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校知识产权体系对策研究
综述
构建高校知识产权体系对策研究
石 蕾 王 爱
黄山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安徽 黄山 245041
摘要:高校是人才的聚集地,也是创新能量的源泉。目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缺乏,导致高校出现知识产权申请少,成果产出少,转化率低等问题。文章分析了高校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并就现状提出了构建高校知识产权体系的对策,对日后知识产权的管理起到一定的理论研究基础。 关键词:知识产权体系;构建;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810(2015)55-0264-01
1 引言
高校是技术创新的源泉和知识库,也是国家专利事业的重要方面军。高校聚集了大量的精英创新人才,成为高校科研创新的主体人员。但依据中国科技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高校的知识产权授权数量占总授权量的比重逐年在在减少,这折射出高校的创新意识和申报知识产权的动力不足。如何激发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完善高校对知识产权的奖励机制等都是构建高校知识产权体系的关键。
2 高校知识产权的现状及问题 2.1 不甚了解
在部分高校,不少高校教师和科技人员不了解知识产权内涵 , 不清楚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相当一部分人并不熟悉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和实务 , 也不了解国家的扶持 政策 ,多数高校没有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因此大部分高校学生也对该领域也不清楚。导致知识产权成了高校工作中被忽视的一个领域。 一些管理者不了解也不熟悉知识产 权常识 , 缺乏相应的法制观念。这是高校知识产权产出量少的主要原因。
2.2 管理混乱
目前,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由学校科研处进行统一管理, 没有独立出来。 而科技处本身就承担着高校日常诸多科研课题的申报等工作, 又要兼顾好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实在是有心无力。另外,高校缺乏具体的知识产权管理条例,从申报到备案,往往缺乏中间的流程管理,使得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愈发混乱,知识产权的流失比例也相当高。
2.3 成果转化率低
高校的知识产权成果往往得不到转化,转化率较低是现存高校对知识产权缺乏管理的弊端结果。造成该种现象,一方面是高校教师和学生不懂如何保护自身成果,不会积极主动去寻找转化路径;其次是高校对成果转化缺乏统一管理,没有对知识产权成果进行及时转化,可以说,高校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在这一环节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若能及时将师生的成果转化,实现价值提升,那么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也会相应提高。
2.4 激励机制不足
现行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制约了知识产权申请的积极性。由于传统的知识产权申报、审批和成果管理实行的时间较长,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需要6个月,而发明往往需要1年以上,这就使得很多高校教师不愿意选择这种形式来评选职称。这也造成了高校教师重论文、重成果、重成果奖励而轻视专利的弊端。教师对知识产权的申请重视度不高,直接制约了高校创新动力。另外,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一般的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都感到很陌生,比如什么是发明,什么是实用新型,如何分类,如何申请,审核以及专利批复后转化等事宜,都无从了解,更谈不上主动申请专利。
3 构建高校知识产权体系的对策 3.1 推广普及
意识先行, 知识产权的问题,实质是竞争中的效益保护问题,它是与现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是知识产权最显著的特征,使用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自己通过竞争所应获得的价值和利益。高等学校有责任向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及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加深他们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但是,很多高校目前没有开设相关的课程。导致很多高校教师不知道知识产权的含义,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实质,更谈不上申请,创造激情也逐渐冷却。因此,高校要积极利用各种方式推广普及知识产权的相关知264 2015年55期
识,让高校教师甚至是学生都能够对知识产权有一定层面上的认识和了解,对激发大家的创造创新思维有相当大的帮助。
3.2 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1999年教育部条文规定:“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然而,许多高校并没有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高校目前采取较多的几种方式有:一是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全职管理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包括咨询、申请、产权转移等。二是在科研处下设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室;三是未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由科研处的相关机构附带管理。实践表明,知识产权相关机构的设置应该独立,明确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职责划分,在人员组成上,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设定,可使用专职人员和非专职人员,比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服务,可以由高校内设置的法学院教师提供,或者聘请专业律师负责,提出预防纠纷的建议,拟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条款,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争议等。另外,该机构的职能为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专利的申请,检索以及相关技术成果的转移,学校科研人员只需要向其登记,由其负责专利的申请等工作,使科研人员不受这些繁琐程序的烦扰,专心于科研,也能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成果的流失。另外该部门还应该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转移,比如专利权的实施,由其代表学校进行相关的磋商与签订合同的行为。
3.3 加强奖励机制
明确高校知识产权的奖励机制。一方面,除了保障科研人员的精神权利,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物质奖励。以完备的奖酬机制保护高校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收益权。高校对科研人员的奖筹一般依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配套奖励。当专利实现转移所获收益,学校可制定要各个高校都制定本校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评价体系一般包括著作、论文、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近些年,专利技术的成果才得以确认。部分高校已经把专利权与专利技术纳入科研成果,并作为教师评定职称的标准之一。这种做法目前正在普及推广,并为诸多高校采纳,对改革现有的职称评价标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知识产权的申请耗时长,难度大,建议知识产权技术纳入职称评价,适当提高其所占比重,使高校人员重视知识产权,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国家政策有物质,另外,和评职称相关,并且权重加强。能转化的受益按比例分配效益。
结束语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体系是院校良好发展的保证,构建完善的高校知识产权体系也不是一蹴而就,需要多年的经验,积累而成。 高等学校是产生新思想、新知识和新 发明的源泉, 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体系的完善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同时, 对于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 促进产学研合作和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高等教育质量与高等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密切相关,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知识产权的激励政策, 充分维护职务发明创造成果中发明创造完成者个人的合法权益, 以利于实现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幅度提升。有效的激励机制应当包括制度激励、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完善现有的职称评价体系。刺激科研人员的能动性,使相应科研成果的申请与实施有经费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杨姝玲,沈轶琳. 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激励机制——以职务发明专利权为中心[J].法制与社会,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