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3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1 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官方统计的数据表明,我国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 2930 万家,占我国全部企业总数的 99.70%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60%,实现全国利税的 43.2%,吸收了全部就业人数的 75%。虽然近几年国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所关注,但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仍然面临融资困难的处境,资金无法得到满足。
表: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状况 单位:亿元
表中数据来源:杨硕,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与融资体系研究》 【D】 ,上海:河海大学硕士论文,
2008年12
上表中数字显示了我国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比例,不难看出,我国中小企业很难从国有商业银行中取得贷款。这就严重制约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中小企业的正常发展和规模扩张。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表现
(1).融资成本高。
融资成本包括用资费用和筹资费用俩部分,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筹资数额)较少,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信誉较低,在融资过程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筹资费用)相对较高。由融资成本的计算公式
融资成本=每年的用资费用/(筹资数额—筹资费用)
可知 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大型企业较高。 另一方面,从抵押贷款方面来看,由于我国的拍卖市场不健全,导致银行取得抵押资产变现困难,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其利率一般都高于大中型企业。由银行借款成本的计算公式
K= i(1—T)
(K 代表银行借款成本,i 代表银行借款利息率,T 代表所得税税率 )
可知其融资成本也高于大型企业。如果中小企业采用担保的形式贷款,也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贷款额度的 1.5%——2%的担保金, 担保公司同时还会要求企业
以资产进行反担保。
(2).融资渠道单一。
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无非俩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目前在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对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严格的限制,大部分中小企业不能满足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条件,中小企业上市门槛高。又因为存在难以控制二板市场的高风险和主板市场发展欠佳等状况未能建立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直接关闭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大门。另一方面,由
于企业自身,金融体制,融资环境等方面存在一系列不完善,不规范问题,中小企业即便拥有较好的项目也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无门,部分中小企业被迫无奈,只能求助于个人高利贷。根据统计,上海的中小企业的长期资金有 43%是来自于上级部门,其次是自筹资金,占 27%,而从银行取得的贷款仅仅占 6%。 另外,中小企业因其经营灵活的特点,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抵押的条件,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往往要求企业以资产抵押。但由于抵押贷款手续繁琐,评估费用又高,消耗时间长,中小企业难以接受这些现实。
(3).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单一
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为存贷业务,并且对中小企业的存贷业务主要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对长期资金的需求。
(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滞后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有效方法之一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我国很多地区成立了相关的机构,但从现在的情况看来,未能取得显著成效,各地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提出了过高的条件,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除上述几点问题外,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还存在着取得贷款所需时间过长,贷款的使用期限短,企业难以达到商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等等一些其他的问题。
3.2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内部原因
银行贷款作为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许多中小企业翘首以待。而在过去,商业银行出于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提高了贷款的条件,规范了贷款的程序,商业银行不会为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而减低贷款标准,实际上,中小企业能否取得贷款的关键,不是在于银行,在于企业本身。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抵押资产少,企业信誉偏低等先天的缺陷,又因其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低,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风险大,产品科技含量低等原因,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的效果。
3.2.1 缺少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
当前商业银行为了降低自身经营的风险,在为企业提供贷款时,一般会要求企业以优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我国中小企业一般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负债能力低,大多不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至于担保,目前商业银行规定只有信用等级 A 以上的企业才能提供担保,但是我国符合条件的企业少,中小企业无法互相担保。大企业一般不愿为中小企业担保,即使愿意,往往也会收取较高的担保费用,加大了融资的成本。据调查,我国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拒贷的比例为 23.8%,因无法落实抵押而拒贷的比例为 32.3%,合计总拒贷率为 56.1%。
3.2.2 中小企业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利于银行对企业资金的监督。
