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相关问题的解答一委托代理人
民事诉讼相关问题的解答一委托代理人
标签: 委托代理人 解答 分类: 法律与新闻 2007-04-04 12:55
1.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当事人还需亲自出庭吗?
答: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的,自己可以不出庭,诉讼权利由代理人行使。法律之所以设置委托代理人制度,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就是方便当事人诉讼,避免当事人因诉讼事务耽误其他重要的事务。但在离婚诉讼中,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外,当事人仍应出庭参加诉讼,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离与不离的书面意见。
2.当事人可以授予代理人哪些权限?
答:原则上当事人可以把自己享有的所有的诉讼权利都授予代理人。在这些诉讼权利中既包括出庭应诉、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性权利,也包括起诉、反诉、增加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与对方和解等实体性权利。但如果授予实体性权利须作特别授权,否则代理人只享有一般的程序性权限。
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等阶段,当事人可以分别委托、分别授权,也可以签订一个总的委托代理协议,列明所有诉讼阶段的代理权限。
3.一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几名代理人?
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个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只允许委托一至二人做代理人。因此,在同一个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最多只可以委托两个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律师。
4.向律师事务所交费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当事人向律师事务所交纳服务费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向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人员交纳,而不是交给律师个人;
2、应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中的约定的数额和方式交纳;
3、向律师事务所索要收费票据。
5.律师服务是怎样收费的?
答:律师服务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和办案费。律师代理费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得的劳务报酬;办案费是律师在代理事务过程中花费的必要开支,如交通、通讯、复印、打印等费用。因此当事人委托律师时,不仅要支付律师代理费,还要另行支付办案费。
律师代理费通常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和按争议财产标的额的比例收费等三种方式。代理费的具体数额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同时律师事务所通常都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律师办案费通常实行实报实销的方式由当事人负担,当然也可以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约定一个固定的数额由当事人支付。
6.委托律师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当事人委托律师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全面了解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的从业资质、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信息,理性慎重地作出选择;
2、查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承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
3、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的委托代理协议,列明委托代理权限、服务费用及其他重要事项;
4、向承包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材料,并配合律师的工作;
5、对律师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律师有违法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7.委托律师做代理人有哪些好处?
答: 诉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尤其在现在越来越强调当事人双方积极性的情况下,诉讼逐渐成为当事人双方证据及法律技能的较量。实践中,很多人也认识到这个问题,在涉诉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律师寻求帮助。
一般说来,律师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为当事人提供帮助:
1、运用法律知识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
2、调查收集证据;
3、代理当事人出庭应诉,并进行证据质证和法律辩论;
4、协助当事人办理其他诉讼事项。
当事人聘请律师一方面可以避免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受到耽搁,另一方面可以在律师的建议和帮助下,正确地作出决策,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人?
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公民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4、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