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暖检查考核标准
暖房检查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车间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焚火供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应房产系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需要,确保供暖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运作,提高供暖服务质量,实现“安全生产、优质达标、科学供热、节支降耗”的十六字方针,为我车间创造严管理、高标准、创一流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 包保分工
1、车间主任书记负责车间供暖全面工作。
2、车间副主任包保地区换热站,并协助主任抓好供暖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3、车间供暖技术员包保浑江铁路地区供热站。
4、车间给水技术员包保浑江机务暖房。
5、劳资员包保浑江河口暖房。
6、安全员包保通信楼换热。
7、材料员包保浑江西站暖房煤厂。
8、供暖技术员负责供暖日常工作。
二 、考核组
组长:主任、书记;
副组长:副主任
组员:水暖技术员(日常负责)、技术员、劳资员、安全员、材料员。
每月由副组长组织考核组检查一次,对暖房进行评比,依据上级考核标准。水暖技术员负责检查锅炉房内业填记。劳资员负责检查职场环境,安全员负责检查锅炉设备及三表一阀,材料员负责检查能源及记录,土建技术员负责检查锅炉附属设备。被评为第一的奖励,后两名扣分(浑江铁路地区供热站及换热站除外)。
三、包保检查指标
1、包保干部每月深入暖房检查白山地区不少于10次,外站地区不少于2次,检查发现问题不少于10件。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通报。通报由安全员负责统计下发,每周至少一次。
2、包保干部每月18日将检查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记录上报车间主任审阅,干部到暖房要填写检查记录。
3、车间每月根据包保干部检查记录及日常检查和联合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4、车间每月根据各暖房的综合评比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5、包保干部每月组织交接班2次,每少1次;扣5分。 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应知应会知识,否则扣5分。
6、白山本地暖房包保干部每月夜查不少于4次;外站地区夜查不少于2次(主要以包保暖房为主),少一次扣5分。
四、检查考核标准
(一)、设备
1、发生各类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失评并按照段有关规定执行。
2、出现系统事故跑水,排空不能按时焚火造成用户不良反映的;扣50分。
3、责任停炉4小时以上的(含4小时);对有关人员人均扣10分,工区扣100分。
4、行车房屋暖汽系统漏水影响行车运输生产的;
5、除尘器破损、引风机磨损漏风的;扣20分。
6、辅机设备带病运转、电机过热运行的;扣2分。
7、压力表无警戒红线和最低线的;扣2分。
8、压力表表盘直径和刻度不合适的;扣2分。
9、各种管路、电线路零乱;扣1分。
10、压力表无存水弯管和冲洗旋塞、水位表不按时冲洗或指示不良的;扣5分。
11、锅炉冒烟、漏风及风烟道漏风;扣1分。.
12、机械注油部位漏油;扣1分。
13、各种电器元件、线路裸露,存在触电隐患的;扣5分。
14、阀门、水泵等漏水; 每处扣1分。 扣50分。
15、机械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严重缺油的;扣5分。
16、锅炉炉皮开焊、铆固不牢的;扣1分。
17、稳压装置作用不良,自动补水装置放在手动位置上的;扣5分。
18、配电箱内线路杂乱、有积灰;扣2分。
(二)、生产
19、湿式除尘器严重缺水,干式除尘器锁闭器人为不关闭的;扣20分。
20、发生责任停炉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含2小时);扣20分。
