疗技术资格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诊疗技术资格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手术临床应用,加强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诊疗技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在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人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分级诊疗技术项目目录。
三、对医生进行资质准入管理,涉及手术分级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应做好手术分级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四、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手术分级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人事手术分级诊疗技术人员填写《诊疗技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被盗申请表》。
(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医务处。
(三)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小组根据其职称,结合本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六、手术分级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对操作者实际完成的质量进行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七、手术分级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