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讲坛] 汉武帝的三张面孔(二)整饬诸侯
汉武帝的三张面孔(二)整饬诸侯
汉武帝在继位以后,面临着一个非常严峻的政治间题。什么间题呢?从汉代建立一直到汉武帝继位的时候,这个政治制度上始终是实行分封制和郡县制并行的双轨制。这对巩固中央政权不利。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个郡县制和分封制又有什么区别呢?在郡县制下面,它是把全国的土地划分成郡和县,这两个行政级别直接归中央管,郡县的长官也是由中央来任命考核的。那么在分封制度下面,它是把土地分封给诸侯,这些诸侯世代相传,对这块土地上的人民享有统治权。所以在这个分封制度下面就出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割据,天下分裂的局面。如果你要从统一的角度来讲,那当然是郡县制更加有利了。秦实行郡县制,一去世,那些失去土地的残余势力就不甘心了,他们纷纷起来反抗。六国的贵族残余全起来了。这是又一次较量,导致秦的灭亡。郡县制受到重大的挫折。
刘邦在建立汉朝以后,他就不得不采取一个妥协的姿态,让这个郡县制和分封制同时并存。在离首都长安比较近的地方,那就实行郡县制,这个长安便于控制管理;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呢,就分封给那些诸侯。刘邦在位的前几年一共分封过八位异姓诸侯王,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在楚汉战争当中立过功的,尤其比如说像是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都是帮助刘邦消灭项羽的大功臣。但是这些人呢,势力强大,封土广阔,要么是久经沙场的老将,要么是根基深厚的一方霸主,现在你看,他们掌握了土地、人口,又有独立的财政支持,随时可以向中央叫板了。所以这个间题是刘邦的心病,刘邦决定摆平。在刘邦在位的前196年,三位功臣韩信彭越英布一年内被除。尤其是韩信被吕后所杀,司马迁写成刘邦是“且喜且怜之”,刘邦早有消灭的打算。“降”又见出刘邦认识到韩信是死非其罪。班固写成是“且喜且哀之”,意思大不一样。这是真正的哀痛,班固想说的是借他人手杀韩信是不得已,内心是沉痛的。喜就只能理解是意外的惊喜。一个字变化,可以看出班固在为刘邦辩护。在公元前195年,对这些异姓诸侯王,他让自己的子侄去管理,想让同姓诸侯王来降低分封的风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不可能。血缘越来越远,与异姓差别不大了。汉景帝时的七国之乱就是例证。被镇压,但也受到沉重的打击,“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就出现了。
汉景帝收回了权力。其实是在分封下推行半郡县化。这些官吏除了处理政务,还得代替中央监视诸侯王。有些官吏严苛,说明汉景帝后到汉武帝时,诸侯王在削弱。为彻底解决提供了条件。司马光总结说,“务摧抑诸侯王,数奏暴其过恶,吹毛求疵,笞服其臣,使证其君。”动不动向中央报告,对手下进行逼供,许多诸侯王愤怒。有四人来朝觐,汉武帝招待,刘胜“闻乐声而泣”, “悲者不可为累欷,思者不可为叹息”,悲愤郁结许久了,听到音乐就情不自禁地落泪了。于是把委屈一一地向汉武帝报告。这话说明当年汉景帝的政策取了效果,诸侯王气焰被压,也不能认为诸侯王就日暮了。他们力量还是蛮大的,可以与中央对抗。
