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学会科技成果鉴定业务流程
中国电子学会
科技成果鉴定会组织工作流程
第一步 填写成果鉴定申请表
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即被鉴定方。被鉴定方按照中国电子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说明填写。
第二步 成果鉴定材料预审
被鉴定方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给中国电子学会(科技鉴定业务联系人陈峰老师),学会按照鉴定项目类别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表进行材料预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被鉴定方作出是否受理回复; 第三步 鉴定委托方盖章签字
学会回复:同意受理鉴定项目。被鉴定方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打印后交被鉴定方的上级主管单位或本单位管理部门(法人单位)即鉴定委托方,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署“同意委托中国电子学会主持鉴定”的签名;
第四步 受理科技成果鉴定项目
学会收到鉴定委托方盖章签字的纸质申请表后,无异议3个工作日内给被鉴定方或委托方出具《科技成果鉴定会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委托方按照通知书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安排会议筹备工作; 第五步 成立成果鉴定委员会
学会根据鉴定委托方的科技成果所属具体技术领域,组织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士担任,成员7至15名。 第六步 成立鉴定委员会测试组
学会根据鉴定委托方的科技成果,组织聘请相关专家成立鉴定委员
会专家测试组,对该成果进行鉴定会测试,形成测试意见。测试组组长由鉴定委员会成员担任。
第七步 审查成果鉴定会材料
按照鉴定委员会要求,学会邀请鉴定委员会成员2至3人组成材料审查小组,对鉴定会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成鉴定会资料审查报告书。
第八步 召开科技成果鉴定会
中国电子学会主持成果鉴定会,负责邀请专家到会,委托方负责会场布置及接待专家。鉴定会总时间不超过3小时;
第九步 签发成果鉴定证书
科技成果鉴定意见形成后,由被鉴定方将填制好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电子版提交给学会陈峰老师,由学会按排专家审批修改后打印4份,报中国电子学会总部加盖印章,签发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第十步 成果鉴定会费结算
方式一:按版面费结算,学会给委托方开版面费付款通知;方式二:按培训费结算,补签培训合同;方式三:按会议费结算,学会给委托方开会议通知。
中国电子学会科技成果鉴定
业务联系人:陈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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