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的应用_杨万宗
化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的应用
杨万宗1 胡正海2 许红林1 吴会1
1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SE部 2南京诺卫检测技术公司
【摘要】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标准,给出了评定作业场所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的模型。采用此模型可较方便、快捷地对工作场所的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危害程度进行分级,评估作业场所劳动者接触生产性化学毒物的强度及生产性化学毒物对劳动者的健康危害,以便对劳动者作业环境进行有效治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关键词】生产性化学毒物 职业病危害 分级 应用
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是一种定性定量的管理评价标准。我国已先后颁布了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 第一部分:物理因素-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二部分:化学物》。其中于2010年4月12日颁布的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标准,将职业病危害分为4个等级【1】,即:0级(相对无害作业)、Ⅰ级(轻度危害作业)、Ⅱ(中度危害作业)、Ⅲ(重度危害作业)。针对不同的危害级别实行不同的监督管理方法,对推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分级管理,优化职业卫生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生产性化学毒物是存在于劳动者生产过程中,并能够接触到的环境空气中各类化学性有害因素的总称 。作业场所中存在着诸多有毒有害因素,其中生产性化学毒物是一种种类繁多,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危害因素。不同的化学毒物其理化性质不同,进入人体的途径、进入量和作用部位不同,可引起不同的危害。生产性化学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及生产性化学毒物,本文着重介绍生产性化学毒物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
1.生产性化学毒物的来源及存在方式
生产性化学毒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半成品、副产品、夹杂物或废弃物;也可来自热分解产物及反应物。
生产性化学毒物主要以固体、液态、气态或气溶胶的形式存在。
气态毒物指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的物质,如氯气、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液态物质蒸发、挥发形成的蒸气,如苯蒸气等;固体物质升华形成的蒸气,如磷蒸气。
悬浮于空气中的液体微滴雾,多由蒸气冷凝或液体喷洒形成,如镀铬作业产生的铬酸雾、喷漆作业产生的漆雾等。悬浮于空气中直径小于0.1μm的固体微粒烟,如熔炼铅、铜产生的铅烟、铜烟;有机物加热或燃烧形成的烟。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粒子直径0.1~10μm的固体微粒粉尘。以上漂浮于空
了解生产性化学毒物的来源及其存在形态,对于了解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评价毒物的职业病危害、选择空气样品的采集和分析方法以及制定相应的防护策略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2.生产性化学毒物的接触途径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原料的开采与提炼、加料或出料;成品的处理、包装,材料的加工、搬运、储藏,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对生产装置
检修、保养,废料的处理和回收,局限空间作业,污水处理等均有可能接触到各类化学毒物。
3.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生产性毒物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亦可经皮肤和消化道进入人体。
气体、蒸气和气溶胶状态的化学毒物均可经呼吸道迅速进入人体,大部分生产性毒物均由此途径进入人体而导致中毒。经呼吸道吸收的毒物,由于未经肝脏的生物转化解毒过程,而直接进入人体大循环并发布于全身,故毒性作用发生较快【2】。气态毒物经过呼吸道吸收主要与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或分压有关;浓度高,毒物在呼吸膜内外的分压差大,进入机体的速度就较快;亦与毒物的分子量及其血/气分配系数(blood/air partition coefficient)有关,分配系数大的毒物,易吸收。气态毒物进入呼吸道的深度取决于其水溶性,水溶性较大的毒物,易在上呼吸道吸收;水溶性较小的毒物易进入呼吸道深部。此外,劳动者的劳动强度、肺通气量与肺血流量以及作业场所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等因素也可影响毒物在呼吸道中的吸收。气溶胶状态的毒物在呼吸道的吸收除与受气道的结构特点、粒子的形态、分散度、溶解度有关外,还受呼吸系统的清除功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皮肤对外来化合物具有屏障作用,但有不少外来化合物可经皮肤吸收,如芳香族氨基和硝基化合物、金属有机化合物等,均可通过完整皮肤吸收入血而引起中毒。脂、水两溶性物质较易经皮肤吸收。
在作业场所生产过程中,毒物经消化道摄入的甚为少见,常见于意外事故。亦见于食物受毒物污染,或毒物被口腔粘膜吸收。
4.生产性毒物的体内过程
4.1分布 毒物被吸收后,随血液分布到全身。分布情况主要取决于其进入细胞的能力及与组织的结合力。大多数毒物在体内呈不均匀分布,如:铅、氟集中于骨骼,一氧化碳集中于红细胞。进入组织器官的毒物最初常分布于血流量较大的组织器官,并逐渐转移至血液末梢部位。
4.2生物转化 进入机体的毒物,部分直接作用于靶部位产生毒效应,并以原型排除。多数毒物吸收后经生物(代谢)转化,经尿液或胆汁排出体外;但亦有部分毒物经生物(代谢)转化后,毒性更强,或由无毒转变为有毒。许多致癌物,如:芳香胺、苯并芘等,均由于代谢转化而被活化。
4.3 排出 毒物可以原型或其代谢产物的形式从体内排出。排出的速率对其毒效应有较大影响,排出缓慢的,其潜在的毒效应相对较大。毒物的排出主要经肾脏、呼吸道、消化道及其他途径排出。其中,肾脏与肝脏是最重要的毒物排泄途径。
4.4 蓄积 进入机体的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在接触间隔期内,如不能完全排出体外而逐渐在体内
慢性中毒。
积累蓄积,即可引起慢性中毒。虽然有些毒物代谢迅速,但反复接触,因损害效应累计,仍可引起
4.5 影响生产性毒物对机体毒作用的因素
毒物的理化性质对其进入途径和体内过程有重要影响。分散度高度毒物,易经呼吸道进入,化学活性大;挥发性高度毒物,在空气中蒸气浓度高,吸入中毒的危险性较大。但有些毒物绝对毒性虽大,但其挥发性很小,其吸入中毒的危险性并不高。此外,毒物在人体内的溶解度越大,毒性越大。
毒物对机体的毒作用还与人体接触剂量、浓度和接触时间有关;与多种毒物的联合作用有关,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及作业分级时,应特别注意多种毒物的相加和协同作用对人体的影响。毒物对机体的毒作用亦与个体年龄、性别、健康情况、生理情况、营养、内分泌功能、免疫状态及个体遗传特征等有关。