汉武帝在这个间题上推出新政策,就是著名的推恩令,主父偃提出,要削弱诸侯王势力,如果正面冲突,会重蹈覆辙。他就提出,“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嫡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之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享有王位继承的只一个。针对这个,如果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他们会高兴,不仅没有和诸侯国正面冲突,还实行了德政,却也是釜底抽薪的做法。大诸侯国划分小的诸侯国,就没有实力与中央对抗。诸侯国中没有继承权的就要在老子面前讨呀。这个主意好,但是如果觉得这个政策推出就会立竿见影,也不可能。这从推出到取效果,有一个时间。在汉武帝在位早期,曾取缔过一些诸侯国,一是因为他们没有后嗣,像刘越,去世时年轻,没有后代,自然取消了封号。另外是燕王刘定国,与齐王刘次昌,二人都被揭发有乱伦行为,刘定国与父亲的姬妾通奸,抢了弟弟的老婆,与孙女有染。刘次昌与姐姐有染。从道德讲,当事人压力就大,二人的案子让二人自杀,封号也撤了。二人和汉武帝血缘关系比较远。燕王刘定国爷爷与刘邦本是远亲,到这一代与汉武帝基本没有血缘关系了。代表中央政府的是同一个人,就是主父偃。三个共同点是,二个诸侯王的罪名都是禽兽行。这固然是道德败坏,可是古代崇尚的是扬人之善。这种行为本身也不道德。好歹这些也是王呀,不是斗争白热化,不见得会出现。这个罪名本身说明斗争的激烈。中央顾不上手段是否道德了。
主父偃在这个间题上抛头露面不止一次,这说明他的很多主张多是符合汉武帝的需要。他也确实长期成为代理人。没有汉武帝撑腰行吗?他面对位高权重的诸侯王。燕王与齐王这些共同相似不是巧合,幕后推手是汉武帝。得感谢司马迁的《史记》与班固的《汉书》,“恐如燕王以死亡国”,《资治通鉴》没有单从时间来讲,并说,是为了突出其中的蹊跷。没有这个点睛之笔,就难得理解。二个案子残酷,远远不是政治斗争的极限。更残酷的是另一个大案,刘安的谋反案。相比之下,燕王与齐王的案子不值得一提。刘安的父亲是刘长,是刘邦的儿子,刘长的母亲是张敖的侍妾,后来献给了刘邦。当时刘长还在孕中,刘邦知道后,《史记》记的是“未理厉王母”。在《汉书》中,多了一个字,“未及理厉王母”,又做了辩护。吕后一听说,嫉妒她怀了刘邦的儿子,不救,刘长的母亲就在监狱中生下孩子后自杀了。刘长长大了后就痛恨审食其,刘长后来一锤子下去,刺杀了审食其,汉文帝“伤其志,为亲故,弗治,赦厉王”。刘邦八个儿子这时只哥二个了,汉文帝就宽恕了他。刘长回到淮南后,越来越跋扈。处处与天子比,汉文帝就难容忍了。没几年,刘长因为谋反就被告发了。到长安,大臣们说是要处死,汉文帝还是不忍心处死,还是取消了王位了,发配到严道县,一路上,“载以辎车,令县以次传”。刘长半路上绝食自杀了。
关于这事,《史记》记过一则民谣,“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夙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司马迁想告诉我们,刘长的死是不是真的是由于骄纵?刘长的谋反成立不成立?如果刘长真的谋反,当年杀审食其,汉文帝却不及时给个警告?汉文帝作为哥哥,没有尽到教导的义务。刘邦的儿子当时在世只二人了,意味着刘长是汉文帝的皇位竞争者,汉文帝是不是早有打算除掉刘长?这在中国历史上有先例,郑庄公就是这样除掉弟弟太叔段,让弟弟为所欲为,直到大家都讨厌时,一举拿下。其实郑庄公的手段是阴险的。汉文帝是不是在学他呀?司马迁保留这则民谣,或许就是表明汉文帝就是想让他死。班固在讲到这事时,就多了一个情节。有一封信,薄昭苦口婆心地劝刘长要谦虚谨慎,班固是想替汉文帝开脱,薄昭是汉文帝的舅舅,是汉文帝叫他写的,要打消人们的疑虑,教导了还不听,就跟汉文帝没关系了。这是二书的区别。刘长死了后,汉文帝为了堵住人们的口,封了刘长的儿子,其中有刘安,继承了淮南王的封号。刘长死在谋反上,刘安又被人告发要谋反。最有趣的是三部书对于刘安谋反案的理解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