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写何时还,你还以为保护期是20年?
01-07
在生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的时候,谨慎的人约定了还款的期限,有的呢,因为各种原因或者粗心大意漏掉了这一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对于这种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该怎么定呢?
下面都是从都是不同的案件中总结出来的:
①从“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算起
怎么认定这个权利被侵害?就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了,债务人还不履行的。
②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遭到拒绝时算起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
③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主张债权且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之日算起
在没有约定期限的合同中,债权人可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候才会了解到债务人的态度,如果遭到拒绝,那么权利才收到侵害。才可以行驶诉权。
④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偿还部分借款不起算诉讼时效
债务人主动偿还借款,对剩余借款不应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
⑤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债权人一直不主张自己的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开始计算。
faboss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