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04财政报告
广州市和市本级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
的报告
日 期:2005/12/30
——2005年3月23日在广州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 郭锡龄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广州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严格依法理财,稳步推进改革,努力增收节支,财政公共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更加透明和规范,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2.87亿元,为市代编预算276.5亿元的109.5%,超收26.37亿元,比2003年调整后决算数(按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收入计算)254.1亿元增收48.77亿元,增长19.2%。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156.04亿元,为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预算138.6亿元的125.8%,超收17.44亿元,比2003年调整后决算数132.48亿元增收23.56亿元,增长17.8%;区、县级市收入完成146.83亿元,为代编预算137.9亿元的106.5%,超收8.93亿元,比2003年调整后决算数121.62亿元增收25.21亿元,增长20.7%。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08.34亿元,为调整预算451.39亿元的90.5%,比2003年决算数370.09亿元增支38.25亿元,增长10.3%。其中,市本级支出完成167.33亿元,为调整预算197.19亿元的84.9%,比2003年决算数153.31亿元增支14.03亿元,增长9.1%;区、县级市支出完成241.01亿元,为调整预算254.2亿元的94.8%,比2003年决算数216.78亿元增支24.22亿元,增长11.2%。
按照现行体制,2004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的税收返还83.5亿元,各项补助31.23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含上年结余)0.38亿元,调入资金及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支出)45.3亿元,全市财政总收入463.28亿元;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缴中央、省支出2.21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22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支出(含结转下年支出)0.38亿元,调出资金2.43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414.5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8.7亿元,减除其中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43.05亿元及待结算资金2亿元,净结余3.65亿元。
2004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的税收返还83.5亿元,各项补助31.23亿元,区、县级市上缴收入5.5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含上年结余)0.09亿元,调入资金及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支出)38.31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14.67亿元;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缴中央、省支出 2.21亿元,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支出107.93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支出(含结转下年支出)0.09亿元,调出资金2.31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280.8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3.8亿元,减除其中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29.86亿元及待结算资金2亿元,净结余1.94亿元。 2004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35.58亿元,为年初预算30.08亿元的118.28%,超收5.5亿元,比2003年决算数25.78亿元增收9.8亿元,增长38%;全市基金支出完成38.73亿元,为调整预算73.52亿元的52.7%,比2003年决算数25.43亿元增支13.3亿元,增长52.3%。
全市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9.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64亿元和调入资金2.42亿元,全市基金总收入73.52亿元;全市基金总支出38.7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4.79亿元,如数结转下年度使用。
2004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19.66亿元,为年初预算16.55亿元的118.79%,超收3.11亿元,比2003年决算数18.47亿元增收1.19亿元,增长6.4%;市本级基金支出完成15.19亿元,为调整预算38.14亿元的39.8%,比2003年决算数13.34亿元增支1.85亿元,增长13.9%。
2004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4.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64亿元,区、县级市上解收入0.27亿元,调入资金2.31亿元,市本级基金总收入51.94亿元;市本级基金支出加上补助区、县级市支出和调出资金13.79亿元,市本级基金总支出28.9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96亿元,如数结转下年度使用。
200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全市财政收入增长高于GDP4.2个百分点,是我市“十五”以来财政增收最大的一年。二是各级财政收入协调增长,区、县级市收入占全市收入总额48.5%,增幅超过市本级近3个百分点。三是税收收入增幅大于非税收入增幅,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83.3%;其中,全市流转税收入占财政收入43.7%,增收额占财政增收额60.9%。四是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运行质量不断提高,法定支出、重点支出完成良好。
需要说明的是,2004年市本级基本建设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是2003年大学城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反映在本级支出,而2004年部分反映在补助区县支出中;
市本级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是2003年拨付社保网络建设资金1亿元、轻工集团托管职工安置费1.15亿元,2004年无此因素;市本级政策性补贴支出2004年预算低于上年,主要是改革对公用事业的补贴方式,减少对公交企业、煤气公司亏损补贴所致;市本级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下降,主要是部分设备购置因未完成政府采购程序,需结转到2005年支出;市本级农口支出减少,主要是部分建设项目调整、论证招标等工作相应后延而影响支出。 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我们着重抓了如下工作:
(一)努力做大财政“蛋糕”,支出管理不断规范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始终将建立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放在重要位置,财政、税务部门形成了经常性的沟通机制,对收入形势逐月跟进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随时采取策应措施,确保收入进度。持续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帮助税务部门改善征收条件,提高征管服务质量,做到应收尽收。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将未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及时提出建立非税收入征管绩效考评的措施,有效调动执收部门积极性,拓宽了财政收入的来源。加大对招商、留商工作的力度,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支持各区、县级市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为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打牢了基础。经过努力,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均超额完成收入计划,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稳居首位,提前一年实现“十五”计划的收入目标。2004年,广州全地区组织的财政收入达到1308亿元,占全国总量的二十分之一。
