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电管理制度
防雷电管理规定
1. 雷电的预防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的防雷措施。 当塔、容器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储罐的防雷设施。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
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浮顶油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接地。
钢制油罐的防雷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作接闪器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当油罐仅作防感应雷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覆土油罐体及罐室内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构件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 防雷电装置的检查
为了使防雷装置具有可靠的保护效果,不仅要有合理的设计和正确的施工,还要建立必要的维护保养制度,进行定期的和特殊情况下的检查。
对于重要设施,应在每年雨季以前做定期检查,对于一般性设施,应每二、三年在雷雨季节以前做定期检查,如有特殊情况,还要作临时性的检查。
检查是否由于维修建筑物或建筑物本身变形使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发生变化。
检查各处明装导体有无因锈蚀或机械损伤而折断的情况,如发现锈蚀在30%以上时必须及时更换。
检查接闪器,有无因遭受雷击后而发生熔化或折断,避雷器的瓷套有无裂纹、碰伤的情况,并应定期进行预防性实验。
检查接地线在距地面2m至地下0.3m处一般保护处理有无破坏的情况。
检查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有无沉陷现象。
测量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如发现接地电阻有很大变化时,应对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补打接地极。
检查有无因施工挖土、敷设其他管道或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