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碳汇生态效益补偿研究
退耕还林工程碳汇生态效益补偿研究
摘要: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对目前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补偿问题研究现状的阐述,分析了退耕还林工程进入“后补贴时代”以来的研究成果并指出了不足之处;同时基于碳汇交易的视角对现有生态效益补偿模式进行了评述,为实现由政府补偿转换为市场化补偿,提出了不断探索适合“后补贴时代”生态效益补偿新模式构建的建议,以期巩固退耕还林工程的有效成果,解决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并对该领域未来的研究趋势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退耕还林工程;碳汇;生态补偿
1999年试点启动的退耕还林工程已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标志着退耕还林工程进入了“后补贴时代”。新时期下的补偿政策延长了补助期,同时补助标准减为前一阶段的50%。补偿问题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和效果巩固具有重大意义,就近年来专家学者对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研究和观点进行了梳理和评述,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后补贴时代”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及开展区域层面的碳汇交易进行了展望。
1 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研究现状
支玲等[1]分别以云南省会泽县和贵州省清镇市为例,通过实地调研,考察分析了退耕还林工程对退耕农户的影响。结果表明,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退耕农户的收入,但同时加强了农民对国家政策的依赖性。庞淼[2]以四川退耕还林区为例分析,认为后退耕还林时期补偿标准降低影响农户对工程的满意程度,且第二轮退耕补贴周期后林木收益可期,退耕农户尤为关注的林木采伐利用问题不容回避。刘震等[3]通过对黄土高原地区陕西吴起、定边及甘肃华池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分别运用收入增长法及征地法确定更为合理的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及其补偿年限。于金娜等[4]建立了碳汇效益函数,并将其纳入土地期望收益模型,计算出林木最优轮伐期,然后以黄土高原常见退耕树种刺槐为例进行实证模拟,认为现有退耕年限较为合理,但补偿标准偏低。邱威等[5]在研究森林碳汇服务物理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应该建立与之相应的市场化机制,并从供求双方、价格机制、交易成本和政府的作用等几个方面对森林碳汇市场的构建进行了初步探讨。张树川等[6]研究分析了退耕还林(草)工程中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认为中国当前的补偿政策缺乏以农民为主体的深入和系统的思考,应更全面深入地关注农户的生计,让“农民的知识”发挥创造性作用;在补偿的同时应考虑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方案,并由中央、地方、社会等多方共同协调合作完成。
在生态补偿资金的筹措方面,边玉花等[7]认为单纯的政府“直补”力量有些不足,也不能从根本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议利用退耕还林过程中的商业机会、经济政策、土地使用权等吸引广大的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将退耕区或沙区建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