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新
台儿庄区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今年前三季度,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区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习书记的讲话文件精神,加强依法行政,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重点围绕猪肉食品安全,强化生猪屠宰管理,坚持文明执法、严格管理,较好完成了的各项工作任务。2014年1-9月全区累计完成生猪定点屠宰量11218头,城区定点屠宰进场率、检疫率达100%,无害化处理19起,全区猪肉市场供应稳定,得到了上级和区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普遍好评。
一、强化屠宰企业监管,严格肉品检疫、检验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规范化管理作为关键环节抓紧抓好,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确保城区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率达到96%以上,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全区屠宰企业没有出现一例生猪食品安全事故。
1、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年初,区屠宰办与各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屠宰企业与经营户签订“守信经营承诺书”,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销售台帐制度、卫生制度,严把进场关、检验关和出场关,切实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消除隐患。
2、监督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敦促屠宰场建立健全生猪进场管理、车间卫生管理、肉品质量检验制度以及不合格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污水排放管理等10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健全上墙,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有力推动定点屠宰场规范管理工作的开展,杜绝了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销售。
3、积极开展规范化管理验收活动。积极开展在硬件设施、技术规范、操作程序、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验收活动,强化企业肉品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病死猪、病害猪监督其做好无害化处理,对从事屠宰行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五项检查,做到源头监管,防止疫病流入。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稽查大队每天反复深入镇(街)农贸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场、超市、城乡结合部等进行巡查,行程数百公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杜绝外地病害肉、病毒肉、注水肉流入我区市场;节日期间,做到每天早、中、晚三次巡查,对菜市场、超市、饭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保障节日期间猪肉食品供应安全。
二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物局等部门枣庄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清理范围、工作目标、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和标准,严格遵守“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证牌换发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我们坚持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疫情,消除人们对疫情认识误区,维护肉市稳定,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同时,通过向定点屠宰场、经营业户等反复宣传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新《食品安全法》,使生产经营者准确了解法律,以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从而达到合法生产经营,从源头上确保市民安全消费,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氛围。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出台的相关文件,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确保全区人民食肉安全、放心。
1、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9处定点屠宰场(点)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各定点屠宰企业切实履行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生猪进销台账、屠宰检疫日志,及时掌握生猪及肉食品市场的运行动态,确保市场销售的肉品质量。
2、强化执法监督,严打违法行为。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行为,规范生产、经营行
为, 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针对我区部分镇街先后发生生猪“高热病”疫情,加强定点屠宰场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屠宰、销售病死猪肉现象,确保上市肉品质量。
3、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做到齐抓共管,形成猪肉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日常稽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经常性管理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促进全区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4、继续抓好定点屠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屠宰办公室人员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定点屠宰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
二○一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