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巡视组情况简报(第四期)
股份公司督导巡视
情况简报
(第四期)
编 制: 周占奎
杨天有
审 核: 李 慧
审 批: 沈 明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2015年7月份,股份公司八个督导巡视组共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12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督导巡视检查。其中三组检查9个项目,四组、五组和七组各检查1个项目,其他组本期没有对我局项目进行督导巡视检查。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检查项目情况(2015年6月23日~7月22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亳州市谯城区房建工程项目部
未提出整改要求及打分,经稽查大队与其沟通,督导组同意该项目销号。
(二)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4B标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未明确2%的投入比例;配置群安员(含协作队伍班组)不全;未严格实行“五个纳入”;群安员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偏少;青年安全监督岗不定期分散监督活动记录偏少;安全防护用品“三证”资料及包含内容不全;存在关键性安全防护用品无发放记录情况;大型机械设备未严格按实施性施组配置;特种设备验收无安全管理人员参与。
2)安全质量目标分解细化不到位;无审批发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体系;施组中缺少对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回复;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无对三级公司审查意见回复;主体结构施工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作业与技术交底不符时,未能进行纠偏(高支模支架);危险源评价结果与现场实际重大风险不对应(无防水施工);未针对危险源编制控制方案;塔吊、门吊无使用登记证;无门吊轨道基础验收记录;未建立质量检查制度;月度检查问题整改闭合过程留存相应影像资料不全;无易燃易爆品制度;无配合比试验制度。
3)盯岗人员盯控记录不完善;存在电缆防护措施不符合规定情况;劳务人员集体宿舍生活用电存在乱接乱拉情况;存在安全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情况;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存在临边防护不规范情况;车站顶板防水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识不全;车站主体结
构施工未按规定设置逃生通道;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体检工种不全;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存在未按规定存放、保护的情况;标识内容缺少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作业区域不整洁,材料存放杂乱。
4)钢支撑未设置上挂措施;存在“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不规范情况;现场未按方案组织施工,支架搭设不合规;存在现场使用不合格材料情况;存在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情况(缺少水平剪刀撑、纵梁支撑缺少一根竖向立杆);脚手架使用前组织验收不认真;钢筋加工(直螺纹套筒丝头保护不全)质量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混凝土外观质量存在裂缝、渗水情况;工程外观、色泽等明显缺陷;质量通病预防措施不力,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控制。
2.精细化管理:
1)项目策划书中安全质量管控重点及措施等不全;项目管理报告内容不完整,下月思路及安排流于形式,部分内容雷同;责任成本管理办法内未明确月、季要求。
2)责任成本分析不细,季度部分措施完全相同,分析活动流于形式;变更索赔策划书中未提出具体措施、目标;技术人员分工中未见试验室主任分工;未见定期开展机械使用费用成本分析的资料。
3)项目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不全面;物资核算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未见开展清欠工作的具体措施。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未在作业层队伍中建立党工团组织。
2)重点工程、关键工程、关键工序没有核心层队伍承担施工作业。
3)与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合同,没有与
作业层实体签订分包合同。
4)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劳务人员不是主要来源于三级公司构建的施工劳务企业。
4.党风廉政建设:
项目经理办公室面积超标。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10日,二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三督导组要求由稽查大队进行了回复。
(三)虹梅南路高架工程HM-5标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总监,质检人员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实施动态管理,配备明显不足;群安员未严格实行“五个纳入”并公示;群安员监督检查工作记录缺失,或者不完善;无群安员考核记录或记录不完善;青年安全监督岗未开展定期集中监督与不定期分散监督活动;协作队伍未严格签订质量协议;安全防护用品无“三证”资料,未建立完善的采购、发放台账。
2)安全质量目标未分解细化;危险源调查不全,未针对危险源编制控制方案;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内容不合规,可操作性不强;40t龙门吊未使用登记证;大临设施验收记录不全;未建立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统一规定填写检查记录,未进行有效的闭环管理;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学时不合规;无相关质量奖惩制度。
3)施工现场无醒目的安全标语;未对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探挖,未采取保护措施;工地食堂未建立采购、验收制度;员工宿舍布置不合规,宿舍“脏、乱、差”;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体检;