因为我国经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很多中小企业都是家族化管理模式或是靠“豪情壮志敢想敢干”起家,大部分采用个人主业制和合伙制,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采用制衡的手段,将民营家族企业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降到 20%—25%,并建立终极所有人制度,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由于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限制,资金管理缺乏规范性,存在着大量漏洞。另外,缺乏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降低了资金利用率,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缺乏详细的资产负债信息与其他财务信息,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报表缺乏可靠性,银行无法有效的通过财务报表分析掌握企业的资金运用状况。又因为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易大多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无法取得相关凭证,加大了银行对企业资金监管的难度。
3.2.3 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等级偏低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许多中小企业不能列入银行信贷支持的行列。部分企业多开户头,多头贷款,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有效监督中小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一些中小企业通过制造虚假的交易合同,资产证明等套取银行的信贷
资金的行为常有发生,再以不规范的资产评估,资本运作,破产,改制等手段逃避银行债务,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北京某国有银行,在与其有贷款关系的94 户中小企业中,近半的企业借机逃废银行债务,总额高达 94671万元。商业银行投放给中小企业的信贷资产损失严重,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危害金融完全,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3.2.4 抗风险能力低,经营风险高
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经营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具有较高的失败率,有 70%—80%的 中小企业的生存期不过 3—5 年,10%—20%的中小企业在5—10 年内就要关门大吉。能坚持 15 年以上的中小企业仅占 5%左右(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 2006 年 8 月 25 日) 。大多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生产技术落后,人员素质差,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导致了较高的破产率。致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下降。因此,对中小企业贷款是高风险的,这不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同时,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一次性量小,但是频率高,加大了融资的复杂性,同时增加了融资的成本。
3.2.5 粗放式经营,加剧了融资矛盾
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过程中,重投入,轻产出,重速度,轻效益。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过大。另外,藐视“基本建设程序”决策中忽视“定期规划” ,不符合市场需求,导致先期投入没有效益,造成大量资金沉淀,不能充分合理利用资源。
3.2.6 信息不对称,加大融资难度
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严重。没有经过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盈利能力难以预测,产品质量较差,产品老化,档次低等问题严重,经营规模小,其经营活动状况外界不易了解,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银行承担了过多的风险,缺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服务的动力,加大了融资难度。
3.3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原因
3.3.1 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现象
中小企业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 65.59%,工业增加值的 76.6%,出口创汇的 60%,国家财政收入的43.2%,随着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都加强了对风险的管理,由于原来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的歧视并没有改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时往往出现“惜贷”现象,如图所示:
表:银行对企业贷款申请拒绝情况和银行贷款在企业来源中的比例
资料来源:张旭辉,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 ,北京,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8
(1)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偏高
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的原则与高风险,高成本的贷出款是相矛盾的。 一是银行对客户的风险评估是基于对客户各方面的信息的了解,如企业的经营规模,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贷款本息,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等等,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在行业内并不占有重要位置,所以 银行掌握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就 比较困难,又因为中小企业因其规模的限制,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使银行难以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来掌握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难以掌握企业的财务指标。另外,中小企业之间
的 交易往往采用现金直接交易,缺乏有效的交易凭证,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后,不能 有效的进行监督,因此,在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商业银行往往采取谨慎的态度。
二是中小企业贷款数额不高,贷款次数频繁,而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每一笔贷款的审核程序与大企业相同,发放程序,审批环节缺一不可。据测算,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要高于大企业的 5 倍左右。从而造成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不经济性,这使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前提的商业银行不乐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另外,在信贷市场上,利率的提高造成逆向选择的进一步扩大。由于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只能根据自己所了解到的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来确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这样又会导致许多中小企业因为贷款利率过高而退出信贷市场,甚至逃废银行债务,而此时,银行发觉自身面临的风险后,又会进一步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2)强化银行风险管理抑制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金融危机之后,我国政府认识到了国内金融业的不规范对国民经济的不良影响,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加大了对各个商业银行的监督与考核。加强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加快了改革步伐。商业银行为了降低贷款的风险,普遍的采用了授权授信制度,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商业银行对基层银行贷款的控制,实际上是将贷款权上收,基层银行的贷款权利极为有限。这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灵活经营的特点,使中小企业丧失商机,失去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实行贷款责任人制度,这使信贷员不愿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均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把贷款风险与信贷员的工资,奖金,级别挂钩,如果信贷员发放一笔贷款,就必须为这笔贷款负责,如果银行无法收回这笔贷款,就会直接影响信贷员的薪金,福利。所以大部份信贷员为了减少个人承担的责任,极少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3)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中小企业的歧视
