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公司管理制度2
材料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的浪费,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水泥、黄沙等。
第四条 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 材料的推荐
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知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七条 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
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九条 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一)材料生产厂家无法满足供货要求;
(二)材料生产厂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稳定或无法满足施工需要。 材料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驻地办审核,按以上相关程序重新进行考察确定。
第九条 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进驻碎石供应厂家对材料质量进行控制。专业技术人员每天负责对材料规格堆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改。
第十条 要求对运送到场的每车集料必须核对,核对运输车号无误并检查材料规格合格后方可卸料,每合同段每料源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材质试验检测,对进场的材料每批规范规定的频率检查有关指标。当材质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全面的材质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材料进场时必须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产品合格证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材料领用要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出库单一式三份,现场材料员和材料公司各一份,留底一份。
(一)材料进场
1、材料进场时必须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产品合格证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工作由现场材料员和材料公司共同负责。
2、验收时对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证件作好记录,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的材料拒绝验收。验收合格后即签字入库,办理入库手续。
3、验收单原件交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二) 材料的储存与管理
1 材料入库要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份,现场材料员和材料公司各一份,留底一份。
2 入库要建立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周盘点,账实相符。现场材料作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损坏措施。
3 材料出库单须有项目经理、材料员、施工班长签字后方可以进入材料室领取材料。
4 工程的废旧材料属公司,须由项目部报公司批准后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5 材料库由专人保管,负有全权责任,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6 总公司财务部每周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