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对除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外的其他各项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认真执行《预算法》,规范预算管理流程,预算批复后未经法定程序一律不作调整和零星追加。扎实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市本级审核工程概、预、结算及土地开发成本项目733个,审核金额122.4亿元,核减不合理开支7.2亿元,核减率达6%。针对9月份前市本级财政支出总体进度偏慢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落实财政支出管理责任,跟踪项目用款进度;加强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问责,对因项目计划尚未下达而影响正常拨付的专项经费,根据支出进度实施综合平衡,纳入预算重新统筹安排;对连续两年未按预算确保支出进度的部门,相应调减其下一年度的预算。通过努力,市本级财政支出逐步提速,支出形势逐月好转。
(二)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确保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支出需要。市本级教育支出11.44亿元,比上年增长41.13%,并继续安排示范性高中专款4.8亿元,拨付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1亿元,老市区麻雀学校的综合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支出4.16亿元,比上年增长19%;科学支出2亿元,比上年增长25.85%,下达科技三项费用项目495个,主要用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推进创建文化强市工作,优先安排大中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项目,促进市第二少年宫、广州雕塑院、广州歌剧院等项目的建设。市本级卫生支出5.34亿元,比上年增长31.8%,使
用外国政府贷款500万美元引进先进医疗设备,促进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的建设。对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家庭发放补助,推动了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等支出全部符合法定要求。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市本级一般预算安排支农资金6.74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市本级支出2.28亿元,转移支付区、县级市3.96亿元。在2003年免征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从2004年起免征农业税,再减轻农民负担5699万元,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真正享受“零税赋”。免征农业税后,市本级在每年预算安排6650万元的基础上,2004年再增加1947万元,对困难较大的区、县级市适当给予转移支付,保障了镇村正常支出需要。清理废止涉农收费项目12项,降低涉农收费标准27项。各级财政安排种植水稻直接补贴资金1238万元,市本级还安排400万元补贴农户购置农业机械,拨付1540万元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从2004年起每年按照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拨付1260万元为困难地区农村卫生院配置救护车和急救医疗设备,拨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金1043万元。各级财政按要求做好中心镇村建设资金的安排,全年拨付资金1.5亿元。
推进十项民心工程实施。市本级拨付危房改造资金7423万元,全市提前3个月完成对2002年在册的18.8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全面落实再就业援助政策,市本级拨付再就业专项资金1.5亿元,同比增长31.6%,资助重点向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农民转居民、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倾斜,当年实现就业16.48万人,失业人员就业率68.15%。安排900万元用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安排1534万元支持大学生就业市场建设。增加教育扶贫投入,对从化、增城市200名贫困生就读市属中专、技校,按年人均980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减免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的基础上再给予寄宿补贴。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下岗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度提高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待遇,为42751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垫资5750万元,为困难企业离休干部提高生活待遇垫付资金。加强传染病救治和急救医疗体系建设,拨付1.47亿元用于市属医院的设备和环境改造,投入1400万元对从化、增城市的疾病控制机构进行改造。拨付2490万元加强食品放心工程项目建设。支持“蓝天碧水”工程建设,拨付城市污水处理费4.34亿元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经费1346万元,并与世界银行达成协定,贷款
1.28亿美元、使用赠款1000万美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拨付4550万元促进完成农村通水、通路工作。水利建设资金重点向防灾减灾工程倾斜,市本级安排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资金6.91亿元,区、县级市投入配套资金1.88亿元。
落实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市本级对大学城一期工程的征地和市政建设累计投入(含垫支)68亿元,其中2004年投入12.46亿元,有效保障了全国一流现代
化大学园区的建成。拨付地铁建设和偿债资金47亿元,保证了地铁建设按计划推进,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收到明显成效。拨付43.16亿元用于市政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其中专项补助区、县级市3.06亿元。累计投入采石场整治复绿资金1.2亿元,其中2004年投入4308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有效保障,一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期建成,城市创业和生活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我市申办2010年亚运会等重大工作目标得以圆满实现。
支持各类企业发展。市本级全年拨付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46亿元(含追加区、县级市)。其中,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4亿元,国债技改资金862万元,上级财政专项拨付企业挖潜改造等专项资金1.13亿元。上述资金中,用于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1.1亿元,占44.6%。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对室内肉菜市场、中高档批发市场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等138个项目升级改造投入资金4759万元。出台促进外贸发展的财政措施,全年拨付支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02亿元。合理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通过财政资金的扶持,对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稳步推进财政改革,管理体制日趋完善
