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人:霍胜利
审核人:苏 亮
总 监:李 进 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地铁一期工程试验段土建施工监理一标段
二○○六年八月
目 录
1.监督管理依据 ................................ 2
2. 工程概况..................................... 2
3. 延伸线工程监理JL2标土建施工重大安全源分析 ... 4
4.监督管理职责 ................................ 6
5.监督管理目标 ................................ 6
6.监督管理程序 ................................ 7
7. 监督管理机构 . ................................ 8
8.监督管理内容 ................................ 9
8.1 安全教育 .................................................................. 9
8.2 安全防护 .................................................................. 9
8.3 用电安全 ................................................................ 10
8.4 工伤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 ............................................ 10
8.5 文明施工 ................................................................ 11
8.6 环境保护 ................................................................ 12
8.7 噪音控制 ................................................................ 12
8.8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 12
9.监督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 ........................ 17
1.监督管理依据
a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b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c 、《加强施工阶段各项管理工作的统一规定》
d 、《沈阳市地铁土建施工保障地下管线安全措施》
e 、沈阳地铁《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
f 、《关于加强地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g 、《关于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h 、《关于加强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i 、《关于加强对龙门架、电动葫芦等提升设备安全检查的规定》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k 、《委托监理合同》
l 、《土建施工承包合同》
2. 工程概况
本监理标段共包含1个暗挖车站、1个明挖车站、2个暗挖区间隧道。分别
为学苑广场站、海事大学站、学苑广场站~海事大学站区间、海事大学站~高新园
区站区间,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七号街站、七号街站~四号街站区间)开、竣
工时间2006年07月15日~2008年1月31日; 土建施工第6合同段(四号街
站、四号街站~张士站区间)开、竣工时间2006年07月15日~2008年3月31
日。其中土建施工第5合同段由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承建,土建施工第6合同段
由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七号街站包括自车站起点里程DK2+691.600至车站终点里程DK2+888.400,
总长196.80m 之间的车站主体、出入口通道及风道。工程地质根据勘探揭示,深
度范围内可分为第四系全新统(Q[4])人工堆积层(Q[4](ml))、浑河高漫滩冲
积层(Q[4](2al))及浑河新扇冲洪积层(Q[4](1al+pl));第四系上更新统(Q[3])
为浑河老扇冲洪积层(Q[3](2al+pl));第三系(N )砂砾岩。浑河高漫滩、浑河
新扇、浑河老扇地层,分别由一套从细粒逐渐变粗沉积层组成,一般为粘性土、
粉土、中砂、粗砂、砾砂、圆砾土,粉砂、细砂少见,局部地段部分地层缺失。
本站范围内,有两层地下水,粉质粘土(5-1)层为两层水之间的隔水层。第一
层水属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稳定水位埋深4.70~5.20m 。第二层水属第四
系松散岩类孔隙承压水,承压水头19.0m 左右 。车站主体明挖基坑采用钻孔灌
注桩+锚索作为本站的基坑围护结构。钻孔灌注桩为Φ800@1200,锚索为3-7Φ5,
两桩一锚,沿基坑深度方向布置3道锚索。围护桩间挂网喷混凝土,厚度100mm 。
七号街站~四号街站区间设计右线里程范围为DK2+889.800~
DK4+190.600(总长1300.800双线米), 其中包括:(1)区间正线隧道;(2)联络
通道及区间泵站;(3)区间人防段结构。主体结构采用双线双洞矩形框架钢筋混
凝土结构型式,中隔墙设置在两线间正中间, 明挖结构底板底设150厚素混凝土
垫层。 区间隧道明挖基坑最大深度约13.9米, 宽度约10米,采用钻孔灌注桩
加钢支撑支护结构型式。基坑支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Φ600@1000,竖向共设两
道钢支撑。该场地见两层地下水,上更新统浑河老扇冲洪积层粉质粘土为隔水层,
上层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为4.1~6.0m ;下层地下水属承压水,承压水头介于
11~19m ,
四号街站包括自车站起点里程DK4+192.000至车站终点里程DK4+397.500,
总长205.50m 之间的车站主体、出入口通道及风道。车站主体明挖基坑采用钻孔
灌注桩+锚索作为本站的基坑围护结构。钻孔灌注桩为Φ800@1200,锚索为
3-7Φ5,两桩一锚,沿基坑深度方向布置3道锚索。围护桩间挂网喷混凝土,厚
度100mm 。本站范围内,有两层地下水,粉质粘土(5-1)层为两层水之间的隔
水层。第一层水属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稳定水位埋深4.70~5.20m 。第二
层水属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承压水,承压水头19.0m 左右 。
四号街站~张士站区间设计右线里程范围为DK4+398.900~DK5+753.404(总
长1354.500双线米), 其中包括:(1)区间正线隧道;(2)施工竖井及横通道;
(3)区间泵站;(4)区间人防段初衬结构。区间DK4+610.491~DK5+753.403
段采用矿山法施工,断面型式为单线单洞马蹄形。区间隧道明挖基坑最大深度约
12米, 最大宽度约18米,采用钻孔灌注桩加钢支撑支护结构型式。基坑支护
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Φ600@1000,竖向共设两道钢支撑。本区间大部分采用矿山
法施工,矿山法隧道结构采用由钢格栅+喷射混凝土的初期支护和模注钢筋混凝