5.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与卫生标准的区别
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是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对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综合评价指标,是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是为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需要。
卫生标准是劳动者在作业场所的一种理想的劳动条件标准,是职业病诊断的依据之一。卫生标准只测作业场所作业点有毒有害物质浓度一项指标,无法满足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评价及现场监督管理的需要。
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需要测定多项指标才能确定危害级别,危害级别的确定既要考虑作业场所中化学性毒物的浓度及物质本身的毒性,又要考虑作业的强度及劳动时间。所以,用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进行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可以判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的高低,从而确定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管强度及监管频次,以达到分类与分级管理的目的【3-4】。用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最具科学性、可靠性、合理性【5】。
6. 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的原则及依据
6.1 分级的原则
分级前必须确定需要进行分级的作业。通过系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生产性毒物的产生过程、分布范围及采取的控制防范措施,收集劳动者既往的健康监护资料和事故资料(如有),进行全面的职业接触评估。
在全面掌握生产性化学毒物的毒性资料及毒性分级、劳动者接触毒物的水平和工作场所防护效果等要素的基础上进行分级,同时应考虑技术的可行性和分级管理的差异性。分级完成后,应编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报告书,并将分级结果及分级管理建议告知管理者和相关劳动者。应定期对分级结果、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估确认,如发现有关参数变动应重新进行分级,分级过
程的全部资料应归档保存。
6.2分级方法及依据
6.2.1分级方法 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如前所述分为四级,其分级基础是通过计算分级指数G,来确定有毒作业级别。分级指数G计算:
G=WD ×WB ×WL …………(1)
其中G为分级指数;WD 为生产性化学毒物的危害程度级别的权重数;WB 为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L 为劳动者体力强度的权重数。
根据分级指数G,有毒作业级别分为四级见表1:G≤1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1<G≤6为Ⅰ级(轻度危害作业)、6<G≤24为Ⅱ级(中度危害作业)、G>24为Ⅲ级(重度危害作业)。
表1 有毒作业分级
分级指数(G) ≤1
1<G≤66<G≤24>24
作业级别
0级(相对无害作业)Ⅰ级(轻度危害作业)Ⅱ级(中度危害作业)Ⅲ级(重度危害作业)
6.2.2分级依据 生产性有毒化学物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分级的依据包括化学物的危害程度、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三个要素的指数,其权重数如上所述分别用WD 、WB 、W L 表示。分级时应根据化学物的毒作用类型进行,以慢性毒性作用为主同时具有急性毒性作用的物质,应根据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进行分级,只有急性毒性作用的物质可根据最高容许浓度进行分级。
6.2.2.1生产性化学毒物的职业病危害程度级别的权重数(WD )的取值
生产性化学毒物的职业病危害程度级别分为轻度危害、中度危害、重度危害、极度危害,其相对应的权重数(WD )见表2:
表2 生产性化学毒物的职业病危害程度级别的权重数(WD )的取值重度危害D 4注1:化学物危害程度级别按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执行。
注2:《高毒物品目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列入的化学物,其危害程度级别权重系数按8计算。注3:以上不同分级指标所得的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结果有差异时,以最严重的高等级计算。注4:工作场所同时接触多种毒物时,毒性危害程度级别取最严重的。
6.2.2.2 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B)的权重数(WB )取值
表3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B)的权重数(WB )取值
B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性毒物职业接触比值(B),根据职业接触限制及毒物的毒性作用可以分别用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AC(最高容许浓度)来分别计算表示。
职业接触限制以PC-TWA表示的:B=CTWA /PC-TWA …………(2)
其中B为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CTWA 为现场监测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时间加权平均浓度;PC-TWA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其取值按GBZ2.1-2007执行。
职业接触限制以PC-STEL表示的:B=CSTEL /PC-STEL ………(3)
其中B为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CSTEL 为现场监测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短时间加权平均浓度;PC-STEL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其取值按GBZ2.1-2007执行。
职业接触限制以MAC表示的:B=CMAC /MAC …………………(4)
其中B为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CMAC 为现场监测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瞬(短)时浓度;MAC为最高容许浓度,其取值按GBZ2.1-2007执行。
6.2.2.3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WL )取值
根据GBZ/T 189.10来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I=Rt ×M×S×W×10……(5)
式中I为体力劳动强度指数;Rt 为劳动时间率,%;M为8h工作日平均能量代谢率,KJ/min·m-2;S为性别系数,男性=1,女性=1.3;W为体力劳动方式系数:搬=1,扛=0.4,推/拉=0.05。通过计算将体力劳动强度分为四级。
