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尽的责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教师。作为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文明执教。
2、珍惜个人和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专业发展。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信任,讲团结、顾大局、重合作。
4、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依照教师分工、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上好每一节课,不擅自调课,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6、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做到不给一、二年级学生留书面课外作业,任教其他年级时,与学科任教师协调,将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7、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8、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受他人之托出面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合伙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9、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10、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愿意接受批评教育和任何处分。
甲方: 乙方(承诺人)
2013年9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