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车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01-22
行车车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责任(分解)目标及考核
各生产车间是全厂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单位;对车间人、机、物、料、环各个方面应落实日常安全管理职责,完成以下安全工作责任(分解)目标:
任落实目标考核占总分60%。
2、事故分类标准以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大纲说明为准。
三、目标奖惩考核
1、事故控制目标必保完成,本车间不发生工亡事故,不发生重大生产、设备、质量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与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本车间人员零负伤。
2、目标奖惩实行季度评分,年度汇总。厂安委会根据每季度本科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打分,全年四个季度得分汇总形成考核依据,结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执行奖惩兑现。
3、行车车间第一负责人年初缴纳风险抵押金2万元,年终实现事故控制目标且年度综合考核评分在91分以上,个人抵押金返还后另对本人奖励2万元,车间奖励2万元;年终实现事故控制目标且年度综合考核评分在85-90分内,个人抵押金返还后另对本人奖励1.5万元,车间奖励1.5万元;年终实现事故控制目标且年度综合考核评分在80-84分内,个人抵押金返还后另对本人奖励1万元,车间奖励1万元;年终实现事故控制目标但年度综合考核评分在80以下,仅返还个人抵押金,每低1分考核本车间5百元。
4、如突破事故控制目标,各项奖励酌情否决,并接受公司处理决定和经济处罚(工资或抵押金中扣除)。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