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黄龙山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帐式管理工作措施
延安市黄龙山林业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帐式管理工作措施
按照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台帐式管理的通知》(延市林廉办[2012]3号)要求,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完成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情况,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管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台帐管理的内容
1、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上的情况; 2、本年度反腐倡廉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3、领导干部落实“五个一”情况;
4、按要求参加上级召集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情况; 5、完成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办理情况;
6、在局场以上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作经验介绍或书面交流情况;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情况;
8、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各单位发出函询或质询,各单位查明原因并及时书面回复情况;
9、年度单项工作受到国家林业局、省委、省政府、省纪委、
省林业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市林业局党委、市林业局、驻局纪工委、黄龙山林业局党委、黄龙山林业局、黄龙山林业局纪委等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情情况;
10、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1、民主生活会落实情况;
12、反腐倡廉制定落实及创新情况;
二、台帐管理办法
1、各单位在本年度12月5日前,将台帐管理内容,上报局监察室,包括与之相关的会议记录、领导讲话、上级批示、正式文件、经验材料、调研报告、影像等印证材料。
2、局纪委定时通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及台帐管理情况。
3、实行奖惩制度。台帐管理上的内容及上报情况将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视情况加减相应分数。
三、台帐管理的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主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抓落实。
2、各单位台帐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补充和登记。台帐登记表中只填写名称,相关印证材料按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和有效举证。
3、各单位要根据台帐管理的内容,收集和整理资料,按A4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存查,另一份于规定时限前报局监察室。
4、各单位台帐上报的内容要与印证材料相一致,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情况真实,保证台帐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不得前后不一、杂乱无序、应付了事。
5、各单位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对敷衍了事、效率低下、延误工作、不能按时上报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依据相关责任进行三问。
四、台帐管理适用于局10个林场和森林消防队
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台帐登记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台账登记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