21、不及时调整系统热平衡,造成严重供热不均和浪费大量能源的,扣20分。
22、未按要求进行排污操作、未及时清理锅内积垢,造成垢渣大量堆积,影响运行的;
23、链条炉前灰箱、往复炉风室内积灰停炉期间未及时清理的;扣5分。
24、除尘器内积灰未及时清理的,锅炉烟管不按期清理的;扣5分。
25、除渣机水封不严的,坑内大量积水积灰,同时造成出渣机不能正常运行的扣5分。
26、配电处所无防火用具或防火用具失效的;扣5分。
27、发生责任停炉2小时以下的;对有关人员人均扣10分。
28、司炉工耳孔投煤,拨火、打焦正面操作的;扣2分。
29、锅炉送回水温差超过25度,未启动循环泵的;扣5分。
30、软水设备不正常使用的;扣5分。
31、机械转动部位防护罩不牢固;扣1分。
32、停炉期间未开炉门、灰门自然通风的;扣2分。
33、热水锅炉超温运行的或者没有按照车间规定执行的(送水温度超过85度,高温热水炉除外); 扣5分。
34、锅炉运行期间,无人看护的;对司炉人员人均扣5分。
35、锅炉侧烟室、炉拱、省煤器下烟室积灰及炉内结焦清理不及时的;扣2分。
36、锅炉正压燃烧的;扣5分。
37、锅炉火床出现断火、偏火未及时调整的;扣2分。
38、机械注油部位未及时注油的;扣2分。
39、锅炉水质不达标未及时处理的;罚款20元。
40、炉渣排放不及时,没有造成设备故障的 扣1分。
41、除渣机坑内积水、积灰,除尘器灰池积灰没有及时清理的扣1分。
(三)、管理
42、发现用临时工者工长扣50分,工区扣50分,同时雇用者扣50分。
43、各种仪表、阀门无检验标签、超期使用,安全附件不齐全合用(三表一阀、泄放管); 扣20分。
44、司炉工无证上岗的;扣20分。
45、工资分配未按标准执行“双达标考核”,造成职工有强烈反映的;扣20分。
46、有挖洞取煤现象的;扣10分。
47、工具摆放凌乱,扣10分。
48、用户请修处理不及时的;扣10分。
49、接听电话或接待外来人员未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的;扣5分。
50、供热系统掉水不及时查找原因、不及时处理,或超过24小时的;扣10-20分。
51、闲杂人员在暖房逗留的;扣2分。
52、设备未定位包保,未按要求建立设备养护责任牌的;扣5分。
53、弄虚作假填写各种记录的;扣5分。
54、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反馈、落实的;扣2分。
55、焚火用水、用电无单表计量,煤炭无计量,能源消耗无负责人;扣1分。
56、未按段规定向用户发放“供暖考核单”,未及时收回、保存;扣1分。
57、各种记录涂改、乱写乱画、不洁净的扣1分。
58、地面有积水的;扣2分。
59、厕所、浴池卫生不洁净,有异味、有渍; 扣5分。
60、窗不明,几不净;扣5分。
61、暖房窗户缺少玻璃; 扣1分。
62、存在卫生死角,各设备附件不符合使用要求;扣1分。
63、未及时向段调度和车间值班人员反馈有关供暖工作信息或信息不真实的;扣2-5分。
64、更衣箱内摆放不整齐、托鞋没入柜;扣1分。
65、炊具不整洁,摆放无序,扣2分。
66、桌椅板凳破损不及时修复扣2分。
67、锅炉间内的门窗损坏照价赔偿,如有碰伤每次扣2-5分。
68、不按时到用户家测温每次扣2分。
69、测温不真实、不及时的,对测温者每次扣2分。
70、测温弄虚作假对测温者每次扣10分。
71、各种记录、图板未及时填写或失实;扣1分。
72、室内有长明灯;一处扣1分。
72、工区值班人员未按时向车间值班干部报到或设备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扣1-5分。
73、锅炉间存煤未堆方,室外煤炭、炉灰未覆盖,炉灰未堆方; 扣2分。
75、锅炉房各图板不统一规范;扣2分。
76、休息室床铺不整齐,被褥不干净,床罩当褥子,摆放不方正;扣5分。
77、工具备品摆放不整齐,未按定位图摆放;扣2分。
78、工作间存放与操作无关的杂乱物品,有积灰的;
79、设备故障处理不及时的;扣2分。
80、规章制度不上墙、缺项,图板、记录簿、两证不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 扣1分。
81、锅炉房存放杂乱物品;扣5分。
82、设备表面有油渍(垢),积灰,未达到铜铁分明; 扣5分。
83、除尘器细灰未掩埋;扣1分。
(四)、两违
84、司炉工擅自离岗、酒后上岗和当班饮酒的;扣20-50分或按段规定执行。
85、不严格执行“五交五不交”制度的;对有关人员各扣10分。
86、私自替岗、串岗的;扣10分。
87、当班司炉人员白天在休息室睡觉或私自倒小班的,每人次扣5分。
88、司炉工烧懒火,不走炉排烧炉头或造成炉排烧损的;扣10分。
