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工资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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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工资管理方案
一、 制度目的
为尊重员工对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为减少员工的流动性,加强人员的稳定性,激励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在企业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推行如下工龄工资制度,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二、 适用范围
所属公司全体员工(本办法为统一标准,不论职位级别)
三、 具体办法:工龄工资设定标准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将从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每月增发工龄工资,标准为50元;满二年后的次月开始在原有基础上每月增发工龄工资,标准为100元,满三年后的次月开始在原有基础上每月增发工龄工资,标准为100元。工龄工资三年封顶。 例如:A员工2010年5月入职,在2011年6月开始每月计算工龄工资50元,到2012年6月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到2013年6月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之后维持每月工龄工资250元标准。
四、 其他规定:
1、
2、 所有员工按入职时间计算工龄。 员工辞职后又入职,原工龄取消,按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3、 员工连续请假(不含正休假、补休假)超过20天或年内请
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
4、 原已经有工龄工资的员工,按入职时间计算,不足250元的补足。
五、 执行时间和方法:
1、
2、 本工龄工资从2013年2月1日起开始增加。 工龄工资同当月薪酬一起发放。
六、 本工龄工资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
七、 本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经总经理审批通过,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成都永利达食品有限公司
201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