土的二次衬砌构成,两次衬砌之间设柔性防水层。本区间建筑场地地貌类型为浑河高漫滩及古河道。地势平缓,地面标高介于33.43m ~34.07m 之间。本场地地基土自上而下依次描述如下:本工程场地勘察深度范围内的地层有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堆积层(Q4 )、第四系全新统浑河高漫滩及古河道冲积层(Q4 ),第四系全新统浑河新扇冲洪积层(Q4),第四系上更新统浑河老扇冲洪积层(Q3)。区间内粉质粘土,厚度1.20~9.80m ;中粗砂,中密~密实,揭露最大厚度15.5m ,层顶埋深17.00~35.50m ;粉质粘土,呈夹层状分布; 砾砂,中密~密实,揭露最大厚度8.6m ,层顶埋深23.10~32.50m 。该场地见两层地下水,上更新统浑河老扇冲洪积层粉质粘土为隔水层,上层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为4.6~6.0m ;下层地下水属承压水,承压水头埋深为11m 。
3. 延伸线工程监理JL2标土建施工重大安全源分析
(1)施工质量差。降水和止水存在缺陷,在地下水的作用下,使基坑周围水土流失,造成相邻建筑物开裂、倾斜,相邻道路开裂、塌陷;钢筋混凝土支护桩桩体强度严重不足或严重缩颈甚至断桩,或纵筋布错,造成支护桩大变形,甚至倒塌;锚固体中水泥石质量差,既影响握裹力又影响摩阻力;锚具中锚片硬度不足,产生滑脱导致基坑失稳;中间支柱较少且支撑长度较长,连接不牢固,造成支撑平面失稳或扭曲;各种撑杆件位置的精确度差,受力后杆件弯曲过大造成险情;钢管支撑中部分用旧钢管、再生钢管以及薄壁钢管来代替造成局部变形过大,或细部焊接质量不过关发生焊缝拉裂;钢筋混凝土支撑中,因混凝土质量差而造成杆件被压坏;钢支撑未按要求施加预应力或预应力偏小,造成支护桩变形过大;设置支柱时轴线偏差过大,造成偏心受压;焊接牛腿等构件时,由于未清理干净支柱上的杂物,使得焊接质量低劣。
(2)没有严格遵守施工规程。挖土机械停在基坑支护结构附近反铲挖土,使支护结构所承受的荷载大大增加,造成支护结构大变形;开挖时挖土机械随意碰撞支撑系统、锚杆系统及支护桩墙,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先打桩后挖土的基坑工程如果打桩后紧接着开挖基坑,土体中应力释放使得原先打入的桩产生位移和倾斜;支撑系统施工时围檩与挡土墙没有紧密结合,或为施工方便挖土至一定深度未及时加撑,造成支护结构大变形;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清底措施不力引发
事故。
(3)施工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基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在基坑边缘堆放大量的建筑材料,或一面从基坑排水一面又将生活用水及施工废水无意识的倾倒在基坑边缘,或对附近的地下水管保护不力使得水管泄漏,引起支护结构大变形;对设计中的“桩后卸载、桩前留置反压土体”等措施敷衍了事,卸载不足,反压土体被挖造成支护结构大变形;施工单位为运土方便,随意在基坑一侧挖开一个缺口,破坏了原有的支护结构,坑壁滑塌。
(4)降水、排水、防水的措施不力。软土及膨胀土场地,由于没有及时用水泥砂浆封闭基坑坡顶及坡面使外部水浸入土层,或者没有采取有效的隔水、排水措施,使临空面附近浸泡,基坑稳定性大大降低;暴雨或止水帷幕漏水使基坑进水,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将水抽干,但由于浸泡支护结构主动土压力增大,被动土压力减少,坑内高水位突然大幅度下降,支护结构两侧形成很大的水位差,结构失去平衡基坑倒塌;对基坑附近的排水管道、泄洪管道保持不力,造成管道破裂,大小冲垮基坑。
(5)不重视信息施工。为了节约,基坑施工没有安排施工监测,或不合理地削减监测内容,使监测数据不全面,不能形成综合判断,从而造成事故;对监测数据分析不够,如只顾及了支护结构位移的大小,忽视了位移变化的速率导致事故;报警标准不正确,或报警不及时,从而错过了抢险的机会。
(6)随意修改设计。随意修改锚杆间距,造成支护结构变形过大;因施工场地紧张擅自取消水平锚拉,对支护结构却不做修改,变锚拉桩为悬壁桩,造成支护桩大面积倾覆;随意减少支护桩的锚固长度,使桩的悬臂部分相对加长,从而造成支护桩严重倾斜。
(7)施工单位缺乏经验,协调关系处理不当。基坑开挖中间间歇时间过长,变形随着时间不断增加而造成事故;一些硬质粘土、粘土岩和页岩地质,在天然条件下具有较高的强度,但开挖暴露后强度降低,微裂缝张开崩解,坑壁一层一层剥落坍塌,施工单位不了解情况,从而造成事故;相邻基坑同时施工,一方基坑开挖,另一方基坑打桩,打桩产生的超静孔隙水压力,造成严重的挤土作用,使相邻基坑的支护桩和工程严重移位。
总之,本标段地铁工程施工以地下作业为主,施工作业面狭小、环境条件差,
不安全的因素众多,包括人、物及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问题。重点如:基坑支护、垂直提升、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施工用电、施工运输、防洪、防水、防雷、防火、防台风等等,这些方面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是工程管理方面的重要对象之一。
4.监督管理职责
a 、审查和批准承包商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检查承包商落实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b 、检查进场施工机械的完好性和特种工种的操作上岗证。
c 、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用水、高处作业安全和防护措施,对不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行为,向承包商发出整改指示。
d 、督促承包商定期进行各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
e 、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责成承包商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5.监督管理目标
严格按工程建设程序运作,重视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沈阳市有关施工安全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审查完善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工作制度,使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以强有力的手段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其他单位的干扰,使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沈阳市一流水平,争取获得“沈阳市市级文明工地”的标准。
6.监督管理程序
监督管理程序图
a 、项目总监挂帅,总监代表担任专职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与驻地监理组长对现场日常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每天组织安全文明巡视,每周组织安全文明检查,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罚。每位监理人员均负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b 、督促并定期检查承包商贯彻实施国家及沈阳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c 、督促承包商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职工教育会,做到警钟长鸣。 d 、监督承包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e 、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研究,书面要求承包商改进。
f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项目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沈阳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用电、龙门吊、吊车与井字架等。
g 、实行工序交接单制度,交接单在哪一方,成品保护责任即在哪一方,做到成品保护责任分明,协调有依据。
h 、积极协助项目参加沈阳市文明工地评比,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7. 监督管理机构
