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提货证明15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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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提货证明
--------仓库: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开单,NO. 单,共计--------台机器(只列主机),本公司特别委托
-----------------同志全权办理此单海信
产品的托运事宜。
提货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请贵司予以办理, 由因此发生的经济责任由本公司全部承担。
商家名称:(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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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委托适用于商家自提或委托其他物流公司(除中远、邮政)配送的货物,无此委托书仓库不得发货,如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全额承担,委托提货证明要求为原件。
2、如商家未带原件,委托证明填写完毕后,商家传真0351-6584610(计财部)和0351-7949151 (邮政公司)或其他出库的分库.
3、传真后,大区必须协调商家将原件寄回分公司计财部。
4、无提货证明,仓库不得发货,请各大区协调商家办理,对于长期委托的可以写长期委托函。
5、提货证明附返单后面,各大区进行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