银行针对中小企业采用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以企业的 经营能力和企业规模为基础,与大企业使用的是同一种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而不是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建立一套科学的评定办法,从而造成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偏低。根据2005年济南市人民银行对该城市3682户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调查来看, AAA级的只有 62 户,占 1.7%,AA 级的 294 户,占 8%,A级的 552 户,占 15%。在工商银行评定的 35 万户中小企业中,信用等级在 BBB 以下的业占 88.36%。(资料来源:繆曼聪, 《对中小企业金融信贷服务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金融参考》 2005年第8期)本来就规模小,信用差的中小企业,又加上商业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低估了中小企业的资信,导致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3.3.2 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除了银行方面的原因以外,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以及现行的体制不够完善,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自从建国以来,我国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采取过一些限制措施。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在经历了东南亚经济危机以后,我国政府开始认识到中小企业在对经济稳定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将中小企业的发展视为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前提条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在此期间,中小企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在1978年到 1997 年之间,我国的乡镇企业总数增长了 14 倍,就业人数增长了 3.2 倍, 并且我国的工业总产值业增长了98.7 倍。 在 1999 年修改宪法时,将私有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政治,经济方面对中小企业的 偏见仍然存在,对发展中小企业的认识仍旧不足。虽然对中小企业采取了差别利率,两免三减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中小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本应该享受的优惠并未实现。政策偏向与国有大型企业,甚至部分地方政府把中央提出的“抓大放小”
的方针错误的理解为不管中小企业,让其自生自灭,政府只管经营国有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得不到政策的支持,其发展理所当然受到限制。 目前,中小企业主要有 3种外部融资渠道即发行债券,股票,向银行贷款。我国的证券市场优先为国有大型企业上市服务,国有企业优于集体企业,集体企业优于私营企业,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特别是私营中小企业,还面临着明显的所有制障碍。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风险高,手续繁琐,发行额度又小,消耗时间长,因此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资金。这些政策堵死了中小企业的前两种融资渠道,迫使中小企业只能向银行申请贷款。
3.3.3我国小型金融机构发育不完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因为我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设计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要求。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小型金融机构,理论上应该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所需贷款。它们规模小,资金少,无力为大型企业提供长期大额贷款,但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有信息上的优势。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通常局限于当地,同客户接触频繁,全面,对当地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了解。能很好的解决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能防范企业的道德风险,使贷款的风险大幅度降低。并且能够有效的监督企业。理论上应该能够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但事实上却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实现其应该发挥的功能。
3.3.4 缺少必不可少的担保机构
我国社会中介的担保功能发挥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国家经贸委在 1999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我国的 31 个省,市中,已经有超过 100 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但从发挥的作用来看,担保机构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一,本身的运作存在问题,制约了资金的扩充,民间社会资本无法进入,运行不畅。第二,缺乏担保风险和损失的措施。第三,财政,经贸委和银行三方面的协调配合不够密切,一些具体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影响发挥担保功能。