a 、安全文明监督管理机构框架图:
b 、安全负责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目标、程序、内容、组织机构等,考核各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监督管理
人员的工作情况。
c 、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地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并就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向安全负责人汇报。
d 、各监理组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巡视,参加每周、每月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活动,并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每天的安全状况,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
8.监督管理内容
8.1 安全教育
8.1.1安全教育的目的:为了提高建设者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认识,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8.1.2安全教育的重点: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新工人(含民工)、变换工种工人、特殊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督促承包商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结合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并分发给承包商的全体职工以及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
督促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防护手册,并进行安全作业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职工才准进入工作面作业。
8.1.3 督促承包商定期举行安全会议,有关管理人员、工长和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8.1.4 检查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2 安全防护
8.2.1 在整个施工期内,督促承包商制定和实施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含承包商和非承包商的人员安全),维护工地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用电、防洪、防火、救护、警报、治安等。
8.2.2督促承包商根据作业种类的特点,并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法》向现场施工和工作人员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水鞋、雨衣、工作服、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等。
8.2.3 督促承包商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8.2.4 督促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登记。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能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动作。
8.2.5 督促承包商制定冬季、雨季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8.2.6 督促承包商配备消防人员和足够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器材的型号和数量应满足现场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人员应熟悉消防业务、训练有素。消防设备器材应随时检查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8.2.7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工程区内设置一切必要的信号装置,并负责维护自己和业主在工程区内放置的所有信号装置。
8.3 用电安全
8.3.1 督促承包商在各施工区、生活区和道路设置照明系统。
8.3.2 检查临时设施及变压器等外电设施,是否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8-2005)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包括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凡可能漏电伤人或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物是否设置接地或者避雷装置,是否定期派专业人员检查这些措施的效果。
8.4 工伤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
8.4.1 督促承包商严格遵照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们颁布的有关规定,将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到有关部门。
8.4.2 事故发生后,督促承包商项目经理部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绘制(拍录)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8.4.3 督促承包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真实的现场情况记录。
8.5 文明施工
8.5.1 督促承包商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场内堆放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8.5.2 要求承包商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按规定内容要求标明各项目内容,并负责施工现场标识牌的保护工作。
8.5.3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8.5.4 督促承包商按照安装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设施,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8.5.5 督促场地内施工机械、车辆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行驶,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对各种施工的机械进场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督促承包商建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8.5.6 督促承包商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随时清除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8.5.7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现场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8.5.8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现场按有关规定设置围蔽,建立门卫制度,进入现场实行登记,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6 环境保护