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档案。
2.精细化管理:
1)未利用生产会、周例会、早点名等形式进行精细化管理、责任成本管理宣传培训活动,公文流程处理不规范;项目策划书中安全质量管控重点及措施等缺乏针对性,未见资金流计划。
2)项目管理报告缺2015年1、2月份;个别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未见机械设备租赁和购买方案的经济比选相关资料。
3)未见临建方案审批意见;未见开展清欠工作目标。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未在作业层队伍中建立党工团组织。
2)重点工程、关键工程、关键工序没有核心层队伍承担施工作业。
3)没有与作业层实体签订分包合同。
4)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劳务人员不是主要来源于三级公司构建的施工劳务企业。
5)提供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真实。
4.党风廉政建设:
项目生活、办公区面积超标。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12日,二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三督导组要求由稽查大队进行了回复。
(四)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7标湖北码头桥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无质检人员;专职安全人员未含协作队伍;群安员配置不足,未包含协作队伍人员,未严格实行“五个纳入”并公示,群安员监
督检查工作记录偏少;青年安全监督岗集中监督活动、分散监督活动记录偏少;未与协作队伍严格签订安全质量协议;安全防护用品“三证”资料不全,采购入库安全管理人员未参与验收;未严格按规定设置专人管理机械设备。
2)交底中存在安全性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情况;现场作业与技术交底不符时,未能进行纠偏;应急预案未宣贯,相关人员未培训;安全质量周、月检查记录不完善;安全质量培训存在未按计划执行情况;无现场动火管理制度;无监控量测制度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3)盯岗人员盯控记录不完善;基坑存在排水不畅情况;桥梁跨越既有道路未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应急演练记录不完善,未做评审、修订;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体检;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档案;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规定存放、保护;存在作业区域不整洁、材料存放杂乱现象。
4)基坑内有明显积水;存在高处作业安全通道不合规情况;混凝土外观质量存在通病;工程外观、色泽等存在缺陷;质量通病预防措施不力,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控制。
2.精细化管理:
1)管理交底内容内部学习与传递不规范;《项目管理策划书》中安全质量管控重点及措施等缺乏针对性,评审、审批流程不规范。
2)项目管理报告中,月度管理报告部分内容雷同,且部分错误;未做机械设备租赁和购买方案的经济比选工作。
3)变更索赔策划书未明确目标、未执行专题例会要求;技术人员分工中未见监测工作分工;未见“制定以机械设备的台班或工作量核算办法,建立燃油、电力、配件消耗台账,定期开展机械使用费用成本分析”相关资料。
4)物资市场调查未备案;未提出具体措施,开展清欠工作。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未在作业层队伍中建立党工团组织。
2)重点工程、关键工程、关键工序无核心层队伍承担施工作业。
3)没有与作业层实体签订分包合同。
4)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劳务人员不是主要来源于三级公司构建的施工劳务企业。
5)2015年4、5月份对协作队伍考核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及时备案部分劳务人员名册。
4.党风廉政建设:
无年度经营招待费使用计划。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13日,二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三督导组要求由稽查大队进行了回复。
(五)大定海低标排水系统改造工程DDH1.2标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专职安全人员未含协作队伍;“三类人员”台账资料不完善;群安员配置不足,未包含协作队伍人员;青年安全监督岗不定期分散监督活动记录偏少,多人无记录;与协作队伍签订安全质量协议,但无质量方面的责任界定;安全防护用品“三证”资料不全,包含用品不全,未建立完善的采购、发放台账;机械设备未严格按实施性施组配置,未设置专人管理机械设备。
2)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未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安全质量周检无影像资料,月检影像资料偏少;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无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无配合比试验、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制度。
3)除项目经理外,项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未进行带班;盯岗人员盯控记录不完善;无工地文化考核内容;无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环境管理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规定存放、保护;作业区域不整洁、材料存放杂乱。
4)工程外观、色泽等存在缺陷;质量通病预防措施不力,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控制。
2.精细化管理:
1)部分精细化管理文件未按公文流程处理,未见2015年精细化管理培训计划;管理交底内容内部学习与传递不规范;《项目管理策划书》编制不规范,安全质量管控重点及措施等缺乏针对性。
2)部分项目管理报告中安全质量管理内容雷同;未做机械设备租赁和购买方案的经济比选工作。
3)未提出具体措施,推进变更索赔清收工作;未制定科研、工法及专利工作计划;未见“制定以机械设备的台班或工作量核算办法,建立燃油、电力、配件消耗台账,定期开展机械使用费用成本分析”相关资料。
4)物资检验报告保存不完备;物资调差资料不完善;现金流预算编制不足。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未在作业层队伍中建立党工团组织。
