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解决方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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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解决方案探讨
作者:许铁铸 肖义畅
来源:《商情》2014年第25期
【摘要】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政府的财政收入也逐年增加,但对于拉动经济发展的三架马车——消费、出口、投资的结构控制不合理,主要依靠投资来拉动GDP 的增长,作为投资的主导——地方政府,在投资增长的同时,债务负担也越来越重,从中也滋生了许多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可能会危机中国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预警我国《预算法》及《担保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未赋予地方政府直接举债的权力,地方政府不能作为承债的主体,但长期以来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有效规避了法律的控制,举借了大量债务,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在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提出“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开始新一轮的投资建设。
但是各地债务规模较大,加之透明度低、操作不规范,极易引发债务风险。这种债务风险不但会在地方层面积聚,还会沿着财政链条纵向传导至中央政府,沿着金融链条横向传导至金融体系,甚至威胁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本文从以下五点提出防范的建议。
一、新设债务管理机构
我国央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其职能和性质决定了央行在地方债务管理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但是职能越多,对其管理水平的要求就越高,在其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各方利益,可能在进行经济监管的过程中出现偏差。另外,我国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还很薄弱。因此,应当新设独立的、专职的债务管理机构。
新设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债务和现金管理。为了更好的发挥该机构的作用,应该保持、加强与央行的联系。可以利用央行先进的金融统计系统、征信管理系统、国库信息管理系统、账户管理系统,收集、整理与地方政府债务相关的信息,并通过技术手段对地方债务进行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地方的财政收支状况、平台贷款情况以及对可能的债务风险进行预测预警,可以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保障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
二、严格控制债务资金来源
如果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从商业银行借到发展所需的款项,过度投资,且收益甚微,就可能导致这一款项成为坏账,也就造成银行的严重损失,降低政府的信资水平。所以应该从供给控制角度,规范银行为地方政府发放贷款的行为。
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只允许风险管理水平高、资产规模大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开发银行发放此类贷款,其他中小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或者恢复由政策性银行发放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