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纪律监督考核办法
12-31
小组纪律监督考核办法(试行)
1、小组所有成员参与监督考核工作,由小组长分配,每人一天。每天值班情况要有记录表。
2、值班成员负责清点组内迟到和旷课学生;对课间迟到的学生,下课要问清原因,以便量化考核。(非公迟到扣2分,旷课扣10分)
3、对上课纪律进行考核,负责人员要提醒组内上课说话的学生不得说话,并记录说话学生名单。(原则上任何班干部和课代表,非要求不得上课安排任务。非公说话一次扣2分,两次扣5分,三次扣10分)
4、课间时,提醒本组成员不要在教室闲逛和闲说话。对该现象每人次扣0.5分,对应组每记录一次加1分。
5、小组间相互监督。1组和2组;3组和4组;5组和6组;7组和8组;9组和10组,组与组之间相互监督。每记录对应小组成员一次违纪,本组加对方扣减分数;如对方漏记,则本组加翻倍分数。(位置调换之后,对应组会相应调整)
6、记录本组成员诸如吃零食、在教室吃饭等等其它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并以每次每种情况扣2分计入考核,带手机一次扣10分。如本组漏记,对应监督组有记录,则扣分和对应组加分都翻倍。
7、小组纪律考核每四周公布一次总评,对优秀小组进行表彰,对相对较差小组诫勉谈话,对个别出现违纪次数较多和扣分较多的学生,班级将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本办法从9月12号开始试行,并会根据情况修订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