2)重点工程、关键工程、关键工序无核心层队伍承担施工作业。
3)没有与作业层实体签订分包合同。
4)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劳务人员不是主要来源于三级公司构建的施工劳务企业。
5)对协作队伍考核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项目部未制定
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措施,未提供监督工资发放记录。
4.党风廉政建设:
项目部未制定经营招待费管理办法。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13日,市政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三督导组要求由稽查大队进行了回复。
(六)上海铁路局太平桥货场租赁房A地块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特种作业人员未实施动态管理,配置明显不足,台账资料存在证、账不符情况;群安员监督检查工作记录不完善;与协作队伍未严格签订质量协议;安全防护用品“三证”资料不全,包含物品不全,安全管理人员未参与验收,发放签字不全。
2)安全质量目标分解细化不完善;三级技术交底部分未交到作业人员,部分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未针对危险源编制控制方案;应急预案宣贯、相关人员培训涵盖面不全;安全质量周检影像资料不完善;无隐蔽工程检查、样品管理制度。
3)盯岗人员盯控记录不完善;存在电缆防护措施不符合规定情况,存在电缆线路敷设在湿地或水中情况;安全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深基坑存在临边防护不规范情况;深基坑存在排水不畅情况;提升机防坠落设施定期检查不到位;集体宿舍部分区域未规范配置消防器材;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按规定体检未全覆盖;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档案;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规定存放、保护,内容标识不全;作业区域不整洁,材料存放杂乱。
4)存在“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情况;基坑内有明显积水;存在支架搭设不合规情况;存在架板未满铺情况;混凝土外观质量存在质量通病问题;工程外观、色泽等存在缺陷;质量通病预防措施不力,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控制;作业现场混凝土同养试块管理不规范。
2.精细化管理:
1)项目管理交底内容内部学习与传递不规范;项目管理策划书部分内容不全,安全质量管控重点及措施不对应且无针对性。
2)项目管理报告部分安质内容雷同;机械设备租赁和购买方案的经济比选工作不完善;责任成本月度分析执行不到位。
3)2015年一季度之前在“明确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措施,推进变更索赔(清收)工作”方面执行不到位;技术人员已按规定分工,但管理岗位职责不完整。
4)未对机械设备进行价值评估;未见主要物资供应商情况等;未见“提出具体措施,开展清欠工作”目标。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未在作业层队伍中建立党工团组织。
2)部分考核发现的问题重复出现。
4.党风廉政建设:
项目部无经营招待费专项管理办法。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15日,建筑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三督导组要求由稽查大队进行了回复。
(七)芜湖官陡门下穿立交桥工程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未配置专职安全生产总监;未设项目书记,保证体系不健全或未有效开展管理活动;项目经理无合法有效安全资格证件,劳务队伍安全管理人员无C证;无起重司索信号工证件;群安员监督检查工作记录不完善;青年安全监督岗监督记录不完善;安全防护用品“三证”资料不全,只采购安全帽,无电工绝缘鞋;未建立完善的采购、发放台账;只有一名安质管理人员,与项目安全风险管理不匹配。
2)项目部部门未签订安全保证书;公司级交底委托项目进行;现场作业与技术交底不符时,未能进行纠偏;后期施工项目未更新危险源清单;预案未宣贯,相关人员未培训;用电施组审批不完善;复工后项目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闭合过程留存的相应影像资料不全。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项目负责人带班盯岗;生产及生活用电乱接乱拉;施工现场无醒目的安全标语;施工现场未采取全封闭施工管理,围挡破损;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识不全;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或运转记录不全、交接班记录不全;未建立“三工建设”领导小组或“三工建设”考核机制;工地食堂建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炊管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未建立伙委会和采购、验收制度;重要防火区域,如:集体宿舍区、电气焊作业区未规范配置消防器材;应急演练记录评审、修订不完善;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体检;未建立劳务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档案;未调查地方传染病,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规定存放、保护,未按规定内容标识;未见股份公司开展
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宣贯及培训资料,只有部分专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资料。
4)基坑边坡四周无排水措施或违规堆载;基坑、U型槽内有明显积水;预应力砼构件未按专项方案施工;钢筋加工、绑扎、焊接质量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存在气泡、缺棱掉角等混凝土质量通病;张拉设备不稳固、无防护;“张拉仪器、仪表、高压油管使用前进行检验、试验记录”相关资料未提供;因周边环境协调等,工程一度停止施工,工期滞后;工程外观、色泽等存在缺陷;质量通病预防措施不力,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控制;试验检测记录不齐全;未见对商品混凝土质量监控资料。
2.精细化管理:
1)未进行有计划的培训考试;三级公司没有进行管理交底;《项目管理策划书》中无现金流分析及资金计划,风险对策不合规;项管会无活动记录。
2)未严格按股份公司要求配置项目部人员,项目各部门人员不足;项目部缺安全总监、项目安质部仅一人,项目无书记;未按月、季及时上报项目管理报告;已经退场的劳务分包企业,没有签订合同封账协议。
