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罚款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确保实现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公司与各分公司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一、目标管理:
1. 无死亡事故 ;
2. 无重伤事故 ;
3. 无中毒事故;
4. 无火灾爆炸事故;
5.无交通死亡事故;
6. 无重大未遂事故;
7. 年轻伤事故控制率8‰以內;
8. 尘、毒、噪治理率70%、80%、70%;
9、建筑工地安全达标合格率100%、优良率80%;
10、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必须80分以上;
11、施工现场生产指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和全員安全培训必须苻合规定;
12、无隐瞒事故现象。
二、各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并且将组织机构名单上墙。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必须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要充分发挥安全员在施工现场的作用,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证目标的顺利实现。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标准
一、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确保各项目工程安全顺利完工,特制定本标准。
二、公司项目部要提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意识,明确谁管理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生产经营的首位,真正做到思想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控制和促进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重要步骤,是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因些,公司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班组坚持每天班前进行一次作业周围的安全自检,并有记录。项目部以项目经理为首,每周组织专职、兼职安全员、工长、各专业负责人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作记录。公司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安生生产、文明施工的联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由安全部下发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隐患整改指令书,要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四、奖罚标准
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安全无事故奖励规定:
获得市标准化工地的施工单位和注册建造师(項目经理),有資格参加市级以上先进评选資格。项目部荣获本年度市级以上安全达标
先进单位的,每达标一个项目,公司奖励项目部2000元。
安全管理及罚款规定:
1、未获得市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工程项目,导致公司不能参加市级以上建设系统的各类评选活动,或因安全投入不足、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按照项目经理责任制中“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的规定,由工程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全部领导责任和经济处罚责任。
2、项目施工未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或因管理不善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公司追加同额罚款,由工程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全部领导责任和经济处罚责任。
(1)末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罚款2000元;
(2)未制定目标管理,罚款2000元;
(3)分部、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交底,罚款500元;交 底不全面,罚款200元;交底无针对性,罚款200元;交底无签字手 续,罚款200元;
(4)安全检查:项目部没有定期安全检查记录,罚款500元;安 全检查记录不详细,罚款200元;
(5)安全教育:新工人进入工地没有进行二级教育,罚款500元;
(6)无班前活动记录,罚款500元;班前活动记录内容不全,罚 款200元;
(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上岗作业,每发现一人罚款200 元;
(8)安全标志:现场无安全标志总平面图,罚款200元;未按安 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罚款200元。
(9)施工现场单位工程1万m²以上的施工现场应安装安全管理电子监控系统。
3、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罚款标准
(1)现场管理:现场大门未按公司规定设置,罚款1000元;未设门卫,罚款500元,未制定门卫制度,罚款200元;
(2)现场人员不佩戴工作卡,每人次罚款100元;不穿公司规定 的统一工作服,每人次罚款100元;大门未设置公司标志,罚款500
元;
(3)施工现场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罚款1000元;
(4)材料未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罚款10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齐, 罚款200元;材料无标识牌,罚款200元;
(5)现场住宿:在建工程兼作宿舍,罚款1000元;作业区、办 公区、生活区未划分,罚款1000元;夏季无防中暑措施,罚款50元; 宿舍卫生脏、乱、差,罚款1000元;
(6)如发现通铺、男女混居,各罚款500元;
(7)现场防火:无消防器材,罚款1000元;消防器材配置不符 合要求,罚款200元;
(8)施工现场标牌:施工现场无七牌一图,罚款2000元;七牌一图内容不全,罚款200元;施工现场无各工程操作规程牌,罚款500元;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语(不少于两条),罚款500元;
(9)生活设施:生活区未设置沐浴室,罚款1000元;
现场未设置活动室,罚款1000元;食堂卫生不合格,罚款1000元; 厨师无健康证,罚款500元;食堂工作人员不穿戴三白工作服,每人
次罚款200元;现场厕所未按要求设置,罚款500元;
厕所卫生不合格、随地大小便,罚款200元;
(10)保健急救:施工现场无保健药箱,罚款500元;箱内无药 品,罚款200元;
(11)夜间未经批准许可施工扰民被举报,罚款2000元。
(12)施工现场单位工程按规定面积未安装电子监控系统,罚2000元。
4、“三宝”、“四口”防护检查、罚款标准
(1)安全帽: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未系帽带罚款100元/人,10人以上追加罚款2000元;安全帽无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罚款5000元;