89、违反梯凳、高空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梯凳、高空作业的;扣5分。
90、严重违反设备操作安全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扣10分。
91、司炉工未挂牌上岗,着装不整洁、统一,应知应会不能一口清;扣1分。
92、私自容留外来人员在暖房住宿的;扣10分。
93、未按时焚火、提前停炉;对司炉工及有关人均罚款扣10分。
94、未按时起床,视为较长时间的;对司炉人员均扣20分,造成损失的按段有关规定执行。
95、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私自进行娱乐活动的;扣5分。
96、暖房内存有杂志、扑克等娱乐用品;扣2分。
97、暖房内摆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其易燃、易爆物品的;扣2分。
(五)、其它
98、发生各类事故苗子的;扣50分。
99、造成3 人以上到段以上机关上访的;扣50分。
100、发生收受用户馈赠,吃拿卡要现象的;扣50分。
101、发生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任事件;扣50分。
102、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局定标准(经核实的),反映到段调度每人次;扣2分。 103、其它违反设备操作安全规程,存在安全隐患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扣2分。 104、其它不符合锅炉房管理标准的;扣1分。
105、推委扯皮各扣5-10分。
10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而没有及时进入抢修状态或抢修不及时对涉及到的有关人员,人均扣5-10分。
10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设备发生问题时,司炉人员没有及时请修或报告,人均扣1-5分。
108、工作人员对检查人员隐瞒实事真相,通风报信而影响检查工作的扣5-10分。 109、存有煤碳的锅炉房大门未锁扣2-5分。
110、锅炉房物品凌乱扣2-6分。
111、煤炭对比度不合格或没按要求对比影响焚火,扣5-10分。
112、煤炭运输不及时影响焚火者,对有关人员扣5-10分。
113、根据煤质情况,焚火工要及时按规定80mm—120mm厚度进行调整,检查人员发现煤质与煤层厚度不相符或超出规定,扣2-5分。
114、换热站工作人员不能及时监护设备运行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扣5分。
115、集中上煤设备运行时,必须有设备包保(巡检)人员在现场监护运行,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无巡检人员监护或监护人员精力旁顾没有发现故障,每次扣5分,造成设备事故升级处理。
116、集中上煤输煤廊内地面积煤及积灰清理不及时,扣2分。
117、集中上煤暖房室外存煤,每次扣10分。
118、联合除渣设备室外炉渣清理不及时,扣5分。
119、煤碳运输及管理不能分类存放,扣10分。
120、联合除渣铲车司机不能及时清运炉渣造成大量堆积现场混乱的每次扣10分。 121、在规定时间内而焚火时间未到,此时回水温度却达到了规定标准而停炉。回水温度下降20%后,司炉人员要立即起炉,再次焚火。确保供暖时间和回水温度,否则对司炉人员各扣10分。
122、未严格执行科学供暖、外温定内温的要求、工区扣20-30分,对司炉人员扣10分。
123、炉灰含碳量超标、对司炉人员各扣5-10分,工长扣5分。
124、水质不达标的,发现一处扣5分。
125、水质化验不及时和业务不熟练的,扣2-5分。
126、各种压力表红蓝线不定位不准确、发现一处扣1分。
127、各类上级文件传达不及时,未组织学习或者走过场的,对责任人扣5分。 128、焚火时间动态板未填记、内容不准确,扣1分。
129、10t/h以上锅炉在停炉期间必须由指定专职人员看守,不得休息。(注:10t/h以下锅炉由当班司炉工看守),否则扣5-10分。
130、暖房内排水不畅,影响职场与焚火,对相关人员及司炉人员各扣5-10分。
以上规定从2011年4月6日起执行。10元/分,之前考核办法作废,规定未提及的则按段的规定执行。
浑江房产车间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