8.6.1 督促检查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工地是否在洗车槽冲洗干净,以免污染道路。
8.6.2 督促承包商在场内设排水沟、沉淀池,检查污水、泥浆水是否经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
8.6.3 督促承包商对粉尘进行严格控制,对未做硬化的地段定期压实和洒水;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或在仓库内进行,以减少对周围的环境污染。
8.6.4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掩埋或者焚烧处理,以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和清洁。
8.7 噪音控制
8.7.1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中严格控制噪音,并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如作业的噪音可能超过施工场地的噪音限值时,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8.7.2 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督促承包商采取有效的减音措施,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8.8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8.8.1安全生产控制监理工作要点:
a 、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
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b 、审核承包商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施工设施、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要求承包商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c 、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因此, 要督促承建商做到:
1) 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d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从事电工、电焊(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也应经相关部门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e 、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工作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1)吊车、龙门吊
使用前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进场或搭建完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履行签字手续,龙门吊验收合格后张挂《验收合格证》方可使用。操作定人、定机、
定岗,必须持岗上证。架体底座地基必须地面平整夯实,安装在砼基础上,并采用地脚螺栓或轧桩紧固,架体边大于2m 应采用双导轨。各类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吊盘必须装防坠落保险装置和上下限位装置,每层应有灵敏可靠制动停靠装置。
2)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架设。夜间施工危险、潮湿场所应有适度照明。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建筑材料等。脚手架与外电架空层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
施工用电室外线路用绝缘电线沿墙或架设在专用电线杆架空敷设,采用“三相五线”制,固定在绝缘架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室外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护套线,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手持照明灯具,危险和潮湿场所以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均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 ,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铁质材料制作,导线从下底面进线和出线,并有防水弯,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控制在1.3-1.5m 之内,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下班时断电锁门。配电箱及开关箱内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末端触电保护器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 。金属外壳应接地或接零保护,断丝严禁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代替使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各类电器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接地体使用L50×5 角钢或Φ50 钢管,2.5m 长,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规定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配电箱处必须设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10Ω。
3)钢筋加工机具、电焊机、潜水泵等其他机具
各种机具应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稳固,排水畅通,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定人、定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经常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身清洁。
电焊机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把线绝缘良好,有防雨措施。
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与氧气瓶不小于5m ,有回火防止器,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灵敏,使用合理,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严禁在露
天曝晒,皮管头子用轧箍轧牢,严禁使用浮动式等旧式乙炔发生器。
潜水泵电源应完好无损,设置单独触保器,重点加以管理。
平刨、压刨、电锯等机具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安装触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专人使用,设护手安全装置,刀口回弹防护措施,电锯设防护挡板或月牙罩,操作必须使用单相电动开关。