4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解决对策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是吸收就业的主要渠道。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我国当前日益恶化的失业问题和经济增长缓慢,市场缺乏活力等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是,资金的缺乏仍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中小企业没有资金,生产设备得不到更新改造,经营效率低下,无力开发市场,因此,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是当务之急,解决这一难题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必须从国家,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4.1 发挥政府职能,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是经济的原动力,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小企业找市场竞争中一般处于劣势地位,国家需要制定独立的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美国 1953 年就通过了《小企业法》 ,建立“小企业管理局”为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里根政府通过《1981 年经济复兴税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赋负担。 《1992 年企业创新开发法》规定政府在签订研究与开发合同时,小企业必须占有一定的百分比。到1996年为止,通过该法向小企业投入的资金高达55 亿美元,为美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我国原有的相关法律主要是根据企业的所有制来制定的,已经不适合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现行法律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 ,明确了政府对中小企业资金,创新,服务方面的支持,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其中仍存在问题:①该法扶持的重点是“高新科技,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中小企业,忽视了”就业型“中小企业,而失业问题是我国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发展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解决失业问题, 《中小企业促进法》并未考虑这一点。②《中小企业促进法》没有提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办法,大大削弱了该法的可操作性。因此,国务院必须尽快出台
相关规定,使《中小企业促进法》具备可操作性。 政府采取优惠措施,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目前,国家可以对中小企业采取的政策优惠包括: (1)财政补贴,政府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补贴通常是补贴到企业的培训方面。 (2)贷款贴息。 (3)减免税。 (4)提供担保,政府出资与民间资金结合成立担保公司。 (5)政策性保险。另外,政府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 政府还应尽快建立起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认为,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小企业当前正经历“三九”天,而最难办的问题就是资金短缺,资金缺口约为 30%左右,而且资金链断裂呈现蔓延趋势。上市和接受私募股权为部分优质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对更多的中小企业,建议推广小额信贷制度。在 2008 年 8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 APEC 工商咨询理事会亚太中小企业峰会上, 2006 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穆罕默德·尤努斯表示,推广小额信贷业务,是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因此,央行必须扩大用于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政府出台一系列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的政策,包括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的制度,全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且对中小企业的各项发展促进措施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在融资方面,建立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包括发展 PE/VC(PE:Private Equity 私募股权,VC: Venture Capital 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 推广小额信贷以及让更多企业到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等。
第二 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首先,加强信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培养良好的金融文化。因为我国的中小企业受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商业信用意识淡薄,因此,必须强化市场参与者对契约的尊重,形成良好的金融文化环境。其次,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信息管理系统,把分散于各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资料汇总起来,实现共享,使用,交换等。最后,政府方面应加大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 政府提供与中小企业经营和融资关系密切的信息
在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与国有大型企业不同,中小企业很难及时获得准确信息。另外,信息不对称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很难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利用状况,导致金融机构无法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对于一些历史性信息和宏观性质的一些信息则是政府能够提供的。这些信息对于金融机构来判断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潜力以及中小企业的信誉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这些信息的成本也是比较低的。因此,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信息的扶持力度
4.2 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体系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改变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态度,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
4.2.1 人民银行完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
建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制定中小企业的贷款政策,解决中小企业信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鼓励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1)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2)建议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达到规定的比例, (3)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4.2.2 完善贷款的风险管理机制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没有专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较高,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一套健全的风险管理体制,最大幅度的降低贷款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强化贷款责任制,同时建立贷款激励机制,推行以行长负责制为中心的贷款管理体制,明确信贷人员的责任,建立贷款激励机制,提高信贷人员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工作能力与道德水平的考核,建立一支品质硬的信贷队伍。(2)
