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中民族文化审美意识对书法的影响
汉字中民族文化审美意识对书法的影响
七十多年前,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尔·德·索绪尔提出建立“符号学”的设想,并认为符号学发现的规律最终也可以应用于语言学乃至整个人文领域。汉字是中国文化古老而独特的传统之一,具有区别于西方文化的鲜明个性。汉字属于视觉符号,且有自身的特殊性。一般说来,符号是纯粹的记号。汉字作为符号,具有感性特征和寓意功能,能表达符号载体之外的抽象意义。要运用符号理论对书法做一番探讨,对汉字的符号功能做一些细致分析,其中必然要牵涉到民族审美意识问题。
汉字直接发轫于图腾符号意象系统,以及更遥远的古画蕴藏系统,最终独立发展演化成承载象征意义的表象符号。汉字起源于图画,但并不是后世纯粹的绘画艺术。它只是借助图画补充表意的不足,和符号功能更为接近。早期汉字主要是记事,用来传递信息。书法以汉字为基础,运用符号传递人的审美经验,由此成为人的情感符号化形式。符号具有可以记忆和使用的性质。同时,作为符号,书法又可以成为直观对象,引发审美活动。书法作品之所以可以进行审美欣赏,关键在于汉字已从符号过渡到结构,成为审美知觉形式。书法由墨线、点画构成。但在现实审美中,这些墨线不再单纯地作为符号供人读解,而是可以直观欣赏其结构的造型美、章法动态样式中蕴涵的韵律。欣赏书法时,文字符号所传达的语义退居其次。如果单纯地将文字作为记录符号,那只是一种认识工具,并非书法。书法形成纯粹的审美意义,恰恰不是在象形意味浓厚的甲骨文、金文,而是摆脱了图画形象束缚的隶、草、楷、行。文字舍弃写实限制,无形中就满足了书法艺术对于符号的表现要求。
汉字是世界上唯一有严密体系的表意文字。在发展过程中,汉字也发生过一系列的变化。从视觉形式上看,汉字近似方块形,拼音文字则是呈数字式线型排列。汉字的每个单位形体都是独立的,这就为结构变化提供了视觉审美条件。甲骨文、钟鼎文直至篆、隶书,外在形状由不规整形趋于规范。行草书虽打破规整外形,结构变化较大,但也并不是毫无规则。拼音文字符号虽由抽象线条构成,但并不表达任何意义,文字和书写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和对应关系。汉字尽管使用地域广泛,但仍保持了自身的稳定性,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汉字在汉民族心目中具有一定的神秘性和尊严。它“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蔡邕《笔论》)。迄今为止,
我们所能看到的有关汉字起源的文献记载,最早来自周秦典籍,且大都是传说,个别还带有神话色彩。最具有影响力的就是“仓颉造字说”,相传是“穷天地之变,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羽、山川、指掌而创文字”。《淮南子·本经训》则云:“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为夜哭。”从汉字表象符号与对象的相互关系而言,汉字在表现汉民族心理世界特征方面,显而易见地携带了民族审美意识。
汉字中的文化信息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字形表层形体结构可以透视文化信息。符号是人在认识世界的思维活动中创制并使用的,凝结着人的心智活动,使用中会对人的思维产生一定影响。语言扩散有空间传播和时间传承两种。汉字是语言的书面符号系统。它扩大了语言在时间和空间上流布的广度和深度,这正是汉字实用性的体现。人们使用汉字的过程,就是将记录语言转向视觉形象的过程。构成文字符号的物质形式有字音、字义和字形三方面要素,后两者是语言专有的,字形则是汉字特有的。也就是说,字形是文字存在的现实形式。必须指出,字形、字义和字音三者不可分割。字形存在于视觉形象中,字义和字音存在于人的大脑里。文字内容包含有字形、字义和字音这三个方面,因而欣赏书法总要注意到文字的具体内容,因而最起码作品中不能出现错别字。二是字形深层中蕴藏着汉民族心理结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民族心态等。这种文化心理一方面制约着汉字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推动文化向汉字中渗透。在文字发展成熟的过程中,使用者的思维方式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必然影响到对文字的认知方式;反过来说,不同的民族审美心理又会折射到字形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字形体是民族思维的折射。由象形文字向符号文字转变是汉字成熟的标志。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文化性因素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书体演变,伴随着文字构形向定型化方向发展,字形组合和书写体式逐渐具有相对固定的模式。战国群雄割据,“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连年战争,诸事急迫,作书每每越出常轨,任意省改,草率从事而求急就,造成“文字异形”的局面,书写随意性很大。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李斯等人标订小篆,较全面地保留了汉字的构形理据。小篆作为古文字的终结者,较为全面而系统地保持住汉字寓意于构形的本质特征。它固定了偏旁部首的写法及位置,不允许随意移易。如“福”字,不能再将“示”旁移置右边。笔画不论横竖曲直,一律用粗细均匀的线条,结构取内聚环抱之势,
