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机动车号牌安装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机动车号牌安装、行驶证照片拍摄及塑封服
务采购(SD08107)
2.3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3.1 项目概述
车管业务牌、证等工本费(含号牌固封、车辆拍摄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及驾驶证制证等)由政府以全国统一的标准收取,再由政府(或委托相关部门)聘请公司或人员执行相关工作。
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仅作为2009、2010年度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机动车号牌安装、行驶证照片拍摄及塑封服务的承办单位,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可以获得的服务数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并尽可能地提供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3.2 服务要求
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东座车管所和4个代发牌证车行,接受车管所的监管,按照其要求(尤其是配合车管所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而加班加点)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中标人在服务中的工作效率必须与车管所的业务流程相匹配,以确保按照工作承诺办结业务。各种耗材必须是与设备配套的,性能及质量优良的原装、原厂产品。中标人负责按实际发生额向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4个代发牌证车行等场地提供方缴纳水、电等使用费,相关计量仪器的购置及安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以下为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的统计数据,仅提供投标人参考,不代表采购人对服务单位的实际业务量的承诺。
一、安装机动车号牌
在机动车规定的位置牢固地安装机动车号牌,并使用统一的固封装置固封。 必须能在10分钟内完成一辆机动车的号牌安装,在接收车管部门相关业务数据后2
小时内完成机动车号牌的安装。
二、摄影机动车标准相片
拍摄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全车外部彩色数码照片。拍摄时,汽车应当从车前方左侧45度角拍摄,摩托车和挂车应当从车后方左侧45度角拍摄;机动车影像应占标准照片的三分之二,机动车照片背景为深蓝色,应当能够明确辨别机动车号牌和车身颜色。拍摄后的半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相片在公安网络里上传。
必须能在5分钟内完成一张机动车标准相片的摄影,在接收车管部门相关业务数据后2小时内完成机动车标准相片的摄影。
三、辅助制作证件
对机动车数码相片经计算机加工、整理后存放在全国统一版软件数据库。将机动车数码相片用A4纸型的90克光面彩色打印纸打印出来(8幅/张,新车一式二份,旧车一式一份),裁切成88×60mm、四边圆角半径4mm的规格;裁剪驾驶人相片。打印、套装、塑封、分发行驶证和驾驶证;打印、分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必须能在3分钟内完成一个登记证书的辅助制作,5分钟内完成一个行驶证的辅助制作,2分钟内完成一个检验合格标志的辅助制作,3分钟内完成一个驾驶证的辅助制作,5分钟内完成一辆机动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的辅助制作,8分钟内完成一辆机动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的辅助制作。在接收车管部门相关业务数据后3小时内完成机动车证件辅助制作。
机动车证件辅助制作中所涉及使用的设备由中标人负责,证件彩色照片打印用纸由中标人负责,必须为与彩色激光打印机同品牌专用照片打印纸,且必须符合公安部门对相关证件制作的用纸要求。
2.3.3 人员要求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必须组建一支优质、高效的服务队伍。服务队伍不少于20名工作人员,均需顺德户籍。工作人员数量必须根据具体的业务量进行增减,以保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30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摄影行业3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
3、负责照相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为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纠正视力在5.0以上、没有色盲色弱,熟练操作数码摄影器材。人员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供。
4、负责相片整理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为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纠正视力在5.0以上、没有色盲色弱,熟练操作图片、图形整理的应用软件。人员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供。
5、负责号牌固封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人,必须为男性,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懂得一定的机电知识,体魄强健。
6、所有人员(包括日后新增后替换的人员)必须经过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政审合格,接受相关业务技能培训,经体检合格(能提交体检报告,证明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并经采购人审核后全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才能上岗(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政审、培训、体检、社保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所有人员在上岗服务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相应的工作证件,并配备必要的劳动及安全防护设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3.4 设备要求
机动车号牌安装中所涉及使用的设备及机动车标准相片摄影中所涉及使用的设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配置、安装好服务所需的设备。为了保证服务效率及质量,设备/器材性能及数量必须满足以下的要求:
备注:设备数量必须根据具体的业务量进行增减,以保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3.5 其他重要事项
为保证车辆上牌等工作的连续性,使现行运作不受影响,中标人必须保证设备及人员能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到位,并配合车管所做好衔接工作。
2.4 商务条款
1、服务期:计划从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双方先签订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服务合同。如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且中标人履约情况良好的,双方再续签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服务合同。 2、付款方式:
1)中标人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交当月机动车号牌安装、行驶证照片拍摄及塑封服务的统计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在接收统计报表并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相关的服务费用。 3、合同管理:
1)佛山市顺德区政府采购中心和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有权对本项目的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2)在服务期内,如检查发现中标人有任何违反规定,或未执行其承诺的,将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将立即终止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如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被有效投诉达到三次,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在服务期内,如因中标人过失而终止合同,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下一届的顺德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安装、行驶证照片拍摄及塑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
以上商务条款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则视为接受上述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