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与医学研究中的医德
医患关系与医学科研中的医德
ZHANG KEXUAN
一、 医患关系
据“百度百科”解释,医患关系是医疗服务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医患双方以及与双方利益有密切关联的社会群体和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近几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日益增加,一方面经常有病人投诉、殴打甚至杀死医务人员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医务人员也多有抱怨。为处理病人投诉和医疗纠纷,他们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医患关系紧张不仅影响到患者及家属的心理,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严重干扰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加重了医疗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降低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形象。重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维护医患利益,成为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的一项严峻的课题。
医患关系紧张究其原因,主要包括社会、医学方面的因素。
一、社会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够完善。医院得到政府的补助减少,为了生存发展必须提供收费的医疗服务与百姓希望得到免费治疗之间存在矛盾。一是看病难的问题,医疗设施不够完善不能满足百姓的需求,看病挂号、排队等消耗患者大量的时间和耐心,有时候医生在长时间工作后疲惫、态度不太好也容易被患者误解导致医患冲突。二是许多医院本身存在诸多收费乱象,导致老百姓普遍对医院失去信任。比如经常被曝光一些成本低廉药高价出售给患者;又比如患者身体有点不舒服一进医院就被要求做全身检查,各种仪器各种收费,可能医院初衷是想要更精确全面地确定患者病情,但在老百姓眼中都变成强制乱收费。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重建患方对医方的信任。
二、医学原因。很多患者对医学本质没有充分认识,医疗领域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现有已知疾病的发病机制只是医学知识的冰山一角,永远没到能够治愈大部分疾病的时候。由于个体差异大,即使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在有些人身上,也可能向复杂性转变,任何医院和医生都不可能包治百病,疾病的治疗过程和结果始终存在着成功与失败两种可能,这是医学的无奈。很多患者及家属不理解,对医疗期望值过高,当心中不满意或在亲属死亡时行为冲动,辱骂侵犯医务人员,这是不理性的极端看法,更是对医师基本人格的不尊重。实际上没有一个医生不想自己的病人尽快恢复健康,因此,患方对医学科学和医务人员要尊重,回归理性,让医生和病人处在和病魔作斗争的同一条战壕内。
还有媒体方面,许多新闻媒体聚焦报道医疗纠纷和事故,却常常带有感情色彩,倾向于患者这个弱势群体,忽略了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导致患方对医方的不信任加剧。总结起来就是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缺少相互理解所致。要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医方要遵循:不伤害原则,在医学服务中不让患者受到不应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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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精神、经济方面的伤害,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以科学的方法来检查、诊断和治疗疾病;有利原则,把病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为病人谋福利;公正原则,平等地对待每一位病人,不因病人的地位、财富不同而区别对待。医患双方也都要遵循尊重原则,真诚地相互尊重,医务人员要尊重病人及其家属的人格和尊严,以及知情同意权、自主权、隐私权等权利;而患方也要尊重医方、尊重科学,理解医生职业的难处,不能单纯认为医学万能,自己花了钱就要治好病。
只有医患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 医学科研中的医德现象
在这里我将医学科研的范围缩小至人体实验。人体实验非常重要,它是医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动物实验之后,常规临床应用之前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因为:一是动物实验的结果不能直接推广应用到人身上,二是有些疾病是人所特有的,不能用动物来复制疾病模型。人体实验以人体作为受试对象,特别是一些临床实验可能关系到受试者的生命健康,必须在受试者自愿的原则下才能进行。基于人体实验存在的诸多复杂的伦理矛盾,在医学科研中,就必须确立医学道德,对人体实验行为加以规范。
首先是自愿原则,这一点非常重要。我曾看过一部韩国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举报者》,取材于2006年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博士干细胞的造假风波。2004年他在《科学》发表论文,宣称在世界上率先用卵子培育出人类胚胎干细胞,这一度令他成为韩国民族英雄。如果这一成果实现,那将攻克许多人类目前无法治疗的疾病。但2005年12月,他被揭发伪造多项研究成果,并且被曝光在研究过程中“取用研究员的卵子”的丑闻,韩国举国哗然。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认识到:在医学研究中,第一应坚持科学原则,实事求是,造假是不可原谅的行为。第二是必须坚持自愿原则,所有实验材料也必须要在提供者同意的情况下获取,不能以任何威胁、强迫手段取得。
其次应该认识到,病人的自愿中充满了无奈,尤其是临床试验性治疗,病人往往是在常规的治疗手段无效或者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才愿意接受实验的。因此,研究人员必须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实验和受试病人,要将实验严格控制在病人所患疾病的范围,遵循不伤害原则,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来对待受试病人,任何离开或扩大实验的做法都是不道德的。在一些国家中,研制新药通常在囚犯中物色受试者,与其签订实验合同才进行;在毒理学实验中,犯人约占受试者的八到九成。犯人因此所处的依附地位很难说是自愿参与。但是作为研究人员,应当遵循公正原则,平等、正直地对待每一位病人,每个人的生命健康都同样重要。
只有建立完善的研究规范和道德体系,医学科研才能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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