3)项目承包责任书格式不合规;未进行机械设备的租赁和购买方案的经济比选;责任成本季度分析报告不合规;未编制变更设计策划书;项目目前没有总工,没有对技术人员进行分工;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4)机械设备合同签订前未全部报公司审批;未定期开展机械成本分析;物资市场调查次数不够;未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要求进行物资集中采购;入库物资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标识;物资核算季度分
析不到位。
5)成立的废旧物资小组不合规,无纪委人员;无书记,资金会签没有严格执行党政会签。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未配备党群工作协理员;制订了职责分工但职责分工不明确;党组织已纳入项目管理,工团组织没建立。
2)没与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合同。
3)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劳务人员不是主要来源于三级公司构建的施工劳务企业。
4)队伍选用资料不完整;考核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5)项目部未制订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措施。
4.党风廉政建设:
办公室在2013年2月26日单次报销餐饮费2646元超标。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16日,三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三督导组要求由稽查大队进行了回复。
(八)巢湖S105道路工程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群安员考核记录不完善;个别青年安全监督岗无工作记录,人员配备不足;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台账不全。
2)安全生产责任制部分内容不规范;危险源清单更新不及时;火灾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安全质量检查个别整改无影像资料;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引用规范过期。
3)部分绿化养护人员未穿防护服;绿化养护段警示防护不规范;
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体检;未建立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绿化养护对道路污染,施工后的垃圾未及时清理。
4)截水沟、排水沟截面尺寸局部超标;实测两处浆砌挡墙表面平整度不满足验标要求。
2.精细化管理:
1)精细化管理文件学习不够,记录不全;未建立责任矩阵,未签订部门机构和员工岗位责任书;缺项目管理季度报告。
2)没有专人管理合同;责任成本未分解到分部分项工程;责任成本分析频次和深度不够。
3)未使用项目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物资计划台账缺项;没有对劳务企业进行物资考核奖惩。
4)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里没有纪委人员;未明确清收管理的相关责任人。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协作队伍有两位现场负责人未经法人授权。
2)对协作队伍的考核参加部门不全。
3)实名制管理中缺三人证件。
4)项目部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的记录不全。
5)未使用劳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4.党风廉政建设:
超标准接待。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21日,三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三督导组要求由稽查大队进行了回复。
(九)当涂青山大桥工程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置不足;高处作业仅一人持证;群安员未完全实行“五个纳入”;挂篮验收填写项目有缺失。
2)未按照工序进行交底;部分记录未做到与影像资料一一对应;三级教育卡片部分人员未填工种,三级教育者同为一人;无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带班盯岗制度不明确,盯控标准不明确;个别配电箱接地措施不符合要求;栈桥旁侧围挡无防护网,局部围栏破坏未及时修复;应急演练没有按年度进行;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体检;未建立劳务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台账;无水土保护措施。
4)挂篮作业平台未满铺脚手板;挂篮跨河作业,临边防护未设置;直螺纹套丝有表面拉坏现象;主梁底部有修补现象,且修补较随意;主梁内模支立较随意,结构尺寸偏差较大;主梁锚固区厚度不一,平整度差,局部混凝土损坏未及时处理。
2.精细化管理:
1)精细化管理文件学习不够,文件收集不全;补充合同的手续不完备;经济承包责任书没有日期。
2)项目的现浇梁湿接缝钢筋劳务分包价与公司的限价施工范围、内容不一致,没可比性;责任成本没有定量分析;变更索赔资料不齐全、签字不及时。
3)责任成本2014年度未考核;塔吊和警示船没有限价;部分二三项料由协作队伍自行采购;没对劳务企业进行物资考核奖惩。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签订补充协议的队伍选用没按程序进行。
2)没有对已完工的队伍进行考核评价。
3)实名制管理中缺三人证件。
4)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记录不全。
4.党风廉政建设:
未制定业务招待费审批办法;超标准接待、超额使用业务招待费。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按照第三督导组要求,2015年7月25日,由一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稽查大队复核后将进行回复。
(十)宜昌市共联路东站路市政工程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项目安全投入与施工进度不匹配,列支项目与有关规定不符;“三类人员”台账资料证、账不符;“三证”资料不全,未建立完善的采购、发放台账。
2)对影响工期的因素分析不具体,保证措施不全面;隧道管棚技术交底参数未明确,附图不清;编制的危险源控制方案不全;应急预案内容缺失“车辆伤害”项;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内容无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计划安排。