进一步规范财政体制。参照老八区做法,对花都、番禺区财政体制进行调整,使市对区的财政体制得到统一。重新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城区,对越秀、荔湾、芳村三区共享收入增量分成比例给予一定照顾,完成市对老八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调整方案,有效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区、县级市财力不平衡的状况有所缓解。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台后,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制定了具体操作办法,及时核定下达区、县级市出口退税基数,并认真研究出口退税对我市财力的影响。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面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和有效审议的原则,逐步扩大报送市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范围,上报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单位从上年的15个增加到30个。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从“两类五档”细化至“两类六档”,对事业单位首次采取按工作性质划分经费标准的做法,规范了财政供养范围。完善公务车辆费用定额,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政府采购预算不断完善,专项资金安排细化到经过评审的具体项目。制定了《广州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本级财政性专项资金审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不断扩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范围。试点部门从上年的15个扩大到70个(包括基层预算单位360多个),超过一级预算单位的半数。财、税、库、行以及预算单位的横向信息系统联网工程试运行,简化了预算单位用款申请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市本级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支付的资金173.18亿元,占预算内、外综合财政支出的57.3%;其中财政授权支付36.61亿元,财政
直接支付136.57亿元。预算单位未使用的资金全部留存在国库,保障了资金运行安全。
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全市集中采购目录达86项,对因公出国机票等项目确保集中采购。制定了采购预算编制、自行采购指南、投诉处理规程等办法,并对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信息重新审核和充实。对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按专业特点进行分工,依法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对急需的常用项目试行网上快速询价采购。主动组织到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认真做好投诉处理, 2004年全市政府采购额37.5亿元,同比增长49.2%,节约资金4.46亿元,节约率达10.6%。
继续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和授权经营工作,对机电等5家授权经营机构董事长2003年度年薪进行清算,做好新组建授权经营机构国有资产经营数额的核定工作。整体推进国有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了企业财务会计行为,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开展效绩评价奠定了基础。产权交易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全年办理产权交易事务206项,增幅超过50%,项目总成交额同比增长77%。财务总监派驻范围从3家企业扩大到14家,基本涵盖我市大型骨干国有企业。
(四)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依法依规讲求实效
全市着重围绕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市本级全年组织专项检查项目25个,重点检查了危房改造、宣传文化、林业建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9项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还延伸检查到有关区、县级市,查出违规资金5.14亿元、应上缴财政资金3065万元,工作力度为历年之最。市财政还首次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实施检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工作已溯及源头。
在按计划进行检查的同时,还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统发纪律的执行、财务管理的情况、收支两条线的落实、政府采购的实施,以及部门预算的执行进行了检查,对财政投资的重大工程实施全过程财务监督。对领导干部借用公款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进一步清理,维护了财经秩序。对全市统一着装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后有12701人脱装,基本完成整顿统一着装工作。
大力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利用内部信息网络试行网上监督,对项目审核、指标下达、资金拨付过程进行实时检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实现了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努力提高理财透明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向人大代表报告财政情况,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了解。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全面清理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只保留了3项,并对财政规范性文件作了清理。财政行风评议工作受到市行评团的肯定,市和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均获得“满意”结果,财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当前,财政管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二是财政管理各项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部门理财观念与总体改革要
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区、县级市间财力不均衡,区域协调发展面临财政障碍;四是财政监督方式有待改进,监督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有待提升。
二、2005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一般预算草案
2005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稳健的财政政策导向,在努力增收节支的同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公共财政改革,为我市开展“管理年”活动,实现发展模式转变,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加强执政能力提供稳固、强大的财力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发展预期目标,并考虑各项改革和政策调整因素的影响,200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331.28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同)增收35.49亿元,增长12%。其中市本级收入计划169.02亿元,增收17.43亿元,增长11.5%;代编区、县级市收入计划162.26亿元,增收18.06亿元,增长12.5%。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1.28亿元,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83.5亿元、专项补助6.62亿元,减除专项上解省3.51亿元和调出资金
2.79亿元后,全市可支配财力预计为415.1亿元。其中市本级181.62亿元,区、县级市233.48亿元。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200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计划415.1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下同)增支19.03亿元,增长4.8%。其中市本级支出计划181.62亿元,增支10.39亿元,增长6.1%;代编区、县级市支出计划233.48亿元,增支8.64亿元,增长3.8%。
(二)市本级一般预算草案
1.2005年预算安排原则
(1)财政收入增幅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适应。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市本级财政支出计划按当年可支配财力安排。
(3)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政权机关运作基本支出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增长,对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并减少对经营性领域的投入。
(4)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按规定安排好退税预算,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国企改革,安排好再就业所需经费;维持对农村卫生、合作医疗、中心镇建设的投入力度;清理各类工程欠款,各部门专项资金首先要用于解决拖欠资金。
(5)按要求保证教育、科技、农口、文化、卫生、计生等支出需要,并按零基预算要求,对法定增长的事业费不与单位基数挂钩,统筹用于市确定的新增支出项目。
