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宗伟:学校教育目标是基于人的
古得莱得在《一个称作学校的地方》中谈及“人们对学校教育期望的演进历程”时说,“20世纪一个特有的发展是认为学校教育应当是为个人而培养个人。柯瑞明简明扼要地表述了约翰?杜威的观点:‘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培养公民,培养工人、父母或母亲,而是最终要培养获得圆满生活的人’”(P45)。
作者与柯瑞明的厉害就在于他用一句话解答了人们对杜威关于教育目的阐述的“多样性”的疑惑。细细想来这概括还真是准确的。我们在《民主主义与教育》里尽管看到杜威对教育目的的不同表述,但归结起来还真就是这个意思:“学校教育应当是为个人而培养个人”的。也就是说,教育的目的首先应该是着眼于人的,其次才是着眼社会的。
着眼于人的学校教育,自然要让人通过学校教育,理解人生本当有的圆满生活,并帮助每个人形成他理想的圆满生活的憧憬与期待,进而在他们踏上社会,为寻找自己的美满生活而生活。当然这样的生活又是离不开人们所处的具体社会的,这就使得学校教育必须帮助学生了解自己所处的社会与个人圆满生活的关联与约束。
从这样的出发点思考,作为学校的教育目标的具体化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作者用一个专门的栏目六个页面介绍了“美国学校的教育目标”,涵盖了智力的、职业的、社会公民和文化的、还有个人的四个方面、67个条目的目标。单就“个人目标”而言,又有身心健康、创造力和审美表达、自我实现三个角度。以“自我实现”为例,就有学会在自身活动中寻求意义,形成人生哲学;培养了解和正视自我的必要的信心;学会现实地评价和接受自己的局限和实力;认识到个人的自我概念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形成的;培养有目的地作出决定的能力;学会为实现个人目标而计划和组织环境;培养愿意为个人的决定及其后果承担责任的态度;培养选择个人终身学习目标及其实现方式的技能(P56)。
当我们审视这些条目的时候,是不是要反观一下我们学校教育目标的设计呢?借用作者的话来说“我们不是没有学校教育目标,但是我们缺乏对于这些目标的详细阐述和实现这些目标的责任心”(同上)。
当我们对目标有了详尽地阐述,我想我们也就清楚了我们当作什么,什么不当做了。我们的问题就在于当我们制定目标的时候往往只是为制定目标而制定目标,说白了大多是为应付检查交差的。所以我们很少去考虑目标的具体内涵、是不是有可能达成、是不是符合具体的学校和人的需求、如何分解、如何实施等等。这样的情形下出笼的目标要不就是大而无当的,要不就是口号式的,其共同特征就是无法实施的。因为我们在制定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要去实施它。
没想实施的目标,也就自然无法阐释,也就无所谓责任心不责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