手持电动工具(振动器、打夯机、磨石机、砂轮机、切割机、绞丝机、电钻等),应具有防护罩壳齐全,橡皮线不得有破损,必须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单独配置灵敏有效的触电保护器。
钢筋机械(切断机、调直机、弯曲机、冷拔丝机、点对焊机等)应做好保护接地或接零,并装设触漏电保护器,传动部分要有防护罩。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压滚、插头等附近的钢筋断头和杂物。钢筋工棚内的电线不得随意拖拉,应固定悬空挂设。
f 、事故处理
现场发生一般事故按有关文件执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通报,并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在24 小时内上报主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按国务院75 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按照发生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并及时结案。
8.8.2文明施工控制监理工作要点:
施工现场应当达到环境美化,场区布局合理,施工有序等文明施工标准。 a 、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和其他标牌。
1)工程场地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建筑方位,生产、生活设施,各类材料堆场和机械设备存放区域,围墙、大门、进出通道、水电走向等。
2)工程概况牌示意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单位名称,工程面积、高程,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3)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等标牌,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牌。 b 、施工围墙、道路、场地的设置
1)施工现场周边设围墙,围拦应严密,不缺档,内外刷白,书写标语,禁
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占道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办好手续。
2)进出大门通道必须畅通,有回车余地。大门应坚固、美观,大门内外有砼硬地面。工地出入口无建筑垃圾等。
3)现场内道路畅通、平整、整洁,无坑洼积水,重要部位地坪砼硬化。
4)场内有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池,排水系统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保证污水不外溢,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工地排放废污水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
5)作好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备门卫值班人员,落实防偷防盗措施,办理治安许可证手续。
c 、临设工程的设置
1)应按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值班室、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采用活动房,内外墙刷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环境规定,并制定卫生制度,落实专人清扫,保持卫生清洁,防止四害孳生。
2)食堂、宿舍、厕所、浴室等生活设施搭设在生活区。
食堂必须卫生清洁,符合“食堂卫生法”各项要求,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白装上岗,食堂应设置冰柜,做到生熟贮藏分开。
宿舍采用活动宿舍房,宿舍床铺搭设统一、整齐,采用统一的被褥、床铺。内外及床上用品应整洁、卫生,不乱倒污物和便溺。
生活区设浴室,不准露天场地洗澡。
厕所应符合有关卫生防疫要求,厕所内外墙刷白,设冲洗设施,落实专人清扫冲洗,定期喷洒消毒药水,保持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卫生。
施工现场设饮水供应处,饮水桶应卫生清洁,经常消毒,防止疾病传染,并配备药箱和常用急救药物。
d 、环境保护
施工作业现场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施工产生的噪声;在清理场地等施工时应防止粉尘飞扬,污染周围环境;车辆进出,做到不抛洒、不滴漏,严禁污染道路;化灰池布置合理,灰浆严格控制不外溢,灰渣集中堆放不乱倒。夜间作业应符合环保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工地周边居民公告,取得谅解。
e 、现场堆放
1)按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局堆放各类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等,并按不同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标牌分类标识。
2)扣件、预埋件等零散材料应设置围栏堆放。
3)基础挖土,土方及时外运,临时堆放不得超高。
f 、班组管理
1)现场人员按规定登记造册,外来劳务人员的三证(身份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和暂住证必须齐全有效,经有关部门培训教育才能上岗作业,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掌握,并作好调整手续。进出人员及时注、销。
2)要求每天工完场清,废料清扫成堆,整理作业场所整洁有序。
3)作业场所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设置遮挡设施或容器集装,并及时组织清理外运。
4)遵守劳动纪律,杜绝“黄、赌、毒”情况发生。
g 、防火管理
1)承建商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和消防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落实消防责任制。
2)重要部位(木工、仓库、宿舍、明火作业区等)应有消防设施和隔离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管理。
3)使用明火作业,必须办好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护。
4)设置好消防给水系统,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5)生产、生活设施(宿舍、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无火险隐患。宿舍内不得私自垒灶和烧电炉烘煮食物、用灯具取暖烘物,电线不得乱拉乱接。
9.监督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沈阳市有关文件,搞好文明施工。
a 、现场监理将采取安装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着重加强对危险工序、施工机具等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b 、在现场巡视、旁站监理中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的处理;
c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
d 、随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作好防风、防雨措施,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