表4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WL )的取值Ⅱ(中)6.3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以上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及依据,将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为四级。
6.3.1 0级(相对无害作业):在目前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应继续保持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一旦作业方式或防护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
6.3.2 Ⅰ级(轻度危害作业):在目前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健康存在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警告及防护标识,强化劳动者的安全操作及职业卫生培训,
15<I≤20L 1.5
采取定期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
6.3.3 Ⅱ级(中度危害作业):在目前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应及时采取纠正和管理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劳动者必须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6.3.4 Ⅲ级(重度危害作业):在目前作业条件下,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严重的健康损害。应在作业点明确标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7.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实例分析讨论
根据工作场所同时接触多种毒物时,毒性危害程度级别取最严重的原则,对某厂近五年来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硫化氢、苯测定结果进行了计算分析,结果见表5:
表5 某厂乙烯车间生产性化学毒物作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
苯
监测岗位
1#裂解炉外操2#裂解炉外操1#压缩机外操2#压缩机外操1#加氢外
操2#加氢外
操操操
硫化氢
作业级别
0级(相对无害作
业)0级(相对无害作
业)0级(相对无害作
业)0级(相对无害作
业)0级(相对无害作
业)0级(相对无害作
业)业)
业)
W D
88888888
B
<1<1<1<1<1<1<1<1
W B
00000000
W L
1.01.01.01.01.01.01.01.0
G
W D
88888888
B
<1<1<1<1<1<1<1<1
W B
00000000
W L
1.01.01.01.01.01.01.01.0
G
作业级别
0级(相对无害
作业)0级(相对无害
作业)0级(相对无害
作业)0级(相对无害
作业)0级(相对无害
作业)0级(相对无害
作业)作业)作业)
注:表中WD 为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级别的权重数;B、WB 分别为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及权重数;W L 为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G为有毒作业分级指数、G=WD ×WB ×WL 。
乙烯车间存在着苯、甲苯、二甲苯、乙烯、丙烯、丁烯、丁二烯、硫化氢、总烃等多种生产性化学危害因素,根据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及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相关规定,工作场所同时接触多种毒物时,毒物危害级别取最严重的一种毒物计算。因硫化氢为强烈神经毒物可引起急性中毒致人死亡;苯对神经中枢系统有麻醉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呼吸衰竭死亡,长期接触引起造血系统损害,引起慢性中毒。且硫化氢与苯均为高毒类化学物质,故本文对每个岗位的苯、硫化氢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分析。其中苯与硫化氢的危害程度级别的权重数(WD )从表2得出;苯与硫化氢的职业接触比值
COSHA
第二十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B)分别用PC-STEL及MAC表示,其值以年监测数据平均值进行计算:B值均<1,查表3得权重数(WB )为0;表4中岗位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均较轻为Ⅰ级,其对应权重数(WL )为1.0;用公式(1)计算生产性化学物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级指数(G),结果G值均<1,通过查表1得出表5中的岗位作业级别均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
8.结论
作业场所同时接触多种生产性化学毒物的情况在化工企业尤为常见,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3部分:高温》等标准,仅解决了作业场所劳动者接触某一类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危害分级情况。由于不同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有所差异,不同因素之间亦存在一定的联合作用。在量化判定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尤其是不同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共存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及分级上,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此外,笔者建议对二种或二种以上有毒化学物质共同作用同一器官、系统或具有相似毒性作用或已知这些物质可产生相加作用时,应当将每一种化学毒物的职业接触比值(B)相加后,求其权重数(WB ),这样更能真正客观的反映出劳动者岗位接触多种化学毒物共同作用产生叠加作用的真实情况。以便用人单位及职业病监管机构及早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以加强劳动者的个人防护及对劳动者进行健康监护体检,并对作业场所进行必要的整改,以保证劳动者实际接触化学毒物的水平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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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英.职业危害因素分级标准中职业安全卫生评价中的应用〖J〗.劳动保护,2005.8:78【作者简介】 杨万宗,主管、技师,长期从事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监测及研究工作。先后在国家及省、部级杂志发表论文十余篇,并编写了《作业场所常见有毒有害因素职业卫生手册》等书,制定两项扬子石化公司职业卫生企业标准。参加了2005年3月29日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特大液氯泄漏事故抢险监测监护工作,多次受到有关部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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