(6)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重点项目资金落实,全面启动2010年亚运会相
关项目建设,保持对全市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生态环境、重大基础设施的高强度投入和对企业技改的适度投入,通过财政投资带动社会投资。
2.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2005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69.02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同)增收17.43亿元,增长11.5%。其中国税部门组织收入计划31.91亿元,增收3.47亿元,增长12.2%;地税部门组织收入计划94.13亿元,增收10.17亿元,增长12.1%;财政部门组织收入计划42.98亿元,增收3.79亿元,增长9.7%。主要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1)增值税安排21.9亿元,增收2.47亿元,增长12.7%。
(2)营业税安排38.6亿元,增收4.54亿元,增长13.3%。
(3)企业所得税安排16.33亿元,增收1.72亿元,增长11.8%。
(4)个人所得税安排9.28亿元,增收1.24亿元,增长15.4%。
(5)城建税安排19.87亿元,增收1.59亿元,增长8.7%。
(6)房产税安排9.3亿元,增收1.1亿元,增长13.5%。
(7)国有资产经营收益2.24亿元,增收0.5亿元,增长28.9%。
(8)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44亿元,减少补贴0.31亿元,下降41.4%。
(9)契税安排20.35亿元,增收2.31亿元,增长12.8%。
(10)行政性收费收入安排13.45亿元,增收0.53亿元,增长4.1%。
(11)罚没收入安排4.5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2)专项收入安排9.97亿元,增收0.74亿元,增长8%。其中教育费附加安排8.39亿元,增收0.67亿元,增长8.7%。
3.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2005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计划181.62亿元,比上年调整后的计划(下同)增支10.39亿元,增长6.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如下:
(1)计划安排基本建设支出11.06亿元,与上年持平。
(2)增加企业挖潜改造支出。计划安排企业挖潜改造支出1.65亿元,增长13.8%。其中,安排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
(3)增加科教投入。计划安排科技三项费用4.14亿元,增长2.2%;科学支出1.1亿元,增长11.1%。计划安排教育支出4.26亿元,增长1%;教育费附加支出3.68亿元,增长29.3%;创建“教育强市”专项资金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4)增加农业投入。计划安排农口支出5.29亿元,增长12%。其中,农业支出3.2亿元,增长12%;林业支出1.23亿元,增长12%;水利和气象支出0.86亿元,增长12%。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5)增加文体广播投入。计划安排文体广播事业费2.7亿元,增长2.3%。其中,文化事业费1.04亿元,增长2%;计划生育事业费0.37亿元,增长12%。
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6)增加卫生投入。计划安排卫生和中医支出3.99亿元,增长6.1%。其中,安排市属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设备和环境改造2.1亿元,农村卫生专项经费和农村改水经费0.43亿元,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0.5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7)增加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计划安排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2.8亿元,增长4.9%。其中,安排残疾人事业费0.34亿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费0.21亿元,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费0.13亿元,社会福利费0.45亿元。
(8)增加社会保障补助支出。计划安排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95亿元,增长
4.9%。其中,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1.5亿元,政府资助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金0.64亿元,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0.54亿元,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0.5亿元。
(9)计划安排行政管理费支出5.28亿元,与上年持平。
(10)计划安排公检法司支出8.99亿元,武装警察部队支出0.73亿元,分别增长12.4%和11.5%。
(11)计划安排城建专项资金3.85亿元,城市维护费6.83亿元,分别增长108.1%和17.9%。
(12)计划安排“青山绿地”专项经费0.4亿元(农口支出中安排),加上压减年初预算安排0.6亿元(按年初预算0.7%计算),共安排1亿元。
(13)计划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9.69亿元,加上压减年初预算3.08亿元(按年初预算3%计算),共安排12.77亿元。
(14)按照《预算法》规定,预备费应按本级支出预算总额的1~3%比例设置,预备费计划安排2.5亿元(占本级财政支出1.4%)。
4.2005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计划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按照相关收入预测,2005年市对区、县级市财政转移支付计划为72.32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数增加1.96亿元,增长
2.8%,主要是城市维护费及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随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三)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2005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纳入2005年我市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的项目包括:养路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新菜地开发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据此,2005年全市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7.09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收0.23亿元,增长0.9%;加上调入资金(城建税15%及工商两费等3%部分)2.79亿元,总收入为29.88亿元。2005年全市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9.88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支0.6亿元,增长2.1%,收支平衡。其中:2005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9.66亿元(不含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收0.08亿元,增长0.4%;加上调入资金(城
建税15%及工商两费等3%部分)2.79亿元,总收入计划为22.45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收0.56亿元,增长2.6%;减除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4.26亿元后,市本级基金预算可支配财力为18.19亿元;2005年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8.19亿元(不含土地有偿使用支出),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支0.95亿元,增长5.5%,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200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由113个单位组成,其中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委、市交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检察院、市公路局作为向市人大上报部门预算的单位。