3)线路架设高度和防护措施不符合规定,电缆线路布设凌乱,部分浸泡在水中;机械设备运转记录不全、交接班无记录;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演练记录不完善,未做评审、修订。
4)洞门开挖完成,未对仰、边坡有效防护。
2.精细化管理:
1)第20期周生产例会会议纪要中没有精细化管理的内容;施工调查报告中没有材料单价和设备单价及分析;变更索赔策划书没有具体内容,没有劳务分包市场价调查,没有设备经济比选方案;
责任矩阵不规范,职责分工不合理。
2)2015年6月份项目管理报告内容不完整;总控台账没有按分包工程分解,没有设备租赁、购置比价分析;现场管理费严重超支。
3)变更索赔策划书没有具体内容,没有根据施工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调整;未制定科研、工法及专利工作计划。
4)施工调查报告中无水泥、砂子、工字钢、外加剂等物资调查内容;项目部未制定物资节超奖惩制度;现场废旧物资未及时处理。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对协作队伍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
2)劳务人员工资未实行代发且监督发放存在不足。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20日,市政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四督导组要求由华中稽查队复查后进行了回复。
(十一)南宁枢纽SⅣ-1标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安全质量职业健康保证体系中缺少职业健康保证体系;年度安全投入无三级公司审批;群安员记录不规范;青年安全监督岗发现问题没有整改记录;安全防护用品台账混乱,“三证”信息登记不齐;协作队伍自带设备没有纳入项目部管理。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扣分项没有说明、无整改;南化站路基土石方施工方案项目部没有审批记录;南化站电缆沟槽安装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没有全覆盖;月度危险源清单中控制措施不详细;项目部没有综合应急预案;特种设备没有实行一机一档管理;项目部月度检查问题整改不彻底,无影像资料;月度安委会记录不规范、
不详细。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盯控计划和盯控记录;南化站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语;农民工住房检查记录不完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消防应急预案无审核记录,演练无总结。
4)邕江特大桥人行道板有空洞;南化站现场防护人员没有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没有做好防护记录,班前讲话不规范;邕江特大桥连续梁底板修补色差大;试验室无化学药品使用记录。
2.精细化管理:
1)仅项目部门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参加了精细化管理集中培训,部分试卷未具体评判,没有得分;项管会成立文件未明确其职责;缺项目副经理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书;一份结算单中数据错误。
2)经济承包责任书中安全目标缺铁路行车事故控制目标;未建立责任成本管理矩阵;工经部未掌握主要物资总控台账。
3)责任成本分析中对当期的收支情况等分析不足;实施性施组审批人签字为签章而非本人签字;节能减排日常工作开展无记录,数据偏离大。
4)机械租赁商选定未经项目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进场验证中对设备的估值过高,偏差较大;物资合格供方评价数量不足;未注册使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系统;墩身托盘模板采购资料不全(无供应商报价单,未经采购领导小组讨论)。
5)未见竞价资料(报价单)和集体决策资料。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未在作业层队伍中建立党工团组织。
2)对协作队伍的考核评价中未说明扣分理由、没有督促整改记
录。
3)农民工工资发放党群协理员未签字。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12日,五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五督导组要求由南方稽查队进行了回复。
(十二)成贵铁路2标项目部
1.安全质量工期:
1)未配置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无资金保障内容。
2)未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技术交底时间一致、内容雷同;岷江桥危险源调查不全;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未提供隐患排查制度;新进场民工培训学时不合要求。
3)灯杆山加工房设备未按标准采用接零保护系统;灯杆山隧道施作烟尘较大;环境噪声及排风较差。
4)技术交底内容及全面性与现场施作差异性较大;岷江桥安全通道加固处未延伸到外侧立柱;边沟未及时施作,形成雨水浸泡区,且无安全防护。
2.精细化管理:
1)生产会、周例会中无责任成本管理方面的宣传培训活动;拟任项目经理未参加施工调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管理策划书编制;项目管理策划书内容不全且未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2)项管会活动无成本管控方面的内容;验工计价表格不规范,分包方的分包合同签字人与封账协议签字人笔迹不一致。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经济承包责任书的签订;未按规定开展责任成本分析;对进场物资未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3.作业层队伍建设:
1)制定了职责分工但职责分工未针对作业层队伍建设。
2)在作业层队伍中建立的党工团组织与实际不符。
3)岳阳金飞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云阳县金诚建筑劳务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
4)对福建广荣建设有限公司和重庆旭威建筑劳务公司考核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
5)未及时备案劳务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
整改回复闭合情况:
2015年7月18日,一公司监督项目整改完成后,按第七督导组要求由项目部进行了回复。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司办(党办)、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技术中心、物资设备部、工程经济部、纪委监察部、工会、团委、安全质量部(稽查大队)、各区域稽查队、局属各单位。存档。