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怪脾气
人类的怪脾气
“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把女人不当人。”这个定论是社会主义社会时期许多有识之士做出的。从所读到的历史著作和文学作品看,我觉得大致是正确的。之所以不说完全正确,因为这话的意思,好像只有封建社会,但其实不止,还有别的社会,比如奴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我小时候所处就是名曰社会主义社会。那时,农民种植什么,都不能自己做主;粮食自己不够吃,还要交公粮,并且必须选择最好的。“言论自由”?概念都没有。说话小心翼翼的,昨天大家还都在祝愿“林副统帅永远健康”,到今天,隔了一个夜晚,就口径统一打倒批臭这个野心家,谁也不说不健康,不野心家。做人做到这个份上,除了可怜,还能说什么?男人女人一个样,都落在这个份上。所谓我小时候,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前半期,那个时期,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女人和男人有时一样,有时不一样。那时有响亮的口号:“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半爿天”。干农活,有一位妇女也能挑满担的粪桶,她得到的工分跟男人相同:10分。但也只有她一个,其他妇女都不干肩挑背扛的重体力活,只做拔稻秧、种薯苗、刨番干之类的动手的活儿,工分只得5分。但问题在于,男人去干这些活儿,并不比女人干得快干得好,却照样拿10分。
如果男的欺负女的,会被非议,严重的会受到惩罚,女性得到政府的保护和社会舆论的护罩。男性在家庭施暴不得不收敛。“怕老婆”每个村总有若干,多数家庭,家里由女人当家,女人说了算。我家就是我父亲听我母亲的。我父亲农活是一等一的好手,还打得一手“一盘清”算盘(只需一遍,百分百准确,叫一盘清),还是聊天(说故事)高手,农忙一过去,轻松一些了,社员们就围在他身边,听得入迷出神。这是重要的,父亲有声望,人缘好,我家有事,村人自动赶过来,有力出力,有钱出钱。但家里的事情,父亲尊重我母亲,放手交给,不搞男权主义和家长制。当然,也有母亲能干的原因,不仅纺纱织布、裁衣做被,还会做厨师,受请到红白喜事的人家去。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母亲事先准备和安排,处理得井井有条。也有不如我父亲的时候,父亲说这样不行,不好,母亲也会听从,放弃或改变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一点不勉强。
发生了分歧又各持己见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我记忆里只有一次,是我姐姐的婚姻大事。有两家同时来提亲,姐姐要母亲拿主意。母亲想答应韩姓人家,父亲反对,认为应当许配给李姓。这两家其他方面差不多,不同在于,韩姓有三间房子,结婚以后小两口可以住上一间,李姓只有两间,婚后只能分得半间;李姓小伙子会手艺,韩姓小伙子不会。母亲的道理是房子太小,不仅诸多不方便,还容易闹矛盾。父亲认为万贯家财不如薄技在身,一技之长比房子宽大重要。母亲对父亲说,你们男人常在外面,不了解我们女人婆媳之间妯娌之间姑嫂之间,有多么复杂,多少苦处,我现在还心里后怕,我不想女儿也那样憋屈受气。父亲说,那只是暂时的,要看长远,而且手艺还能传给儿孙。母亲仍然坚持,父亲不肯妥协。姐姐说怎么办呢。父亲口气坚决地说:“答应李姓,就这么定了!”母亲不再多说。最终是按照父亲的决定。
总的来说,在我家里,男女是平等的。我父亲对我母亲是信任和放心的,可能还存在习惯性的依赖,是很自然地形成的。据我所见所闻,村里许多和睦的家庭都如此。所以可以这么说,在这个村里,“尤其把女儿不当人”,在我小时候的社会主义时期,是女人和男人一样的“当人”和“不当人”,“尤其”一词至少基本上是要去掉的。如果究其原因,道理很简单,男主外,是男的长处;女主内,是女的长处,互相配合,双方有利,这是没有成文的互利共赢,既符合相辅相成的阴阳哲学,也符合事物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按理说,这是不变的永恒真理,封建社会也应当这样,然而,在封建社会时期,女人却要比男人低微,阴阳平衡变成阳亢阴卑,而阴阳失调是不能持久的,却偏偏持久了数千年,即使从男人强壮有力,凭此欺负女人来论说,也说不过去,胆敢挑战和应战强于自己,是好汉,欺负弱者弱势,不光彩,会被嗤之以鼻。所以,自然要提出一个问题:这是为什么?(行文暂时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