(2)安全网:安全网封闭不严,罚款2000元;安全网规格、材质 不符合要求,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准用证,禁止使用,如继续使用,罚款20000元;
(3)安全带: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人;10人以上追加罚款3000元;安全带系持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人;安全带无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罚款2000元;
(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无防护措施,罚款1000元;防护不严密,罚款500元;电梯井内每隔2层或大于10m无安全平网,罚
款1000元;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洞口直径超过25m没有封盖,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护设施无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通道口防护:进入施工现场无安全通道,罚款500元;通道防护棚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7)临边防护: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无防护措施,罚款1000元;防护不严密,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施工用电检查、罚款标准
(1)电气施工人员未按照建筑工程电气施工图要求做TN-S接零保护或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罚款5000元;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超过3m,罚款200元;
(3)施工现场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罚款500元;
(4)保护零线未单独设置重复接地线,未与保护零线相连接,罚款500元;
(5)每台用电设备没有各自专用开关箱,罚款500元;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罚款1000元;
(6)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工作棚内的照明线,穿过墙壁时,未穿绝缘套管,罚款200元;职工宿舍用电没安装漏电保护器,罚款500元;
(7)照明、动力线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罚款500元;
(8)宿舍电褥子未按“一张床,一插座”要求设置,罚款200元;
(9)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时,开关处未悬挂警示牌,罚款200元;
(10)电工未持证上岗,罚款500元;电工未穿绝缘鞋,罚款200元;
(1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未设置安全防护,罚款200元;箱内堆放杂物,罚款200元;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和一闸多用,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使用平板震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等时,负荷线未采用绝缘橡皮铜芯电缆线,罚款500元;操作工未穿戴绝缘用品,罚款200元;
(13)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及其它电气未设防护罩,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4)电气设备无插头(电褥、电钻、灯具等),直接插在插座上,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施工机具检查、罚款标准
(1)搅拌机:手柄无保险装置,罚款200元;无防雨棚,罚款500元;无保险挂钩,罚款200元;转动部位无防护罩,罚款200元;
(2)翻斗车:无证驾驶,罚款200元;制动不灵敏,罚款200元;行车载人,罚款500元;
(3)钢筋机械:钢筋切断机等无单独开关箱,罚款500元;传动部位无防护,罚款200元;
(4)电焊机: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罚款200元;无防雨罩罚款200元;电焊机进线处无防护罩罚款200元;交流电焊机未安装二次
空载降压保护器罚款500元。
(5)气瓶:气瓶间距小于5m,距明火距离小于10m、无隔离措施,罚款200元;氧气瓶与乙炔瓶没分开存放,罚款200元;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罚款100元。
注:施工机械在不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7、落地式外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检查、罚款标准
Ⅰ、安全要求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验,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超重设备。
(4)五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5)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杆、扫地杆、连墙件。
(6)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8)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
管。
(9)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1)、脚手架应涂黄.黑相间或红白相间警示色。
Ⅱ、罚款标准
(1)施工方案: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罚款500元;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罚款500元;
(2)立杆基础:立杆基础不平、不实罚款500元;立杆无垫木、无扫地杆罚款500元;每发现一次立杆悬空罚款200元;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架体高4m,水平宽7m,未与建筑结构连接牢固,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罚款200元;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罚款500元;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作业面脚手板未铺满,罚款1000元;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每发现一次探头板, 罚款200元,每发现一次脚手板未固定,罚款100元;施工层未设
1.2m高防护栏杆,罚款1000元;施工层未设挡脚板罚款500元;
(6)交底与验收: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罚款200元;搭设完
无验收手续,罚款500元;无验收内容的,罚款200元;
