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社会荣誉奖申报的通知
10-09
关于组织2013-2014学年学生社会荣誉奖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位辅导员:
大家好!上学期末评审了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1月8日的国家级或国际级学生社会荣誉奖,现组织在以下时间段获得社会荣誉奖的同学进行申报: (获奖详情请看培优工程学生奖励方案)
1、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9日,获得省、地市级社会荣誉奖;
2、2013年11月9日至2014年5月9日,获得国际级或国家级学生社会荣誉奖。
请辅导员组织相关学生按通知要求申报社会荣誉奖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2,该表是针对符合高水平证照以及外语等级奖励的),申报学生要求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二级学院审核申报表、核对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和签名,原件经二级学院核对后即可归还学生。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岭南职院13-14学年学生社会荣誉奖汇总表”给学务中心(见附件3,其中”J” 列的申报类别是可以勾选的)。请各二级学院对照以下时段进行阶段性汇总资料(包括汇总表和对应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按以下时间节点报给学生事务中心宋慧捷老师。
1、2014年4月8日;
2、2014年4月21日;
3、2014年5月10日(此时间为最后提交资料时间)
工作咨询:宋慧捷老师22305697,短号654826。谢谢合作
特别提醒:1、社会荣誉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按放弃申报处理;
2、学务中心不收其获奖证书原件,但保留核原件的权利;
3、汇总表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以OA的形式发送。
学生事务中心
2014年3年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