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荒山协议
杨寨沟村荒山承包合同
甲 方:
负责人: 职务:
住 址:
乙 方:
为了响应国家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多次召开全体居民会议,会议决定将本村荒山荒地自愿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地范围:
荒山范围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面积________亩。荒地范围面积______亩。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___年,从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三、承包费用:
1、承包范围内荒山实行零承包,由承包方无偿使用。
2、承包荒山范围内荒地每亩每年50元,一年一付,如不能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甲方即可视为乙方违约,合同自行终止,由甲方收回承包经营权。
四、承包用途: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种树、种草、养殖、生态园林开发、荒山绿化等综合利用,但不得擅自进行建设永久性建筑等改变土地性质和荒山用途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除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政策性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宣传教育本组村民工作,不得在乙方承包经营范围内擅自毁树、偷树,如发现,由当事人照价赔偿乙方损失。如甲方村民
擅自进入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范围内放牧等,造成牛、羊农药中毒等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负责协调本村村民和乙方出现的各类纠纷和问题,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乙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原有林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经营权,各种投入成本和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在承包期间,乙方如有意外,乙方的子女和嫡系亲属有承包继承权,甲方不能以此干涉。
八、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负责做好原有树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荒山林地失火,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荒山和荒地的优先承包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单位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负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