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大队与养护联动巡查协作机制
京珠北路政大队与养护联动巡查协作机制
为推进京珠北高速公路日常巡查的标准化、规范化,保障道路安 全畅通,保证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治,京珠北路政大队根据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路养联动巡查的目的
提高管理效率,建立路况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以“巡 查及时、查看到位、描述准确”为工作方针,确保有关安全隐患、设 施缺损得到尽早发现与及时处治,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二、巡查方式
分为路政巡查,养护巡查。
(一)路政巡查: 1、巡查要求:由养护部组织路政员对路面设施及病害描述等情况
进行培训,使路政员能熟悉巡查的业务内容和有关规定,并具备相应 的公路养护业务管理技能及应急处治能力。
2、巡查内容:巡查时应重点检查路面状况、公路标志标线、隔离 栅、护栏、里程碑、结构物等路产设施的外观情况。
3、巡查频率: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
4、巡查方式及要求:路政巡查应采取车辆巡查为主,步行巡查与 电子巡查为辅的方式,每班巡查时不少于 2 人,佩戴有效执法证件, 按规定统一着装,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并加穿反光背心。在巡查过程
中,巡查时速控制在 60-80km/h;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将详实的巡查内 容录入 HS 系统,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二)养护巡查:
1、巡查要求:巡查员能熟悉巡查的业务内容和有关规定,并具备 相应的公路养护业务管理技能及应急处治能力。
2、巡查内容:
①路基:检查边坡、防护工程完好与否,边坡水毁情况,路肩是 否有杂务,排水设施是否畅通;
②路面: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的堆积物、病害、积水等情况;
③桥梁:桥头跳车情况,伸缩缝和排水设施是否堵塞,桥面铺装 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④隧道:衬砌是否完好,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标志标线是否完好;
⑤绿化:有无遮挡标志、遮挡视线和其他一向交通安全的情况;
⑥交通安全设施: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巡查频率:每天对沿线巡查一到两次,雨季或台风期间加大巡
查力度。
4、巡查方式及要求:巡查应采取专用车辆巡查为主,步行巡查为 辅;巡查作业时应携带尺子、相机、巡查记录表,并加穿反光背心, 在巡查过程中,巡查车辆车速不超过 80 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并及 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记录内容详实、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三、病害处治方式
(一)路政巡查发现病害处治方式 1、对巡查发现的护栏板、护栏立柱、防阻块、螺栓、标志、标线、
防眩板、隔离设施、道钉、轮廓标、防光柱、水沟盖板等缺损的设施 及路面坑槽,应及时发业务联系单给养护单位及养护部;养护单位接 到业务联系单后及时安排施工人员进行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采取 交通管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养护部接到业务联系单后应督促养护 单位按修复时限完成修复工作,并对修复质量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 全隐患。
2、对巡查发现的边坡水毁情况、桥头跳车、隧道衬砌损坏等不能 及时修复的病害,应及时通知养护部,养护部安排养护单位进行交通 管制,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病害,制订处治方案,安排相 关技术人员跟踪落实,直到消除病害。
(二)养护巡查发现病害处治方式
1、对巡查发现的护栏板、护栏立柱、防阻块、螺栓、标志、标线、 防眩板、隔离设施、道钉、轮廓标、防光柱、水沟盖板等缺损的设施 及路面坑槽,汇总给路政大队,路政大队安排辖区的路政员对病害进 行核对,并及时下发业务联系单给养护单位及养护部,养护单位接到 业务联系单后及时安排施工人员进行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采取交 通管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养护部接到业务联系单后应督促养护单 位按修复时限完成修复工作,并对修复质量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 隐患。
2、对巡查发现的边坡水毁情况、桥头跳车、隧道衬砌损坏等不能 及时修复的病害,应及安排养护单位进行交通管制,制订处治方案, 并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跟踪落实,直到消除病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