按中小企业贷款的规定程序发放贷款,为了降低发放贷款的风险,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按照贷款的程序办理贷款,审核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其可行性,依法办理。(3)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后的监督,不可否认,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因此,发放贷款后,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定时检查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掌握企业的资金运用情况,同时,对有多个户头的中小企业,还应该各银行之间加强协作,减少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的发生。
4.3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高,银行的管理成本较高,贷款风险也较高,因此,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普遍采用抵押贷款,但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小,缺乏抵押物品,导致融资困难。因此,很多国家和地区把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项措施,构建一个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包括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俩部分。内部结构是指体系中的各项组成要素以及各要素间的有机联系;外部环境是指信用担保体系能发挥良好作用所必须的外部条件。
4.3.1 规范现有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现状如图所示:
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现状
(1)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加大在财政预算中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投入,同时采用“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模式,政府加大对担保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2)建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政府除了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一部分资金以外,还可以从科技发展基金,技改贷款贴息中划出一部分用于高科技行业的风险补偿。(3)确定担保比例,合理分配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之间的风险分配。央行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分担和业务开展上积极与担保机构的合作。
4.3.2 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
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但是运作规范,设计合理,完全可以将风险和损失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1)建立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不至于使其中一方承担全部的风险。美国的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贷款总额的 75%—80%,台湾的信用担保基金提供的担保金额业不超过 80%—90%。(2)加强对中小企业所有者的约束,为了避免企业的所有者逃废银行的债务,可以要求所有者以个人家庭财产作为抵押物品。(3)确定合理的担保放大倍数(是指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放大比例),国内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一般不超过 10 倍,即 1 亿元的担保资金最多可以担保 10 亿元的银行贷款。目前,国外的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远远高于国内,韩国的信用担保基金的放大倍数为 20,日本的
高达 60,美国的为 50,我国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确定合理的担保放大倍数。 另外,银行自身也应该加强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可参考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风险度量(2)建立风险损失数据库(3)优化组织结构(4)加强内部控制(5)加强信息披露(6)完善内部稽核系统(7)提高专业人员素质(8)加强信息化建设(9)推广组织学习机制(10)实施知识管理
4.3.3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方面的法律建设
法律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的法律建设还不完善,不系统,人大常委会在完善《担保法》的同时,应该出台更全面的《信用担保协作银行制度》,《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法》等,明确信用担保的业务范围以及运作方式,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
4.3.4 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
信用体系的市场化操作离不开中介机构,中介机构要想在市场优胜劣汰规则下得以生存,发展,取得市场的信任,必须首先遵守诚信的原则。 大力发展包括调查,征集,咨询,评价等社会服务业,加大对中介机构管理力度,严惩破坏诚信规则,影响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加大对信用担保构的扶持,建立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关系,明确风险分摊比例,一方面可防范银行的道德风险,加强银行对企业的监督,与担保机构共同关注中小企的发展,另一方面,银行业可以利用担保机构来减少自身的风险,提高资金用率。同时建立担保业内的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
4.4 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导致中小企业很难直接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这就堵死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大门,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发展,必须开辟其他的融资渠道来满足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妨试下以下几种非正式融资渠道: 目前,非正式渠道融资主要有以下 3 种形式:一是企业职工集资,即向企业职工发行股权证或是集资券;二是社会集资,即向企业以外的个人或其他法人单位筹集资金;三是由一些基层单位出面举办的集资活动。在美国,私募有着严格的规定:首先,任何私募的范围只限于具有一定资格的投资者和一定数量的普通投资者。所谓具有一定资格的投资者是指资产超过500万美元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及其他公司等投资机构和年收入超过30 万美元的富裕家庭,在我国,可以适当降低一定资格投资者的标准。普通投资者虽然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应该有相关知识和风险判断能力,且数量不能超过35 名;其次,私募不能公开通过广告、募集说明书等形式来推销证券和募集资金目前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非正式渠道融资发挥了相当大作用。我国一些民营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私募的资金。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有关私募的概念,再加上对于民间金融活动的风险性和诈骗性的过度担忧,因此私募一直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和规范。然而,中小企业纷纷从非正式渠道筹资说明了私募存在的必要性。因此,政府应该重新审视有关政策,采取措施,适度发展我国的私 募市场:首先要依法律的形式规范其合法范围,规模、形式、还款期限、利率及资金投向等。