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监察大队行职责
02-15
红岗分局规划监察大队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文件。 2、负责区内主、干线及各道路两侧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规划建设项目批后的跟踪管理及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3、负责区内开发建设的动态巡查和跟踪监察,行使行政处罚权,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的开发行为;负责违章建房的立案、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对违章开发建筑的强制执行;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和信访工作;
4、负责规划区内城市建筑外立面的装修、色彩监督检查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
5、负责对测绘标志的巡查保护工作;
6、负责对违反城建档案方面法律、法规行为和城市雕塑建设过程中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行使行政处罚权;
7、负责区内村镇宅基地建设的监察及批后跟踪管理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
8、负责区内的私人建房动态巡查和跟踪监察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及时发现和制止私人建房违章行为;负责私人违章建房的立案、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对私人违章建筑的强制执行;
9、负责区内私人违章建筑的举报,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私人建房案件和其它工作;负责私人建房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和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