(7)小横杆设置: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无小横杆加固,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小横杆无固定一头,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架体内封闭:施工层每隔10m未用平网和其它措施封闭,罚款500元;施工层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封闭的,罚款500元;
(9)脚手架材质:钢管弯曲的、锈蚀严重的,若发现使用,罚款10000元;
(10)安全通道:架体上下通道坡度大于1:3,宽度小于1.0m,罚款500元;拐弯处休息平台元防护栏、档脚板(杆)、立网,罚款200元;
(11)卸料平台:无卸料平台结构图及计算书罚款200元;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罚款500元;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罚款1000元;悬挑梁的安装和图纸设计不符,私自改动设计要求,罚款2000元;
(12)脚手架钢管、扣件和连接件等必须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明,未达到上述标准,罚款500元。
(13)脚手架连墙杆水平连接违章操作,罚款500元。
(14)脚手架无警示色,罚款200元。
(15)脚手架连墙杆不允许采用上斜式连接。如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8、模板工程检查、罚款标准
Ⅰ、安全要求
(1)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圧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2)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防止掉落。
(3)钢模板用于高层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击措施。
(4)高空作业人员严禁攀登组合钢模板或脚手架等上下,也不得在高空的墙顶、独立梁及其模板等上面行走。
(5)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装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严禁抛、掷、踩、撞,若中途停歇,必须把活动部件固定牢固。
(6)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登高工具或脚手架,高度超过3.5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装、拆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挂上安全带。
(7)安装墙、柱模板时,应随时支撑固定,防止倾覆。
(8)安装预组装成片模板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设连接件,并架设临时支撑稳固。
(9)预组装模板装拆时,垂直吊运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中个吊点,吊点应合理布置并作受力计算。
(10)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宜整体拆除,并应先挂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撑及拼接两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离开结构表面后再起吊,吊钩不得脱钩。
(11)拆除承重模板时,为避免突然整块坍落,必要时应先设立临时支撑,然后进行拆卸。
Ⅱ、罚款标准
(1)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罚款500元;方案未审批,罚款200元;
(2)立柱稳定:立柱底部无垫板,罚款500元;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3)模板存放:模板存放超高,罚款200元;存放不整齐,罚款200元;
(4)支拆模板:拆除区未设警戒线或无人监护,罚款200元;留有未拆除悬空模板,罚款200元;
(5)独立支撑与脚手架相连接,罚款500元。
9、塔吊检查、罚款标准
(1)力矩限制器:无力矩限制器,罚款500元;限制器不灵,罚款200元;
(2)限位器: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每项罚款500元;限位不灵敏,罚款200元;
(3)保险装置:无钩头保险,罚款500元;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罚款200元;
(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塔吊高度超过高度规定无附墙装置,罚款1000元;附墙装置未按要求设置,罚款500元;无夹轨钳,罚款500元。有夹轨钳不用,罚款200元;
(5)安装与拆卸:无安装拆卸方案,罚款1000元;安装队伍没有资质证,罚款5000元;
(6)塔吊指挥:塔吊司机无证上岗,罚款500元;
(7)塔吊电气:塔作业半径内有架空线路没做防护措施,罚款2000元;塔吊无接地,罚款500元;电箱无接零,罚款200元。
10、基坑支护检查、罚款标准
(1)施工方案:基础深度超过5m,无施工支护方案,罚款500元;无专项支撤设计,罚款500元;支护设计方案未审批,罚款200元;
(2)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无临边防护,罚款500元;未按要求防护,罚款200元;
(3)排水措施:基坑施工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
(4)坑边荷载:积土、机械设备距坑边小于安全距离,罚款500元;
(5)基坑无施工上下通道,罚款500元;通道未按要求搭设,罚款200元。
注: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违章处罚标准,对公司安全部开据的违章罚款单,拒不签字的项目部,安全部将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加倍处罚。
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认真对待公司安全部门下发的整改指令书,要认真整改并复查合格,确保公司全年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严格执行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公司安全部,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由公司安全部组织进行处理并且做好记录,由公司安全部上报有关部门,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而造成影响或私自乱报,处罚5万~10万元。如被上级主管部门罚款和查封工地的,公司将追加项目经理全部责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罚款2万~10万元。
凡是在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伤亡事故的,由项目部承担事故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并需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处罚。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曰起执行。
大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项目部 负责人(签字):
2010年 2 月 20 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抄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联盛各项目部
存挡:安全处、办公室
整理人:栾作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