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协议书
XXXX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
甲方: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系
乙方(学生): 班级 : 丙方(学生家长): 工作单位: 住址及联系电话:
根据教育部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态度,为维系良好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在校住宿。因客观原因要走读的,须由学生、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为了加强我院走读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三方约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走读的学生须在每学年开学初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签订协议,过期不予受理。
二、提出走读申请的学生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要求,经学校审查批准,乙方方能走读。走读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自批准之日起,甲方不再收取乙方住宿费。
五、乙方不得以走读为由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或不参加学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和集体活动,如有违反,学校将视其违纪事实,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走读资格。
六、乙方在校外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在校
外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七、乙方在走读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损学校和大学生形象。
八、丙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所在系和辅导员通报学生走读期间的情况,并履行对乙方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将及时通知丙方,并视情况终止走读协议。
十、乙方应填写《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学生走读审批表》(见附表),办理规定手续。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甲方学生工作处各一份,甲、乙、丙三方应严格履行。
甲方:辅导员意见: 所在系签章:
后勤处签章: 学生工作处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学生签名)
丙方:(学生家长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