笔画分布均衡匀称,连字形大小也要接近。可以说,象形字已被小篆高度抽象化、线条化和符号化。隶书以点画结构取代篆书线条结构。许慎《说文》认为:“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相较以往,隶书在形体上变化较大,汉字形义关系也变得不明显,有些甚至完全隐没。隶变以后,逐渐形成笔画匀称、线条统一的楷体字的笔画系统。
汉字在演变过程中,结构逐渐协调、对称和规范。早期汉字在结构上往往“随体诘讪”,自然而然,复杂而不平衡。春秋以降,汉字结构日趋平衡规范。特别是一些形声字,体式上逐渐演变成二分格局,或左右相依,或上下相承,或里外相合。综合来看,汉字结构体现了辩证思维方式支配下的构成意识,其中有美学,也有力学。
一、对称。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对称是一种极为轻松愉悦的心理反映。对称心理效应在汉民族文化中尤其突出,如文学中的对仗和音律、建筑中的四合院、园林艺术中的楼阁等,莫不以对称为美。汉字对称结构字形非常多,篆书中出现得更为频繁,由此可以看出对称在书法审美意识中的地位。
二、平衡。平衡也是一种心理体验,但平衡并不一定就是对称。在汉字形体演变中,不对称形体渐趋平衡,如“虎”、“象”、“马”、“犬”等,原先是横卧象形,后来都竖着写,结构上变成新形象,从而“找到”了平衡。欧阳询在《结字三十六法》中列举的“排叠”、“避就”、“顶戴”、“相让”、“补空”和“粘合”等,都是书家为了追求平衡而做出的必要调整。
三、流动。汉字形体因点画组合而形成千变万化的面目,但点画如果分开来看,则不具备生命力。从美学要求来看,单个字形没有生命力,只有在一幅作品内,才会“如千里阵云,如高峰坠石,如鱼翼鸟翅,如崩浪雷奔”。高超的书法作品必须具有流动感。
四、形象。书法不但是抽象的,也是形象的,是抽象中的具象。但要注意,形象不等于实物描摹,模仿写实不可能形成意境深远的艺术。汉字的进化就是摆脱形象描摹的束缚,走向抽象和表现的自由。汉字作为符号,依赖于字义的表现而形象化。如“笑”字,沿字义来反观字形,就会感觉到一张笑盈盈的脸。
中国文化的实质是以汉字和汉语为基础的。目前对汉语进行规范标准化,类似以“高义伯胡同”代替“狗尾(yǐ)巴胡同”——在雅化中,将地域文化意蕴中的精神元素消解了。在民族审美意识中,很多都是“中国特色”。比如说“民主”,很多人就简单地认为是“事事由民做主”。再比如对现代商品“可口可乐”的命名
,有更民族化的含义在内,非常生动,带有极大的暗示性。“五四”以来,白话文接受了西方世界的很多影响。比如“从而”、“因为”和“所以”等,在古文中是不经常用到的。至于见面后的寒暄“你好”和“吃了吗”,是从俄语中翻译过来的。而像“早上好”、“晚上好”无疑是英美舶来品,是一种交际方式口令的运用。汉语中也有“谢谢”之类的客套话,除感激的含义之外,还有“拒绝”的意思。现在这样的例子就更多了。一些外交和生活词令,如电脑中的“菜单”,与饭店中的“菜谱”不是一回事。至于将“做过某件事”(I have done)说成“我有做过”则是由地道的英文转化而来。以上都反映了对异域文化的接纳,体现了汉字的变通精神。汉语从来不刻意排斥外来文化,而是合理吸收,借以丰富自身。在吸收的过程中,总是悄然打上民族审美的烙印。
上述这些词语是不可能改到纯中国的方向上去的,因为已经为大众所接受。有一段时间,书法创作提倡写简化字,写白话文,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书法几千年来与汉字之间已经形成血肉联系,不能通过强制性的手段进行剥离。这与语言吸收外来因素一样,语义的消失必须在演化过程中因情境的改变而自然消失。大众化是一种潮流,但代价也极其惨重。通俗易懂、直白无误的语言固然使交流变得便利,但如果盲目排斥精美优雅的“贵族语言”,也必然会产生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就像唐诗、宋词,其形式上的对仗和朗诵起来的韵律感,与书法创作的节奏感是同步的,因而书法家喜欢写这些内容。即便今人作旧体诗,也必须符合对仗和音律的基本要求,而不能一味追求一个“易”字。最典型的就是对联,这种大众日常所见的广泛形式最能体现书法创作的民族审美特色。
汉字简化,古已有之,历代皆见,大多自发产生。从甲骨文、金文到小篆是第一次简化。秦始皇实行“书同文”,对古文字进行全面整理,许多小篆字体都是选择较简化的形体。篆、隶是古今书体的分水岭。隶变是第二次对文字进行比较彻底的简化和改造,许多古文字的构形完全被打破。第三次是草书对楷书的简化。许多现代简化字都来源于草书。宋、元以来,文字逐渐走向大众化,简俗字流行,且绵延至近现代。近代积极倡导简化汉字的首推学者陆费逵。1909年,他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的文章,倡导采用简体字。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其提案通过后,正式成立了汉字省体委员会,简化汉字运动迅速发展起来。首先是减少
笔画数目,其次是减少通用汉字字数(采用同音代替法,如用“后”代“後”,或两个繁体字共用一个简化字)。有些形声字改换声旁,表音更准确,如“态”(态)、“战”(战)等;有些字简化后偏旁便于称说,如“灶”(灶)等。汉字简化在便利流通的同时,也消解了书法形式美所需要和必备的繁复表现手段,在结构造型上造成诸多不利。所以书法艺术不能与简化字同步进展。
人生活在由符号构成的世界中,一切存在形式离不开符号,书法也不例外。符号本身并不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但符号可以表明客体存在的功能与价值。简单地说,符号载体可以表现人的精神世界,是纯粹的意识活动的产物。汉字作为符号,是书法存在的基础。只有借助于汉字这一特定的载体,书法才具有感性的情感的意义,才能体现出复杂的生命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