其次,允许以私募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原则上一美元、一个人就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比较严格,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自然人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必须多于 5 人,而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又必须公开募集,这就加大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难度。第三,证券化和流动化是当今资本市场不可阻挡的两大趋势,并且私募资本也不例外。我们可以考虑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所有股份制企业的股权到各地方性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转让、出售,同时对部分管理层股东的自然人股权流通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4.5 中小企业提高自身总体素质,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融资难,前面已经分析了
原因,比如说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缺乏抵押,缺乏担保等,但是,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自身,高素质的中小企业时获取资金的前提,目前大部份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下,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缺乏自我积累的能力,又缺乏外源融资的基础,因此,要 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须在提高自身经营管理素质方面下功夫。4.5.1 加快改革步伐,强化经营者素质 公司的运行绩效往往取决于它的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公司的治理结构直接影响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内部凝聚力,是决定融资能力的必要条件。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要想求得生存与发展,主要取决于经营者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因此,中小企业的经营者必须加强学习,掌握现代企管知识,了解行业的发展前景,做好市场分析,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4.5.2 加强内控建设,提高信息可信度
中小企业应该在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定期向银行提供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以及财务报表等资料,提高信息的透明度,避免银行得到的信息失真的情况发生,这样不仅能够降低贷款的难度,同时也增强了银行对企业支持的信心,提高了企业自身的信誉。为此,企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市场主体。 (2)提高经营者的自身素质,因为企业的信誉,经营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的个人素质。 (3)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遵循诚信原则,真实映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信息,以便银行准确的握企业的经营动态。
4.5.3 强化信用观念,长期化密切银企关系目前,很多中小企业信用观念不强,对银行贷款 故意拖欠,甚至逃废银行债务,恶化了银企关系。使银行对中小企业更加不信任。因此,中小企业必须诚实守信,以自己的行动争取到银行的支持。珍惜银行对自己的信任。培养“诚 信为本,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观念,同时,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有助于银企之间的良性循环。
4.6 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变
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科技性中小企业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科技性中小企业具有需要资金少,周期短,决策灵活,管理成本低,适应性强的特点。特别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有着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来看,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科技性中小企业都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新兴的中小企业可以考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变。
4.7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
单个企业生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贷款需求急、金额小、需求频繁、不确定性高,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贷款意愿。但中小企业集聚成群后却形成了与单个的中小企业截然不同的独特融资优势。
4.7.1 企业集群增大了企业的守信度
集群内部的生产服务配套条件较好;专业化分工较强,企业所需的人才、信息和客户在集群内部更容易获得;而且集群内对中间产品和辅助产品的需求量大,能创造更多的市场机遇,有利于企业的发展。集群内的中小企业离不开集群这个产业环境,企业的“根植性”强,迁移的机会成本高,减少了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增大了企业的守信度。
4.7.2 企业集群使企业逃废债务的可能性减少
在企业群内,集群的产业发展目标明确,众多企业围绕某一产品系列发展一旦某企业逃废银行的债务,很快就会在集群内传开,为了维持声誉的重要性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不会轻易“妄动” ,使企业逃废债务的可能性减少。
4.7.3 企业集群降低了银行的交易成本
如果银行只给几家中小企业贷款,那么管理费用,成本费用较高,会降低银行的贷款意愿。但集群内众多的企业从事同一个行业,银行通过对同一行业的许多企业贷款,就可以从
规模经济中受益,降低了银行从事信贷业务的交易成本。
4.7.4 企业集群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融资风险
企业群的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主要是围绕某一系列的产品发展,产业风险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银行向集群内企业贷款的风险相对较小,
4.7.5 企业集群使融资获得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
由于企业集群区域的经济增长率较高,资本积累更快,通过商业银行货币的乘数进一步放大,投资增加,经济进一步增长,高经济增长→储蓄增加→银行的货币乘数→投资增加→区域经济增长→银行的收益增加。另外,产业集群4.7.3 企业集群降低了银行的交易成本 如果银行只给几家中小企业贷款,那么管理费用,成本费用较高,会降低银行的贷款意愿。但集群内众多的企业从事同一个行业,银行通过对同一行业的许多企业贷款,就可以从规模经济中受益,降低了银行从事信贷业务的交易成本。
4.7.4 企业集群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融资风险
企业群的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主要是围绕某一系列的产品发展,产业风险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银行向集群内企业贷款的风险相对较小,
4.7.5 企业集群使融资获得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
由于企业集群区域的经济增长率较高,资本积累更快,通过商业银行货币的乘数进一步放大,投资增加,经济进一步增长,高经济增长→储蓄增加→银行的货币乘数→投资增加→区域经济增长→银行的收益增加。另外,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