三、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一五”时期奠定基础的一年。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将围绕中共广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要求,继续深化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框架的改革,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努力加强经济发展动力,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培植新的财源。围绕推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财政措施,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提高产业竞争力;鼓励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用好科技三项费用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增强发展后劲;支持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鼓励外贸出口的各项政策措施;运用政策倾斜、转移支付等手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进一步完善财税收入完成情况分析会议制度,健全财税收入增长监测分析机制,促进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和方式,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依法推行国有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规范收入征收管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监管,完善征收管理方式;加强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等收入管理,严格“收支脱钩”政策。对财政核拨经费单位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属于经营性的非税收入,各单位扣除缴纳的税费后上缴财政管理,做到既利于足额征收、方便缴款人,又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完善执法部门激励机制,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从制度上规范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继续贯彻出口退税新机制,密切关注出口退税的规模和进度,及时研究分析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完善出口退税情况报告制度。同时,认真做好税制改革的准
备工作,深入分析税制改革对我市财力的影响,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预算支出按可支配财力安排,做到有保有压,节省一般性支出,控制平均指标,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始终坚持“两个务必”,反对铺张浪费,在保障政权机关运作基本支出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增长,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严格执行工资津贴统发政策,杜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行为,通过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等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资金的落实,以承办亚运会为契机,支持以城市交通和环境保护为重点的城市建设,推进“青山绿地”、“蓝天碧水”和城乡防灾减灾等工程实施,保障创建文明城市和“管理年”活动有关经费需要,推进城市环境整治、食品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为建设“两个适宜”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国企改革,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经费保障工作,安排好再就业所需经费,推动公务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财政保障机制,继续加强农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保证教育、科技、文化、防范金融风险等支出需要,推动科教兴省、文化大省、金融强省战略在我市的实施。继续推进中心镇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财政措施,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做好清理各类工程欠款工作。
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要严格组织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作调整;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重点关注支出进度,切实解决支出过程中前松后紧的现象,对纳入预算的支出项目,督促预算单位抓紧落实资金使用计划,保证资金按时拨付,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三)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
在部门预算编制上,迅速丰富基础数据库、项目库,细化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探索实行标准预算周期制度;建立专项资金安排审议机制,增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突出抓好有法定支出比例的部门预算编制,对法定支出项目按零基预算安排,对法定增长的事业费不与单位基数挂钩,统筹用于对应方面的项目;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逐步使评审工作从事后扩大到投资的全流程,为预算安排提供更为准确的依据。
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上,市本级113个一级预算单位(含677个基层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同时要提高财政资金收付效率、简化流程,规范资金清算,做到安全、高效、便捷;抓紧推进各区、县级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2006年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上,要扩大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不断细化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完善政府采购网和专家库的建设,
依法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提高采购效率,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
逐步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抓紧构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绩效综合考评;本着积极稳妥、突出重点的原则,选择财政资金比例较高、社会影响大、评价指标较易提出的项目进行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管理资源,促进财政资源配置和效率的提高。
启动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全面管理,探索委派会计或财务总监工作,研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后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和基建财务管理办法。以财、税、库、行、预算单位联网二期工程建设为重点,抓好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四)重点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强化财政监督力度,坚持收支并举、内外并重、以点带面、监督到位,促进财政管理和改革的协调发展。市本级今年检查项目30个,涉及财政资金45亿元。要通过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及时改进部门预算工作;通过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的拨付管理,纠正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行为;通过加强对财政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征管质量。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重点要从直接对企业逐步转向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检查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形成一批诚信过得硬的会计中介机构,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全面完成新旧会计制度转换,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结合“三五”依法治理和“四五”普法验收,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监督行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恪尽职守,开拓创新,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努力完成财政各项任务,为实现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